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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天生的权利与自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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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到世间,便有生存下来的权利。要生存,就要享用生活资源,大气、水、食物、衣物、居处等。
大部分生活资源,要靠劳动得来。所以,人都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除非丧失劳动能力。
所以,每个人都有就业权,不能就业的,享有生活保障权。老者幼者,疾者残者,以及无业者、失业者,均要保障基本的生活必需品
  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天下财富也是天下人的,不是属某个或某些人所有。具体的人,都不过是天地之逆旅,世间之过客,不能把天下生存资源独占
  一个好的社会,不过是把生活资源合理、优化地配置到每个人,各得其宜。
在每个人生存之基础上,奖勤罚懒,赏优贬劣,多劳者多得,工作、劳动成果越好者受益越多
  生存下来后,还要考虑自我发展。每个人都有根据自己的天赋、爱好来发展的自由。有受教育的权利与自由,也有接受道德规范、法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
你的根,你的源,你的祖国,你的故乡,是没有选择的自由的。
你的母语,你也没有选择的自由,你沒有不学的自由。母语,是天赋的,固定的,每个人必须学,只是学多、学少而已。
不过,你有不接受某种外语学习的自由,如不学英语的自由
  语言学习,母语是天然的,天生的,无所谓权利、自由。
外语则不然,有人天生反感外语,有人一辈子也不使用外语。
可见,在学外语上,应有充分自由,自由选择学、不学,再自由选择学哪种。
全体学生都学一种外语,不仅是对有些学生的摧残,也是对有些学生时间和精力的白白浪费,也是社会财富的巨大虚耗、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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