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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勒死母亲看农村养老的现实之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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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松超 发布时间:2015-01-09 13:25:47 来源:新浪网 点击: 490
摘要: 近日,黑龙江双鸭山一男子杀母后逃亡七年被擒。男子供述妻子嫌弃婆婆身体不好,有传染性疾病,给他出主意,让把妈整没了,当时他鬼使神差听了妻子的话把母亲骗上山勒死。(11月9日《华商报》)  




近日,黑龙江双鸭山一男子杀母后逃亡七年被擒。男子供述妻子嫌弃婆婆身体不好,有传染性疾病,给他出主意,让把妈整没了,当时他鬼使神差听了妻子的话把母亲骗上山勒死。(11月9日《华商报》)

新闻一经曝出,网络舆论已经炸开了锅,人们纷纷加入讨伐老人子女的队伍中,养育子女这么多年,最终却换来这样的结果,更是唤起了公众人性深处的悲悯。

通过梳理不难发现,绝大多数极端不孝的案例都发生在农村,部分子女不孝不能仅仅归咎于法律意识的薄弱,更是因为老人在实际上变成了他们的一种“负担”,本来收入水平都不高,还要承担着孩子教育等诸多生活成本,赡养老人更是雪上加霜,新农合每月55元的养老金基本上也是杯水车薪,致使个别人最终做出了极端行为,不愿意尽自己的义务,而且在年轻农村劳动力不断外流的背景下也很难尽到义务,即便是将孝道入法,在现实当中也实难解决当今农村的养老困境。

当利益与亲情产生碰撞之时,就实难保证一些子女会为了经济利益,而侵蚀亲情间的感情氛围。毋庸置疑,这种做法是不仅于法不容,而且也为“孝道”所不容,可到底应当给家庭一个怎样的定位,却是真正值得我们思考的。

基于此,十分有必要让公共财政及时出手,完善农村养老方面的基础设施和补给制度,让家庭的功能定位回归纯粹,从而摒弃过多的利益纠纷。当老人不是子女负担的时候,赡养父母仍旧是一种义务,倘若不尽义务也应该受到谴责,但这并不对老人赡养起决定性作用,如此一来,相信会减少很多的人伦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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