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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仇青天”还是“仇霸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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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6 18:37:48  来源:乌有之乡网刊  作者:黎阳
  “铁腕治吏”还可以说是“青天”,但“铁腕治民横行无忌”那就只能说是“霸天”了。


  欣闻仇霸天垮台,特貼旧文庆祝。
  黎阳
  2015.3.15.


  旧文重贴:“仇青天”还是“仇霸天”?
  黎阳
  2008.3.8.
  “铁腕治吏”还可以说是“青天”,但“铁腕治民横行无忌”那就只能说是“霸天”了。
  仇和2007年12月23日走马上任就任昆明市委书记到今天共75天,其“铁腕”本色已经淋漓尽致:“铁腕”公布官员电话号码、“铁腕”“勒令辞职”“磕睡副局长”……如果“铁腕”公开一切大小官员的私人财产,那至少在反腐这一点上还称得上“铁腕治吏”。然而碰到这个最关键的地方仇大人的“铁腕”就不“铁”了,而是一个“鹞子翻身”,“铁”到老百姓头上去了——《广州日报》3月7日一篇“仇和在昆明推行宿迁式拆迁与医改”一语道破仇和的“铁腕”下一步要向谁下手:
  ——拆:一声令下,七城中村开拆——2008年2月28日,昆明开始开拆336个城中村。
  ——卖:七成医院变民营——2008年3月3日,一份《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出台,规定“到2012年,民营医疗机构资产占全市医疗总资产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商:全国拉网式驻点招商——昆明已经从各部委办局抽调了100多人培训,并组成35个招商分局,分赴全国各地展开拉网式驻点招商。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昆明市招商引资任务将是2007年的两倍。
  ……
  别的且不论,公共教育和医疗卫生属于“公益事业”,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不由分说说卖就卖,“卖”的结果就是“私有化”,“私有化”的结果就是对“利润”的最大限度的追逐,“公益性”将不可避免地遭到淡化甚至抛弃。有人把“卖光式”比喻为政府在“甩包袱”,把公共服务作为“包袱”甩给市场的同时,当然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也当然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给了市场——这难道不是把“铁腕”伸到了老百姓头上?先前所谓“铁腕治吏”其实是“敲山震虎”、“杀鸡吓猴”、“打骡子惊马”的“下马威”,意在震住大家,不准任何人有任何不同意见,对自己服服贴贴,“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中加深理解”。
  靠“私有化”搞“公益”等于靠狐狸看鸡圈——凭什么不准别人有不同意见?
  拆、卖、招商这三大块涉及了多少方面?多少家庭?多少预算?多大工程量?仇和走马上任75天便下手,究竟经过了什么样的调查研究?什么样的可行性研究?什么样的项目论证?什么样的组织协调?有什么样的法律根据?
  ——仇和从12月23日上任到2月28日开拆“城中村”一共间隔67天。67天就大规模动工上马,好不威风。然而,拆迁户的安置、补偿、赔偿是怎么安排的?拆了以后的地方干什么用?给谁用?有什么根据?有规划吗?有计划吗?有方方面面的科学论证吗?有预选吗?有周密的组织安排协调吗?如何保证没有“强制拆迁”?如何保证没有“官商勾结”?……所有这一切如果踏踏实实地按照“科学发展”的路子来,67天够用吗?
  ——仇和四年之内要卖光70%的学校医院,这个70%的比例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是70%而不是60%,也不是80%?为什么是四年而不是五年或两年?所有这些的根据是什么?是谁论证出来的?怎么论证出来的?涉及整个当地社会的千家万户的公众利益的事,为什么不经过公众一个人不声不响就决定了?(卖光了宿迁的学校医院又卖昆明的学校医院,不愧是“仇卖光”)擅自处理这么多国有资产,根据的是哪条党纪国法?
  ——搞投资、上项目都自有其客观规律,上不上、投不投要看具体条件,要看具体环境,不能脑袋一热就乱上项目,尤其是资本密集型的高科技项目,必须因地制宜。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国“拉网式招商”,甚至把招商引资数额当成“硬指标”硬往下压,这本身就是不管客观条件的蛮干——如果投资是冲你仇和来的,你到哪投资到哪,那将来你仇和离开昆明是不是投资也要跟着走?如果投资是冲昆明的环境来的,那不管有没有你的招徕,该来的总会来,除非你的投资环境太恶劣把投资赶走。如果是可来可不来、因为你开出的价码特别优惠才来,那就是说,你是靠挖别人的墙角发迹——等于逼别人也学你不顾一切牺牲原则留住投资——这就叫“恶性竞争”。下三滥的婊子拉客才只认钱不认别的,拉住哪个算哪个。而仇和招商比下三滥的婊子拉客还贱,还不顾一切。人们记得,1998年仇和所管的宿迁市下属的沭阳县给教师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结果引起集体罢课,此事被央视《焦点访谈》披露。2002年仇和在宿迁推行1/3干部离岗招商、1/3干部轮岗创业,副处级干部的任务是500万元/年,完不成任务的干部,所在部门一把手免职——国家干部有国家干部编制的岗位责任制。如果用不着那么多干部,可以精简机构,可以减少人员编织,但仇和凭什么擅自变更现有干部的岗位责任,任意把官员变成“官商”?谁给他的权力?根据是什么?
  规定“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引资者,按实际引资额的3%给予奖励,引资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引资者按5%奖励;引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按7%奖励。”——这“3%、5%、7%的奖励”钱从哪里来?是占用国家预算,还是从投资人的投资里扣?如果是占用国家预算,根据是什么?哪条国家财会制度允许这样使用纳税人的钱?是挤占教育卫生预算,还是挪用扶贫基金?如此不惜一切“招商引资”,只讲招商结果不讲任何限制,那怎么能保证招商官员为了如此重奖而不择手段、不惜代价、牺牲一切来满足投资者的任何不合理要求?如果这笔奖金是从投资人的投资里扣出来的——投资一亿,便要扣下7%即7百万送入私人腰包——请问哪个投资人心甘情愿?要人家同意,就得有代价:税收、环保、劳工福利……这难道不是变相地把公众利益转变成私人利益吗?
  仇和要求下属“要批文件晚上回办公室批”——这是根据劳动法的哪一条?除非紧急情况,除非特殊需要,除非是高级领导,国家的规定是八小时工作制。无缘无故减少工作时间不允许,无缘无故强迫别人加班同样不允许。你要下属超时工作,第一要给出理由来,第二要给出根据来。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根据,无端要求下属超时工作,这叫破坏法制,知法犯法。
  所有这一切都是仇和一个人说了算,从萌芽到出笼一共不过75天。涉及这么多人、这么多国有资产、这么多老百姓生死存亡的事,仇和一个人说卖就卖,说拆就拆,谁给他这么大的权力?
  仇和说:“为公才改革,为私谁改革!”——果真如此吗?卖光公益事业,化公为私,“公”都没了,只剩下“私”了,这还叫为“公”?仇和到昆明才两个多月就弄出那么一大堆方案计划,分明是先入为主,蓄谋已久,人没到昆明之前就已经策划好了一切,根本不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深思熟虑后的科学论证。为什么如此迫不及待?与其说是“要用50年的时间走完西方国家300年的路”,不如说是仇大人在“倒计时”,规定自己今后哪年内必须升到哪级,为了“按部就班”按期升官,必须在一两个任期内拿出足以下一步高升所需要的“政绩”——否则为什么如此不顾一切客观规律、一切实际情况,象“周扒皮”那样赶着上上下下没日没夜地拼命?当真想把事情干好,头一条就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搞好昆明的事,先调查研究弄清楚主要矛盾是什么,是不是只能靠招商解决。即便想招商,作为政府首要任务是建立公平合理的投资大环境,“种好梧桐树,引的凤凰来”,而不是到处撒大网抓“凤凰”。但这就不能“立竿见影”,不能在仇大人计划好的时间内出下一步升官所必要的“政绩”,所以才会如此迫不及待,不管三七二十一疯狂蛮干——也就是说,逼昆明全市从上到下都为自己的升官加倍、拼命、做牺牲——这叫“为公才改革”?
  仇和动不动就是:“不争论,做了再说”——如果跑到大街上看见哪个姑娘漂亮,哪个人腰包鼓,上去就硬拽人家,然后说:“不争论,跟我走,到地方再说”,行得通行不同?人家会是什么反应?日常生活中谁如此,谁不是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就是杀人绑票劫道的。把生活中明显犯罪的事搬到官场上,不叫飞扬跋扈叫什么?如果当了官就可以“不争论,做了再说”,那可不可以“不争论,毙了再说”?可不可以“不争论,把全国耕地毁了搞房地产再说”?可不可以“不争论,炸掉三峡大坝再说”?可不可以“不争论,扔了原子弹再说”?“文化大革命”算不算“不争论,做了再说”?为什么要“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大跃进”、“亩产万斤粮”、“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算不算“不争论,做了再说”?既然“精英”们现在还这样干,可见当年搞“亩产万斤粮”、“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并非毛泽东——“精英”们整天骂毛泽东“专制独裁”,现在看看,究竟是谁“专制”?是谁“独裁”?
  如此专横,这还叫共产党的市委书记吗?分明是“仇霸天”——“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一边把这样的“霸天”捧为“明星书记”,一边喋喋不休“民主”、“法制”,讽刺不讽刺?


  提拔、重用这样的“霸天”,允许他们称霸一方为所欲为,实际就是在为中国“封建割据”、“诸侯分裂”、“军阀混战”创造条件。——在他们的地盘上他们说一不二,无法无天,等同于独立王国,这难道不是分裂中国?有人难道真要“不争论,分裂了中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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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之:仇和现象

2015-03-16 18:45:00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宪之
多年前,曾经有过一部轰动一时的《新星》,那是改革开放之初为“政治明星”树立的一个标本。这位作者因此也跻身先锋作家行列大红大紫过一阵,后来又热捧江湖骗子胡万林,也算够与时俱进了。之后多年,随着改革家的层出不穷,大家纷纷“大胆地干”,“新星”式的明星标本似乎进入了寂寞期,遂使“文学失去轰动效应”。这一情况直到仇和先生横空出世才有改变。不过,前面的新星是艺术家的虚构,后面的则是活生生的真人。不光在中国,连海外的媒体,特别是右翼媒体,都把仇和视为改革明星。  于是,我们就有了今天的话题,谈论“仇和现象”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作为改革明星,仇和自然会起着样板的作用。奇怪的是,目前上上下下都在大张旗鼓地学习科学发展观,而实践上仇和的“招商引资新政”却大行其道,这未免使人感到困惑。因此,“仇和现象”就值得关注。
  仇和现象该怎样解读呢?根据仇和从宿迁到昆明施政之所为,以及他所受到的赞赏和追攀,窃以为至少具备如下三个特色:
  一,“仇和新政”体现了各级官员 “招商引资”的天然的不动摇的强烈冲动。
  “仇和新政”的最突出的特征是招商引资狂热。“招商引资是第一要事、第一政绩。”昆明今年还将成立35个招商分局,派驻沿海地级以上城市招商。此公在宿迁市下属的沭阳县时就因为给教师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引发过起集体罢课。官员全员“招商” 把招商引资作为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对官员实行“层层分指标,级级抓考核,个个有任务,人人忙招商”的硬性分配,也出台相应的处罚和鼓励措施。“奖要奖得让人心动,罚要罚得让人心痛”。
  于是,全员招商,竞相优惠,资源环境、工人血汗、法律道德纷纷退居其次,成为牺牲。
  于是,银行假资信、假工商假税额,假引资和假产值层出不穷,无奇不有。
  于是,资本至高无上,资本狂热、资本迷信蔚为风气。
  于是,“发展是硬道理”就是“GDP是硬道理”,就是“招商引资是硬道理”。只要有了GDP,有了“资”,管他“姓社姓资”“性中姓外”,“你赚钱我发展”,“不求所有但求所在”,“ 拿走利润,GDP留给你”,哪怕“再给洋人打工一百年”呢,“黑猫白猫”逮住GDP就是好猫,就是政绩!
  仇和招商引资热持久高烧不退具有普遍性。一面是自己的两万亿美元借给美国人日益缩水,一面是拼命招商引资,竞相优惠“超过民待遇”不动摇。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力挺房价热、外向经济退税热……GDP冲动成了官场生命力之所在,政绩所据、财政所依、宦囊所赖,官场升迁和书记转型老板都离不开它。房地产铁三角,标示的是权钱结合官商合流的资本原始积累方式的形成,招商冲动也就是资本原始积累扩张的冲动。
  有了这冲动的内在动力,“科学发展”云云也就很难走出中南海了。
  一位网友说,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可是,仇和书记是端着冲锋枪过河,谁拦路就扫射谁”!——“资本没有利润就像自然害怕真空”,各级政府的“招商引资”冲动亦然,实际上就是资本原始积累疯狂冲动的一种中国特色的表现形式。
  “仇和新政” 也表现了 “科学发展”的艰难
  二,“仇和新政”体现了一种私有化的狂热。
  “仇和新政”两大亮点,:一个是“招商引资”,一个是“快卖卖光”。如果说这是“两个基本点”,那么“私有化”则是“一个中心”。
  前些年的产权改革,山东诸城曾出过一个名人陈光,因为勇于把国企卖光人称 “陈卖光”因之名满天下,一时间“全国学习陈卖光”大家都往诸城跑。陈光调到菏泽后进一步将卖光与时俱进到送光,又变成“陈送光”。仇和先生在宿迁铁腕大卖中小学幼儿园和和公立医院,也曾刮起一股卖医院学校的旋风,“北陈南仇”都引人瞩目。如今云南人民有福气得蒙雨露,改革的步子一定会迈得更“大一点了”。
  从“招商” 和“卖光”狂热,只能说明一点:中国一朝得势的暴发户及其代表人物,普遍地感染了“爱资病”,对资本主义和私有化有着宗教似的狂热和偏执。连西方老祖宗那里,人们对资本制度一直有着不曾间断的思考,而中国的这些后起的认祖归宗的天之骄子们,在他们心目中,资本成了至高无上的万能的完美的神,其它的一切都是“左”的“邪教”。
  张五常曾说,中国实际上没有中央政府而只有两千多个以县为单位的公司。是的,右派说话往往比较直率,中国这位改革教父之一的这个论断,比许多高谈宏论来,实事求是得多。
  三,“仇和新政”是“不争论”“大胆地干”的标本。
  作为一个明星,仇和是一个矛盾。
  不是高扬科学发展观吗?“仇和新政”则惟“招商引资是硬道理”,不管黑猫白猫,引来投资就是好猫。
  不是说改革是“完善”“公有制主体”吗?仇和是要连医院中小学幼儿园都统统的卖光。
  不是说“大市场小政府”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吗?仇和却是将政府的配置作用发挥到了极致,招商引资,揠苗助长,保驾护航,超过民待遇……无所不用其极。
  不是说“加快民主化进程”吗?仇和可是铁腕执政,谁敢对“新政”、对“招商引资硬道理”说半个不字,立马“不换思想就换人”! 仇和式的民主就是铁腕霸道民主。
  不是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吗?仇和“优化投资环境”给中外资本形形色色“优惠”、给“超过民待遇”,“招商引资”从政策制订到实施推行,我的嘴就是法律。……
  说起来是有点不可思议。
  海外曾有学者把某理论在实质上概括为新自由主义加新权威主义。
  “新自由”与“新权威”本身就矛盾,它反映“普世”理论的虚伪性,虽然他们都“姓资”。而这二者与社会主义更是水火不容,无论怎样也“和谐”不到一起去。
  这不是矛盾吗?且慢,诸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什么“大政府小政府”,什么哈耶克、罗斯福,我“黑猫白猫”“大胆地试”。国有企业“产权不明确”,“快卖卖光”,哪怕是“送光”,我是“大政府”,用铁腕。卖光以后,保证资本 “对发展经济的贡献”,工商税务也好,环保也好,工人待遇也好,都给我站远一点,交给“看不见的手”就是,这时我们是“小政府”。为资本“保驾护航”,我是罗斯福、是“大政府”;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我是哈耶克“新自由”,是“小政府”。国有资产“卖”“送”,那叫“改革”;“产权明晰”以后,那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叫“法制”!
  从仇和,你才能体会到“不争论”“大胆地干”“有些事只能做不能说”的奥妙。
  仇和先生深得精髓,登堂入室。
  “仇和新政”是看不见的手与看的见的手结合;是铁腕与自由的结合;新自由主义与新权威主义的结合。打盹免职不是作秀是树权威,大树无上权威。等于宣示: “我想换人就换人”。贪官污吏遍地,只要你不触犯我,大胆地干就是。
  仇和是“不争论”与“大胆地干”的标本。
  近日,广东发出的“三论” :“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时间作结论”,也可看出仇和模式的生命力和普世性。(见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
  如从1956年算,毛泽东搞社会主义也不过20年。从78年算起,都“思想解放”30年了,早已“不问姓社姓资”,还要“杀开一条血路”——到底要“解放”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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