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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死率“新非典”病毒进入中国,北京疾控发布6条防护要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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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 14:20:34  来源:绿政公署  作者:北京市疾控中心

  SARS病毒首现于沙特,继而在中东其他国家及欧洲等地区蔓延,近期韩国也报告了病例,并引起进一步传播。
  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5月28日通报, 惠州市出现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疑似病例,是韩国MERS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香港入境广东省惠州市,已出现发热症状。惠州市于28日凌晨2时将该名韩国男子转送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就地隔离观察。已搜索到密切接触者35人,暂未出现异常。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又称“新非典”)是2012年9月发现的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疾病。2013年5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疾病命名为“中东呼吸综合征”。该病毒首现于沙特,继而在中东其他国家及欧洲等地区蔓延,近期韩国也报告了病例,并引起进一步传播。该病目前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等急性重症呼吸道感染症状,部分病例会出现肾功能衰竭,小部分病例仅表现为轻微呼吸道症状或无症状。
  据资料显示,目前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尚不完全明确。在中东地区的病例接触骆驼等动物传染源而感染的可能性大。有证据表明,在与病例密切接触的家人和医护人员中可以发生有限的人传人,但病毒发生大规模暴发流行的可能性不大。由于北京市为国际化大都市,国际交往频繁,因此发生输入性病例的风险是存在的。
  北京市自2012年国际上发生病例起就一直高度重视中东呼吸综合征的防控工作,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针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的监测系统,并建立了中东呼吸综合征病毒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具备监测和检测中东呼吸综合征的能力。近年来,北京市疾控系统每年均开展针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的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输入性病例,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防控方案及时采取措施,将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北京市疾控中心提醒公众:
  目前中东呼吸综合征尚无特异性治疗措施和疫苗,了解该病基本知识,做好预防是关键。特别是赴中东国家(包括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约旦、也门、阿曼、阿联酋、科威特、伊拉克等)或到近期有疫情发生国家(如韩国)旅游、经商、劳务输出、朝觐的公众应该做到:
  1、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手,避免用手直接触摸眼睛、鼻或口;尽量避免密切接触有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如发热、咳嗽、流涕等);建议外出时尽量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在人群密集的场所长时间停留。
  2、旅行期间应注意保持均衡饮食,充足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避免过度劳累;注意饮食卫生;居住或出行时应保持室内或交通工具内空气流通。年龄较大人群、有基础疾病的人群尤其应当注意自身健康。
  3、尽量避免前往动物饲养、屠宰、生肉制品交易场所以及野生动物栖息地;避免直接接触动物及动物的排泄物。
  4、当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患病期间应尽量避免与其他人员密切接触,近距离接触他人时应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并将污染的纸巾妥善弃置;打喷嚏、咳嗽或清洁鼻子后应彻底洗手。
  5、在入境时有发热、咳嗽、气促、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将患病情况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配合卫生检疫部门开展调查及相应医学检查。
  6、回国14天内,如果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及时就医,就诊时应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的旅行史以及在当地的暴露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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