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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高明:新型城镇化需要科学的成本核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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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 09:28:19  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蒋高明
城镇化到底要搞多大的规模,是否全国要一刀切地搞造城运动?这需要计算一下成本。从经济和生态角度看,最低成本的城镇化应当是就地的,即农民就地城镇化。  农村人口对资源的消耗只有城市人口的三分之一,且基本上不存在生活垃圾问题,农村的残渣剩饭都是饲养动物的饲料,耕地就是非常良好的天然有机物处理系统(人工合成的塑料类有机物除外)。而要实现城镇化,城镇化率要达到60%,以13亿人基数算的话,就是8亿人进城,那中国的能源和资源消耗要翻三倍,中国的能源能支撑这么高的消耗吗?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里,推进城镇化必须实行大中小城市并举,重视发展小城镇。
  理论上,以城镇化为主要载体扩大内需,充分释放城镇化的需求潜力,是我国走向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立足点和战略重点,但那些正在建设的“大城”,不少是大马路、大建筑、大立交、大草坪,以大为美,以洋为美,千城一面的景象已隐约可见。有湖的城市,岸边布满了地产项目,有的地方甚至不断填湖造地搞地产,没湖的地方就挖个人工湖;刚建好没几年的高楼、大型体育设施,就因过时而被推倒;有些地方,逢山开山、逢水填塘、逢海填海,蚕食河道、湿地,变更规划,更有甚者,竟把滞洪区也“变更”成房地产开发的热土。这些项目与农民关心的城镇化没有任何关系,他们根本买不起,农民只有望城兴叹。
  当前,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土地的城镇化已明显快于人口的城镇化。2000年至2010年全国城镇建成区人均建设用地133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限额的30%。2000年至2010年,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的建成区面积增长95.8%,而同期县级以下城镇建成区面积仅增长了50.9%。一些省会城市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才百分之十几,但他们拿到的用地指标达到了全省的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0%。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时,不顾自身财力,不顾土地、水等资源的承载力,已经造成很多问题。中国665个城市中,有将近400个城市缺水,其中大约有200个城市严重缺水;由于缺乏产业支撑,一些地方出现“睡城”现象,每天早晚高峰,有数十万人在同一时间往返十几、几十公里上下班。更有甚者,一些城市以‘加速城镇化进程’为幌子、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以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为目的,大搞扩城、造城运动,粗放式占用大量土地,其危害比单宗违法用地事件更为恶劣。
  建一座大楼,往往就会失去一块良田,而不少地方征来的土地利用粗放,造成很多浪费。中国平原面积不到国土面积的12%,人均平原面积只相当于美国的3.7%。但是,中国土地粗放利用现象严重,许多市、县尚未完成城市化和工业化,但建设用地规模已超过国土面积的20%。若按现在的人均建设用地计算,未来需要约数亿亩土地完成城镇化。与日本的快速发展时期相比较,中国GDP每增长1%,对土地的占用量差不多是日本的8倍。城市低密度盛行导致了更多、更长距离的交通通勤和对小汽车的过分依赖,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
  因此,今后的城镇化,一定要不能继续造成城,而是在现有村镇基础上,进行改造,将城市要素搬进乡村,既不影响农业生产,又提高了农业人群的便捷度,如学校、医院、银行、幼儿园、公园、绿地等等。
  从根本上讲,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转变,蕴含着深刻的利益结构调整。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消除一切针对进城农民的歧视性政策;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让农民能够凭借土地权利参与并分享城镇化的利益;大幅提高进城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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