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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唱红反贪,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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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唱红反贪,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红五星评论员 于 2014-10-2 9:24:00 发表在:红旗飘飘论坛

打黑唱红反贪官奸商,人民拍手称快!
    这时贪官奸商常常变换手法,以非常极端的面目出现,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残酷打击本来属于思想教育的错误。
    人民群众本来就痛恨贪官奸商,结果好官被贪官奸商倒打一耙,这只能使人民更加反感。
    
    曾在坐火车时看到交通旅游报醒目大标题:特大贪污犯。于是买来阅读,以为真的开始反贪运动了。
    结果和所有读者一样大失所望,反而觉得政府没救了。为什么,原来讲秦皇岛有个退休干部帮人接个工程收到了一万块钱的报酬。这就是特大贪污犯抓起来坐牢。
    放着几千万、几个亿的贪官奸商熟视无睹,拿一点劳动报酬的小题大做?不出所料,于是乎 全国贪污腐败迅猛发展。
    
    九三年有温州朋友讲,他们县一公安干警,很不容易干了十年当上个科长,结果贪污一千五百元被抓起来坐牢。
    当时,人们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地方领导肯定存在严重问题。
    为什么?接过口号排除异己,吓住正派人士,必定是贪官奸商的手段。
    后来这个县买官事件爆发,接下去,贪官前赴后继,县委书记县长一届又一届被逮捕。
    
    温州这个地方贪官奸商很有办法,经常创造发明,国家叫打黑反贪,他们就弄些小恩小惠的无限上纲。
    现在社会借钱赚利息比较通行,有的干部收了一点借款利息,就被当成贪污受贿。
    这是不是故意夸大矛盾?
    这是值得注意的动向。

    目前我们国家的贪官奸商是人人痛恨的,但是也应该区别对待。在老百姓眼里,当今社会贪污几十万的是好官,何况为了一点高利贷的利息被当成贪污呢?因为真正的贪污犯罪都是团伙,是几千万几个亿几十亿地侵吞。
    人要讲一点良心,讲一点道义,你利用手上权力,可以把一丁点鸡毛蒜皮去毁掉一官一民很容易,但是这不仅有损于法律的尊严,也是违背起码的道德人性的。

    
    就好像人民大众对媒体的信誉度。媒体天天把蚂蚁说成大象,忽悠多了,老百姓就把媒体当成假话国。媒体利用舆论权力要狭企业,如果企业不朝贡,就给他们抹黑,最终南方报系21世纪媒体终于走到头了,大小头目被一网打尽!
    一个政府放着大案要案遮遮盖盖,而在鸡毛蒜皮上大做文章,权力可以轻易毁掉一官一民,但是这个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会是什么?
    
    建议温州政府好好学习贯彻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真正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推荐政府官员学习研究,正确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放高利贷不是好事情,这属于金融管理方面的问题。但是这与贪污受贿是有根本性区别的。
最后编辑红五星 最后编辑于 2014-10-02 11: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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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虽然痛恨贪官奸商,但仍然比较理智,看问题分析问题都是合情合理的!
不能放任坏人,也饿额不可以冤枉好人!
现在这个社会,干部也好,群众也好,不做一点小生意日子不好过。
私人老板可以捞大钱,那边干部群众就不可以通过劳动适当增加一点收入吗?

贪污腐败要坚决地反,但是把莫须有的罪名当贪污,那是会适得其反的!
说句实在话,哪怕把全国几百万干部全部抓干净,老百姓仍然不服气。
为什么?几百万几千万记个亿的不抓不处理,抓几十万的算什么?
现在的万元相当于毛泽东时代一百元,几十万不过是千把块钱。
许多搞经济的做过统计分析,毛泽东时代32元工资相当于现在六千元工资,32元可以养活全家六口人,而六千元养不起二个孩子,这是事实。

那么几十万元相当于什么概念?
问题是现在的贪官奸商随便行贿受贿都是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即使贪污几万元,你判刑,那么全国没有那么大的监狱,人民群众只会反感!几万元相当于毛泽东时代的几百元,是属于思想教育的问题。
当然需要强烈制止行贿受贿的事情,需要杜绝一切漏洞,但是反贪污需要有个区别。

如果人家经济上产生借贷,给以利息,只要不超出社会普遍利率,那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干部放高利贷,应该通过批评教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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