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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网上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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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网上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9月14日,博罗县公安局依法将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的梁某等8人带回审查。当日,梁某、苏某、姚某明、姚某伟、陈某等5名违法嫌疑人因扰乱社会秩序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行政拘留;付某等3人因情节轻微,经教育后有悔过表现已由家人担保带回。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在网上发表言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否则如果发布虚假信息触犯法律,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博罗县领导约请群众代表座谈

  今天(9月14日)上午,为充分听取群众对市生态环境园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博罗县在设立4个民意民情反馈点收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请群众代表座谈。30名群众代表应邀前往县政府座谈,约200多名群众闻讯随行到县政府门前等候座谈结果。座谈氛围良好,群众表达诉求平和,现场情况稳定。聚集群众12点基本散去。
  当地重申,该项目是集垃圾分选回收、无害化填埋、焚烧发电、生化处理、综合利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循环经济型示范园区,项目选址尚在论证阶段,将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定项目选址。推荐选址公示期结束后,将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论证、公示和决策。同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依法、理性反映意见和诉求,不传谣、不信谣、不组织、不煽动、不参与非法集会,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对少数别有用心、煽动群众非法集会的挑头分子,以及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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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正确对待人民群众!


不可以动不动就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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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罗部分民众反对拟建垃圾焚烧厂 官方回应2014年09月13日19:03  人民网 我有话说(4,729人参与) 收藏本文


  人民网惠州9月13日电 (林龙勇 博宣)今日上午,网曝“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部分群众反对当地拟新建的垃圾焚烧厂,并自发上街表达诉求”的消息,本网今日下午从惠州市委宣传部证实,网络所提及的“垃圾焚烧厂”实际上为该市生态环境园项目。惠州市有关部门表示,群众表达诉求现场情况总体稳定,没有出现堵路、打砸抢等过激行为。当地已设立了4个民意民情反馈点,环卫、环保等部门与群众代表座谈,进一步收集群众的合理合法意见建议,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确定项目选址。

  据了解,此次引发关注的垃圾焚烧厂项目,是惠州市生态环境园系列项目中的一个。该项目位于惠城区龙丰街道、江南街道与博罗县交会处,是集垃圾分选回收、无害化填埋、焚烧发电、生化处理、综合利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循环经济型示范园区。园区主要布置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灰渣)填埋场、渗滤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厂、粪便处理厂、垃圾分选厂、建筑垃圾处理场等。
  惠州当地政府部门此前曾对《惠州市生态环境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相关的解读。惠州市委机关报《东江时报》8月21日曾做大幅报道,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披露和说明。至于此次争议的焦点——是否会引发污染的公众顾虑,报道中说,外部环境上,生态环境园与饮用水源、居民区至少保持500米以上的安全防护距离,同时尽量保留环境园内原有山地及绿化,使之成为城市“绿肺”;内部环境上,环境园内各项目均应具备较高的环保水平,避免园内各垃圾处理项目因“积聚效应”,给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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