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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历史上的历次路线斗争作者:付歌 时间:2014/5/26 阅读:24690次
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89年的78年中,中共共有十二次“路线斗争”。这其中也有不少是冤假错案,现就每次“路线斗争”作一一分析。

第一次路线斗争: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路线
代表人物:陈独秀(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所犯错误:①国民革命时期,陈独秀口头上承认应没收土地,在实际中他又害怕真正地实行,并且反对农民运动的所谓“过火”和“幼稚”,力图加以束缚和限制。②一切依靠国民党,一切服从国民党。③在大革命后期,他的右倾思想发展成为右倾机会主义,放弃对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的领导权,尤其是放弃对武装力量的领导权,对国民党右派的进攻采取妥协投降的政策。1927年中国大革命遭到失败,除了来自共产国际指导上的原因,他的右倾错误也是重要的原因。
   后果:国民党蒋介石制造“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汪精卫“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大批中共优秀干部在反革命屠杀中丧失,使中共在城市工人中的影响力严重削弱。最终导致中国大革命的失败。
结论: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陈独秀被撤销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
当事人归宿:此后,陈独秀在苦闷中反思,开始接受国际托洛茨基派的观点,要求中共中央接受托派路线,即反对斯大林主义荒唐透顶的左倾暴动路线,同时也反对盲目向农村发展力量甚至把游击队高抬为红军,而主张以国民会议为中心,主张从民权民主斗争开始重新聚集力量。1929年11月,因为他在中东路问题上发表公开信批评中共中央政治路线,而被开除党籍。同年12月,在上海组成托派小组织无产者社,出版刊物《无产者》。1931年5月,出席中国各托派小组织的“统一大会”,被推选为中国托派组织的中央书记。1932年10月,在上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判刑后囚禁于南京。抗战爆发后,他于1937年8月出狱,拥护国共合作和国民党领导抗日。1938年,被王明、康生诬陷为日本间谍,从此与中共彻底决裂。晚年陈独秀最终的立场是要求建立民主的政权,开始对共产主义理论进行反思。1942年5月,因贫病交加,在四川江津逝世。
后记:在1925年到1927年的中国大革命中,陈独秀多次反对共产国际的国共合作指示(为了保证合作,共产国际要求共产党员留在国民党内),但是由于缺乏有系统的、独立的阶级纲领指导,使得陈独秀一次次被共产国际领导层错误的行政指令压下去。因为共产党员留在国民党内服从后者的纪律,是共产国际为确保国共合作的既定战略路线的中心政策。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陈独秀等少数共产党人的异议外,其他大多数中共党员(包括毛泽东)都没有对共产国际指令,提出哪怕一鳞半爪的反对意见和公开质疑。这就导致了中国共产党员虽然是中国革命的实际领导者,却是为国民党做苦力的政治局面。对中国大革命失败负有第一责任的共产国际领导层(以斯大林和布哈林为首)把全部责任推卸在它派出的中国革命政治总顾问鲍罗庭和中国支部——中共的头上,中共又把主要责任推卸在总书记陈独秀头上,指责陈独秀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这也是中共党史上最大的冤案。
第二次路线斗争:瞿秋白左倾盲动路线
代表人物:瞿秋白(时任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中央工作)
所犯错误:八七会议以后,在瞿秋白主持下,全党开始对右倾投降主义进行清算。在反对右倾错误的时候,却为“左”倾错误开辟了道路。这种“左”倾情绪在八七会议后继续生长,到了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党中央的扩大会议,就形成为“左”倾的盲动主义(即冒险主义)路线。这时的盲动主义者认为,中国革命的性质是所谓“不断革命”(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国革命的形势是所谓“不断高涨”。并通过党中央的文件《关于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而影响全党全国。临时中央政治局不顾革命处于低潮时期的形势,指示全党不分南北尽可能地举行以城市为中心的城乡结合的总暴动。
后果:许多地方不管客观环境和条件是否允许,接到命令就组织暴动,可谓“无动不暴”,“凡动皆暴”。结果敌人来攻,则“如水洗河,一败涂地”,白丢人枪。盲动主义的错误和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结论:1928年7月,中共六大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后来,出席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当选为执行委员和主席团委员,并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1930年从苏联回国,在上海主持召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党内“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受到王明等人的打击,被解除中央领导职务,不再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
当事人归宿:此后,在上海同鲁迅一起领导左翼文化运动,为中国革命文化事业作了大量奠基性工作。1934年2月,到中央苏区,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兼教育人民委员。同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苏区,任中央分局宣传部长兼中央办事处教育部长。1935年2月,突围转移途中,在福建长汀水口乡遭国民党军队包围被俘,因叛徒出卖,暴露身份,6月18日在长汀英勇就义。
第三次路线斗争: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错误
代表人物:李立三(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秘书长,中央宣传部长)
所犯错误:受共产国际“左”倾错误理论和反右倾斗争影响,错误估计革命形势。1930年6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由他起草的《目前政治任务的决议》(即《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制定了组织全国中心城市武装起义和集中全国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冒险主义计划,又将党、青年团、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合并为准备武装起义和各级行动委员会。在反“右倾”的口号下错误地打击了党内不同意他的主张的干部,因而又发展了党内的宗派主义。
后果:各地红军损失重大,城市工人运动受挫,革命事业遭到重大损失。
结论:1930年9月,瞿秋白、周恩来回国主持召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纠正“立三路线”的错误,结束了它在党中央的统治。李很快认识并检查错误,全会改选中央政治局,李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当事人归宿:1931年被派到苏联学习,曾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成员兼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共产国际工人出版社中文部主任、《救国时报》主编。1945年当选为第七届中共中央委员。1946年回国,历任军调部东北三人小组成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敌工部长、城工部长等职。1948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劳动部部长。1955年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1960年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是中共四至八届中央委员,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1967年6月22日,服安眠药自杀,终年68岁。
后记:1980年3月,中共中央正式为李立三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称他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之一。
第四次路线斗争:罗章龙右倾分裂主义路线
代表人物:罗章龙(时任中央候补委员,负责中央工委及全总党团活动)
所犯错误: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确立了王明的中共中央领导地位。为反对危害中国革命的米夫、王明篡权,三十余名中共中央委员发起成立了“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即“第二中央”),推选罗章龙、徐锡根、王克全、王凤飞等五人组成了监时中央干事会,罗章龙被选为书记。“非委”发表了拒绝承认六届四中全会合法性的声明、“告全党同志书”和“致共产国际信”。通过了罗章龙起草的《力争紧急会议反对四中全会报告大纲》,并且非法成立“第二中央”、“第二省委”、“第二区委”、“第二工会党团”等组织,在全国各地进行分裂活动。
后果:擅自分裂中央,给当时王明一伙清除异己以口实。客观上巩固了王明一伙在中央的领导地位。
结论:不久,罗章龙等人因此被开除党籍。
当事人归宿:1934年任河南大学经济系教授。1935年兼任经济系主任。1938年辗转至西北大学任教授,后又至华西协合大学和湖南大学任教授。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在湖南大学、中南财经学院、湖北大学任教。1977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中央的关怀下,罗章龙奉调北京,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并担任中国革命博物馆顾问。先后被选为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1年7月,国务院给罗章龙颁发了政府特殊津贴证书,表彰他为发展中国科学研究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1995年2月3日,因病逝世,享年99岁。
第五次路线斗争: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
代表人物:王明(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主持中央工作。后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当选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委员,负责亚洲、拉美各国共产党事务。向忠发叛变后王明指令他的亲信博古代理总书记。)
所犯错误:①从1931年1月的六届四中全会上夺取了中央领导权,至1934年间,在党内推行了一条以教条主义为特征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对革命事业造成了极大危害。按照共产国际指示,派中央特派员和中央代表到各苏区进行反右倾斗争,导致“肃反”严重扩大化,伤害了大批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中高级党政军干部。②抗日战争初期,又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把抗战领导权送给国民党,使革命又遭严重损失。
后果:由于王明“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导致了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和红军主力退出中央所在地区。“左”倾路线在退出江西和长征的军事行动中又犯了逃跑主义的错误,使红军继续受到损失。党在其他绝大多数革命根据地(闽浙赣区、鄂豫皖区、湘鄂赣区、湘赣区、湘鄂西区、川陕区)和广大白区的工作,也同样由于“左”倾路线的统治而陷于失败。各地红军不得不离开苏区革命根据地,先后开始长征。使红军从30多万人减为不足3万人,造成重大损失。
   结论:1935年1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遵义会议),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领导。
当事人归宿:1937年11月,王明由苏联回国,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王明在武汉和延安的毛泽东对抗,推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使革命力量又一次遭到严重损失。1938年9月,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免去王明的书记职务。王明从此失势,主要是共产国际转而支持毛泽东的核心地位。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王明在延安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女子大学校长、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中央委员等职。1941年后王明因病长期休息。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王明受到了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右倾错误路线的死刑。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在中共“七大”上,毛泽东亲自提议让王明继续担任中央委员。“七大”以后,王明担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1946年6月,中央又成立了法制问题研究委员会(1948年12月改为法律委员会),中央仍任命王明为该委员会主任。1949年9月,王明被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担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等职。1950年5月,负责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同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全会认为,王明同志至此时为止,对于他过去所犯的错误是拒绝反省的,对党中央所采取的态度是不诚恳的,对不遵守二中全会决定向政治局写声明书的行为是无纪律的行为。1950年10月王明去苏联治病。1953年12月回国。1956年2月,王明再次去苏联就医。从此,长期留居苏联。自60年代起,王明在苏联根据当时的政治需要,化名先后撰写、发表《论中国事件》、《列宁、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等书,攻击毛泽东、歪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王明被戴上了“机会主义头子、苏修代理人、大叛徒”的帽子,受到了深入揭批,成了反面典型,中央也和他逐渐断了联系。但中央对他再没有作出任何决议,也没有开除他的党籍。当国内在“文革”的浪潮中猛烈批判王明的时候,得到苏联支持的王明开始在国外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大肆攻击党和毛泽东,逐渐走上了与党完全对立的道路。1971年,他相继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五十年》、《“整风运动”是“文化革命”的演习》、《中国共产党五十年和毛泽东的叛逆行为》等文章。王明抱着一个目的,那就是贬低搞臭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为自己的错误路线翻案。1974年3月27日,王明病逝于莫斯科,葬于新圣母公墓。
后记:近年来,对王明的评价有了新的观点。认为王明在1931年1月到1935年1月间的行为有着深刻的国际和国内原因。对于王明在1937年到1940年的行为,中共称为“投降”是不恰当的,因为他并没有投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实际行动。更有一些学者人认为王明与毛泽东在方针和基本原则上没有原则上的分歧。只是没有从实际出发,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从而给当时的党和军队造成了重大损失。
第六次路线斗争:张国焘右倾分裂主义路线
代表人物:张国焘(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红军总政委)
所犯错误:分裂党和红军,另立中央。拒绝中央北上抗日方针,指挥红四方面军南下川康。除了一般的“左”倾路线之外,还表现为特别严重的军阀主义和在敌人进攻面前的逃跑主义。
后果:①造成红四方面军几乎全军覆灭。②红二方面军少数将领受其蛊惑并支持其主张,最终在仕途和军衔上被打压。③造成红四方面军许多高级将领后来长期得不到重用,在1955年9月授予军衔时普遍压低。
结论:1936年6月,被迫取消第二“中央”。同年7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随后与红二、红四方面军一起北上,10月到达陕北。
当事人归宿:1937年3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张国焘错误的决定》,批判张国焘的分裂主义和军阀主义错误。同年9月,为了教育和挽救他,仍派他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1938年4月初,他乘祭黄帝陵之机逃出陕甘宁边区,投靠国民党。4月18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党籍的决定》。不久,加入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主持“特种政治问题研究室”、“特种政治工作人员训练班”,从事反共特务活动。1941年起,任国民参政会第二、第三、第四届参政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一度出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江西分署署长。1948年6月在上海创办《创进》周刊,继续进行反共宣传。同年11月去台湾。1949年转居香港。1968年移居加拿大多伦多。1979年12月3日在多伦多的免费老人医院冻饿而亡。
第七次路线斗争: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
代表人物:高岗(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国家计委主任)、饶漱石(时任中央委员、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所犯错误:他们出于个人野心和权欲,互相勾结,进行了一系列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在党中央酝酿召开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员的人事安排时,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高岗、饶漱石以为他们篡夺权力的机会到了。在1953年6月—8月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和9月—10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期间,他们散布流言蜚语,捏造所谓的“军党论”,鼓吹“党是军队创造的”;进行宗派活动,攻击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负责人,吹嘘自己。会后高岗还私下活动,要求由他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和政务院总理,公开向党要权要官。
后果:①差点造成建国初期党内分裂。②对毛泽东主席的疑心起到了警醒作用。③西北革命斗争历史长期被忽略,西北出身的干部在仕途上长期被打压。
结论:1953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主席向高岗提出严厉的警告,并提出关于加强党的团结的建议,对高、饶的反党罪行初步进行了清算。1954年2月,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揭露和批判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分裂活动。1955年3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决定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撤销他们在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同年4月,中共七届五中全会批准了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作出的《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
   当事人归宿:1954年 8月17日,高岗服私藏的“速可眠”胶囊自杀身亡。1965年8月,因潘汉年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判处饶漱石有期徒刑14年。1965年9月,饶漱石被假释出狱。1967年饶漱石被重新收监。1975年3月2日,饶漱石因病去世,享年72岁。
第八次路线斗争: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
代表人物:彭德怀(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兼国防部部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委常委/当时未设立军委副主席)
所谓错误:1959年7月,在政治局扩大会议庐山会议上,为民请命,勇于直言,写信给毛泽东主席,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提出批评。被当成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受到批判。被指责为“是反对党的总路线、反对大跃进、反对人民公社的猖狂进攻。向党的总路线、向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举行猖狂进攻。把他所领导的部门看成是一个独立王国。他常常向中央要求民主,他在自己的工作中却是最不民主的,最专制的,只顾个人的“小局”而不顾党的大局的。他同人民解放军的十个元帅中除他自己以外的九个元帅关系都很恶劣,而对于下级的粗暴专横更是达到令人难以忍受的程度,他在军事工作中的军阀主义的思想和作风,长期没有得到根本改造。在朝鲜中国人民志愿军工作期间,由于违背中央的指示,他还犯了大国主义的错误。为了实现他的个人野心,他早就在党内和军队内恶毒地攻击和污蔑党的领袖毛泽东同志以及中央和军委其他领导同志,采用封官许愿、拉拉扯扯、先打后拉、挑拨离间、造谣扯谎、散布流言蜚语等等方法,进行宗派主义的、分裂党的活动。”
后果:①从此无人敢于发表不同意见,为毛泽东主席的一言堂奠定基础。②病秧子林彪开始担任国防部长并主持中央军委工作,客观上为林彪在文革后成为毛泽东主席的接班人地位铺平了道路。
结论:1959年8月初,中共八届八中全会作出《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决议》,被错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的首领。同年9月,被撤销国防部长、军委常委职务,保留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职务以观后效。
当事人归宿:1962年1月,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上,被指控“里通外国”和“组织反党小集团”。同年6月,给毛主席并中央写信(即著名的八万言书),被认为是翻案书。同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专案审查委员会,被立案审查。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职务自动撤销。1965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被撤销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副总理职务。9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第三副主任。“文化大革命”中彭德怀进一步受到迫害和摧残。1969年4月,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撤销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1974年11月29日,铁骨铮铮的彭德怀元帅终于熬不过折磨,含冤而逝,享年76岁。
后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彻底为彭德怀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第九次路线斗争: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
代表人物:刘少奇(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所谓罪行:被指责为“一贯使用反革命两面派手法,招降纳叛,里通外国,疯狂地反对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干下了数不尽的反革命勾当,成了党内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的总头目,资本主义复辟势力的总代表。”“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疯狂地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镇压革命群众运动,阴谋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以及在外交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勾结帝,修,反,充当叛徒,内奸,工贼,破坏各国革命运动”
后果:①经济建设被停止,政治斗争风起云涌,天下大乱。②林彪、四人帮篡夺了中央领导权。③一大批老干部被认为是走资派而打倒或靠边站。
结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刘少奇受到错误的批判,并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政治陷害和人身摧残。1968年10月,中共第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当事人归宿: 1969年11月12日病逝,享年71岁。
后记: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决定彻底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撤销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他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
第十次路线斗争:林彪反党集团
代表人物:林彪(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毛泽东主席的接班人)
   所犯罪行:①招降纳叛,结党营私,伙同他的老婆叶群,勾结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结成以林彪为头子的资产阶级司令部。②通过他的儿子林立果,秘密建立反革命特务组织小“联合舰队”。③同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相勾结,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夺取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④密谋发动反革命政变,妄图谋害伟大领袖毛主席,颠覆无产阶级专政,复辟资本主义。⑤私乘飞机,叛党叛国,仓惶逃命,投奔苏修。
   后果:①毛主席的自尊心受到严重打击,病痛加重。②客观上为部分老干部和军队高级将领的解放打开了闸门。③客观上加速了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结论:1973年8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
当事人归宿:1971年9月13日,乘飞机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地区折戟沉沙、机毁身亡。奇怪的是,不久中央将情况在党内通报后,在组织上对林彪等人却并没有做任何处理。两年后才对其正式作出组织处理决定。
第十一次路线斗争:“四人帮”反党集团
代表人物:王、张、江、姚
王洪文: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常)
张春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常兼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江青: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解放军文革小组顾问兼文化工作顾问)
姚文元: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成员)
所犯罪行:使用种种阴谋手法,猖狂反对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妄图实现全面夺取党政军领导权、架空毛主席的狂妄野心。他们利用党的十届二中全会和四届人大,阴谋组织自己的“内阁”,妄图打倒周恩来同志。他们违背毛主席的指示,另搞一套,疯狂打击和诬陷邓小平同志。他们对毛主席、党中央先后确定华国锋同志任国务院代总理和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极端仇视,疯狂反对,妄图打倒华国锋同志。他们大搞反党乱军的阴谋活动,妄图打倒一大批中央和地方的党政军负责同志。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病重期间,他们丧心病狂地迫害毛主席。毛主席逝世以后,他们加紧进行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的罪恶活动,阴谋推翻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实行反革命复辟,妄图使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党变为修正主义的党,使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使社会主义的中国重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四人帮反党集团披着马列主义的外衣,肆意篡改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篡改党的基本路线,蓄意颠倒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敌我关系,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推行一条极右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他们凭借手中的地位和权力,采取合法的和非法的、公开的和秘密的、文的和武的各种手段,进行反革命活动。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后果:①结束了文化大革命。②开始了拨乱反正,为平反一切冤假错案扫平了障碍。③为邓小平的复出铺平了道路。④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
结论: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下令8314部队(即中央警卫团)逮捕四人帮,并隔离审查。1977年7月,中共第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永远开除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宣判: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姚文元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当事人归宿:
1986年王洪文在在秦城监狱服刑时发现有肝病,被送往医院治疗,实施保外就医。1992年8月3日,因肝病不治病亡,终年57岁。
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鉴于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依法将对其原判处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1997年12月,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1998年1月,保外就医。2005年4月21日,因患癌症病亡,终年78岁。
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鉴于江青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对她原判处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84年5月,由李讷接江青出狱保外就医。但江青身体每况愈下,经医院检查,她患有喉癌,此时不仅病痛,还有忧郁。1991年5月14日,江青在寓所用一条裙边自缢身亡,结束了76岁的人生旅途。
1996年1月,姚文元刑满出狱,和其妻金英住在上海,过上了恬淡安静的生活。2005年12月23日,因患糖尿病不治病逝,终年74岁。
第十二次路线斗争:赵紫阳分裂党
代表人物:赵紫阳(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
所犯错误:支持学潮和分裂党,对动乱的形成和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后果:①政治体制改革胎死腹中,民主自由思想被扼杀。②第一次出现枪指挥党的不正常现象。③邓小平的崇高威望受到损害,改革开放总设计师是党和国家最高决策者的机密被泄露。④西方国家开始对中国进行政治、军事和经济制裁。
结论:1989年5月17日,被停止党内外一切职务。同年6月24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DL中所犯错误的报告》,指出他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犯了支持学潮和分裂党的错误,对DL的形成和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在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期间,虽然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在指导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也有明显失误。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同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撤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
当事人归宿:此后,长期被软禁。2005年1月17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6岁。
    参考文献:《党史知识》
思考题:试讨论职工六届七中全会与十一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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