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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外资控制中国:以北京市为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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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15:27:54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王健
王 健 /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外资企业在华的实际控制力究竟有多大?以北京为例,利用最近公开的全国工商数据和北京工商数据,从企业股权视角对北京市外资企业实际控制力进行了大数据分析,结果出人意料:外资企业对北京市经济的实际控制力远远大于名义控制力,而且在部分行业具有垄断力,北京的GDP中相当的比重是外需而不是内需。将北京市的大数据分析推而广之:在中国经济中,外资企业在华的实际控制力远远大于名义控制力,而且这些外资企业拉动的是外需而不是内需,因而,要实现以扩大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目标,中国亟须发展民族企业和民族经济。

  一、真实的外资:以北京为例统计
  当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国内著名的、经济效益令世人瞩目的、互联网的企业争先恐后地奔赴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我们才突然发现:这些企业却原来是由外国投资者控股的。 那么,外资企业在华的实际控制力究竟有多大?为此,我们以北京为例,利用最近公开的全国工商数据和北京工商数据,从企业股权视角对北京市外资企业实际控制力进行了大数据分析,结果出人意料:外资企业对北京市经济的实际控制力远远大于名义控制力,而且在部分行业具有垄断力,北京的GDP中相当的比重是外需而不是内需。
  与珠三角和长三角许多城市相比,北京并不是对外开放度最高的城市,将北京市的大数据分析推而广之:在中国经济中,外资企业在华的实际控制力远远大于名义控制力,而且这些外资企业拉动的是外需而不是内需,因而,要实现以扩大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目标,中国亟须发展民族企业和民族经济。
  1.外资企业资本密集度高规模大
  北京市外资企业注册数量占企业总数比重低,注册总资本占全市注册总资本比重高,说明外资企业资本密集度高。北京市外资企业平均注册资本3713万元显著高于中资企业的607.44万元,以股权原则以大数据方法统计的北京市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户均注册资本高达4358.65万元,更高于中资企业的平均水平。
  2.外资对经济的实际控制力远大于名义控制力
  按照中国目前的工商注册的属地原则统计,外资对北京经济的名义控制力很弱。2012年北京市外资企业总户数为15159户,占北京市企业总户数626121户的比重很低,仅为2.4%,表明北京市外资的名义微观基础很弱小,对北京市经济影响力和控制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按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工商注册的股权原则,利用全国大数据分析所得的外资企业对北京市经济的实际控制力远远大于名义控制力:一是北京外资企业加上名为中资企业、实际是由外资控股的企业数量高达48698户,占北京市企业总数的比重为7.8%,大于按照属地原则统计的2.4%;二是从企业注册资本来看,外资企业注册资本5629420.37万元占全市企业总注册资本376752919.27万元的比例为14.9%,实际控制力较强;三是北京外资企业加上名为中资企业、实际是由外资控股的企业注册资金为140703201.49万元,占全市企业注册资金的比重为37.3%。扣除重复计算,从北京市经济的微观基础分析,外资对北京经济的实际控制力高达22.4%。
  3.外资对部分行业具有垄断力
  在北京市一部分行业中,外资对北京市经济不仅具有控制力,而且具有不同程度的垄断力,行业发展拉动的是外需而非内需,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外资企业数量少但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这些外资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10%左右,然而,在这些行业中,外资企业总注册资本大于50%,这些行业中民族企业数量仍然占据大多数,然而,少数外资企业对这些行业的经济控制力超过50%,占有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具有一定程度的市场垄断力。 二是有的行业外资企业数量与国内企业相当,外资企业控制了这些行业,对经济控制力超过51%,占有相当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具有相当程度的市场垄断力。 三是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占该行业注册总资本比例超过90%,几乎完全垄断了这些行业,拥有对行业市场的全面的控制力,行业发展直接受制于外资企业。
  二、外资对北京经济的实际影响
  1.挤压了民族企业发展空间
  外资企业资本密集度高,外资企业市场竞争力强于民族企业,外资企业在北京市场上控制力强于民族企业,民族企业发展市场空间狭窄。而且,外资独资企业的比重越来越大,2005年,北京市外商独资企业占外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总数的58.63%,2012年此比例就提高到70.63%,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独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挤压了民族企业发展空间。

  2.外资企业垄断的行业影响国内产业安全
  外资企业在某些行业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和相当的垄断地位,表明这些行业中民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上从属于跨国公司的国际垄断产业链分工体系且处于分体系的低端,中资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升级步履维艰,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市场效率,直接危害民族企业发展及国内产业的安全,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政府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3.中国政府优惠的财政金融政策被外资利用
  在北京的企业中,有些外资企业的子公司或孙公司是内资企业,实际上是外资企业控股,这些名为内资企业实为外资企业的公司都以极隐蔽的形式;隐形地享受着中国政府各种优惠政策的好处。政府财政政策补贴和津贴、金融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都直接或间接地惠及和扶持了这些名为内资实为外资的企业,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外资企业的数量较少而实际经济控制力超过50%的行业,政府的优惠政策被这些外资利用,帮助了这些企业的发展,拉动了外需,缩小了扩内需的政策效应。
  4.现有统计方法夸大了本地居民创造的GDP  由于北京市外资企业的实际控制力远远大于外资企业的名义控制力,因而,以现有方法统计的GDP夸大了北京市居民创造的GDP,也夸大了北京市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扣除重复计算,北京市居民创造的GDP被夸大了20%,北京市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应收缩20%。

  三、发展民族企业扩内需稳增长的建议
  扩大内需,迫切需要发展民族企业,依赖民族企业壮大促进投资和消费,稳定经济增长。
  1.工商注册改革,从属地原则转向属地原则与股权原则并重
  目前工商注册的属地原则不能全面地反映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的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真实的控制力,工商注册实行股权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外资企业对经济的控制力,因而,工商注册最好实行股权原则。
  考虑到中国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属地原则,工商注册原则的改革可以考虑从以下方案中选择一个:一是内资属地原则外资股权原则,即对独立的内资企业实行属地原则注册而对外资企业实行股权原则注册;二是内外资企业都实行股权原则和属地原则并重的注册,以体现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三是内外资企业都实行股权原则注册,放弃属地原则注册,那样,工商部门需要较深入的改革,可以先从上海自由贸易区开始试点。
  2.提高民族企业的资本密度和市场竞争力
  对于外资企业已经具有相当和绝对市场垄断力的行业,当民族企业在这些行业申请注册登记时,一是要放松审批条件,方便民族企业进入;二是尽可能地提高准入门槛,提高每个新企业的注册资本数量,提高新进入的民族企业资本密度和市场竞争力。
  商务部对外资已经具有相当的和绝对的市场垄断力的外资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抑制外资企业的行业垄断行为,为民族企业在这些行业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空间。
  3.政府激励民族企业以自主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当政府强调自主创新时,常常不清楚自主创新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通过对北京工商数据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确地提出北京市政府鼓励自主创新的重点行业:第一,注册资本90%以上为外资企业的行业,这些行业大多数为尖端制造或者是关键设备生产,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第二,外资企业注册户数占总企业注册数、注册资本占总资本都超过50%的行业。
  民族企业在这些行业中加强自主创新,有利于打破外资企业在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加强民族企业的行业控制力,真正地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和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结构和民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拓展民族经济扩大和成长的市场空间。
  4.加强对企业优惠政策的监管,以扶植民族企业成长、扩大内需
  地方政府要加强对企业优惠政策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和国内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财政贴息或低息贷款时,一定要与工商部门联网查询这些企业本身是否名为内资实为外资企业;中资企业下属的一级企业、二级企业是否有外资参股和控股。财政补贴不仅不能直接补贴外资企业,而且,对于有外资参股的中资企业要减少补贴,对于外资控股的中资企业要完全取消补贴,防止外资企业钻政策的漏洞,直接或间接地取得中国财政补贴,让财政补贴真正成为民族企业成长的催化剂和企业壮大的助长剂,扶持北京的民族企业和民族经济发展,真正扩大内需,而不是名为扩大内需实为扩大外需。
  5.以大数据重新统计中国GDP的内外需结构,实事求是地评价扩大内需的政策效应
  大数据分析表明,现有GDP的统计方法缩小了外需、夸大了内需,进而影响了对扩大内需政策的效应的评价。因此,需要以有微观基础的大数据重新统计中国GDP的内外需结构,实事求是地评价扩大内需的政策效应,制定更加有效的扩大内需(而不是扩大外需)稳定增长的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以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企业壮大进而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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