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旋规律不可违背 左旋能量 生命源泉

左旋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黎阳评毕福剑事件:反毛英雄气短,“公知”黔驴技穷 [复制链接]

1#
2015-04-12 11:32:09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黎阳
反毛英雄气短,“公知”黔驴技穷——旁观毕福剑事件

  黎阳 2015.4.10  原载:华岳论坛


   >>>相关专题:【毕福剑视频事件的背后
  毕福剑辱骂毛泽东是不折不扣“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伤不着毛泽东一根汗毛,却把自己砸了个稀烂——几十年来中国的反毛英雄还少吗?为反毛而付出的努力还小吗?造谣、污蔑、诽谤、中伤、封锁、歪曲……什么见不得人的缺德阴着损着没用上过?结果呢?使中国老百姓仇恨毛泽东了吗?使中国老百姓忘掉了毛泽东吗?制止信仰毛泽东、热爱毛泽东的中国老百姓越来越多的趋势了吗?当年“蒋委员长”“剿共”,越剿共产党越多;如今“公知”反毛,越反“毛左”越盛。一前一后的两代反毛英雄实在是难兄难弟,殊途同归。如果说如今反毛阵营中公开添了个毕福剑就能扭转乾坤,就能改变反毛大业“竹篮打水一场空”、“蚍蚨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的命运,恐怕连最牛的反毛“公知”也不敢吹这个牛——中国反毛的“英雄好汉”多了去了,多他毕福剑一个不多,少他毕福剑一个不少,有他没他无足轻重。毕福剑辱骂毛泽东,伤着的不是毛泽东,而是他自己——因“辱毛事件”而焦头烂额狼狈不堪的是谁?毛泽东,还是毕福剑?
  按“公知”们的说法,反毛很正义,很英雄。可惜毕福剑事件让人们看到这些“反毛英雄”们如今实在有点“英雄气短”——当年“三百年殖民地”、“颜色革命”、“杀左族毛”、“把毛左都送去炼肥皂”之类壮志凌云气吞山河的“英雄气概”不见了,见到的是“告密文化”、“丢饭碗”之类忧心忡忡,是争先恐后为毕福剑辩护,惟恐毕福剑(还有自己)丢了毛泽东缔造的共产党给的“铁饭碗”——既然“正义”、“英雄”,那就该“坚持正义”、“汉贼不两立”、“君子不饮盗泉之水”、“志士不食嗟来之食”、“不食周粟”,坚决与这“邪恶体制”划清界限,一刀两断,势不两立才对。然而几乎所有的反毛英雄“公知”们在这点上却惊人地一致:一定要“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砸着共产党的锅还要继续吃共产党的饭”,死乞百赖一定要留在自己切齿痛骂的“邪恶体制”之中(仔细数数,有几个反毛反共的“公知”是“体制外”的?)如此气短的“英雄”,如此下三烂的“正义”,让人怎么瞧得起?
  大概正是因为反毛“公知”们“英雄气短”,所以他们为毕福剑辩护也乱了方寸,不但逻辑混乱、自打嘴巴,而且简直帮起倒忙来了:
  1.“告密”  “告密”都是“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把某人的言论录像放上网公布于众算哪门子“告密”?如果硬说这是“告密”,那么把国家军事机密放上网、“狗仔队”偷拍名人隐私放上网又算什么?“公知”们为什么从来不义愤填膺大张旗鼓谴责这些“告密”?声嘶力竭骂了半天,对“告密”和“揭露”、“公布”的逻辑含义都没弄清,哭了半天还不知道谁死了。
  2.“不过是私下饭局的玩笑”、“朋友私聚,戏谑调侃,说几句不恭敬的话,何罪之有?”  这种说法本身就承认“私下怎么说”是一回事,“公开怎么说”是另外一回事。换句话说,在“公知”心目中,“表面上一套背地里一套”、“明一套暗一套”、“口是心非”、“当众撒谎”是应该的,很正常。照此逻辑最可恶的不是撒谎,而是揭露谎话的人,难怪人大张鸣勃然大怒:“即使毕福剑的表演有问题,惩罚他,也是鼓励一种卑劣的行为。”
  不过这样一来张鸣就自己打了自己一个大嘴巴——他说过:“作为一个50后,我的生活目的很简单,年轻时在谎言中度过,后半辈子不想这样了,也不想现在的年轻人过我们当年的日子。”——你那么仇恨谎言,怎么碰到毕福剑撒谎就不恨了?怎么就反咬一口宣布揭露谎言是“一种卑劣的行为”了?“公知”们不是整天以“揭露真相”为己任吗?不是到处挖底三尺找毛泽东的“真相”吗?怎么碰上毕福剑的真相就不干了?这不是自打嘴巴又是什么?
  3.“泄露个人隐私”  记得所谓“毛泽东私人医生”胡说八道污蔑毛泽东时,“公知”们从来不说那是“泄露个人隐私”。如今碰到毕福剑事件了,“公知”们突然想起“泄露个人隐私”了——是不是太晚了?太不要脸了?太自相矛盾了?
  4.毕福剑事件是“私人聚会”、“私人交往”的“私人事件”  任何外交人员参加的任何外事活动都决不会是私人活动,都必然向本国政府如实汇报——哪个国家肯让自己的外交人员花着公款干私事?既然如此,那对出席毕福剑酒宴的外国外交人员来说,这场酒宴就不是私人聚会、私人交往,而是公事。既然如此,那对毕福剑来说,这场酒宴就同样不可能是“私人聚会”,不但是公开活动,而且是涉外活动。
  如果硬把毕福剑事件说成“私人聚会”、“私人交往”、“私人事件”,那可就热闹了:毕福剑身为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负责人,跟外国使馆外国人建立起了“私人关系”,参与了“私人聚会”,发生了不能公开、必须保密、不得“告密”的活动……这算什么性质的问题?是该归党纪管还是归国法管?要不要把国家安全委员会扯进来?
  “不怕狼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拼命用“私人聚会”、“私人交往”、“个人自由”为毕福剑辩护的人是不是比猪一样的队友更蠢?
  “公知”们为毕福剑开脱虽然不遗余力,但手法实在拙劣,给人的感觉是反毛英雄气短,“公知”黔驴技穷。

   >>>相关专题:【毕福剑视频事件的背后
分享 转发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Ctrl+Enter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