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辉东
五、夫唱妇随,沆瀣一气
枕边风着实可怕,有为数不少的官员就是因来自枕头边的风给吹腐败的,有一些则是夫妻“同气相求”、共同索贿受贿。在震惊全国的“市委书记、副市长谋杀市长”一案中,被人称为“祖师爷”的广东阳春市市委书记严文耀,和其妻子刘经梅就是一对“典范”。1997年3月27日,阳春市副市长杨启周伙同阳春市食品集团公司董事长林启菊,在严文耀的指使下密谋杀害市长,谁料东窗事发,6名犯罪嫌疑人被捕。严文耀及其在银行当行长的老婆刘经梅被查出大肆贪污受贿,并有超过500万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年2月,严文耀被判有期徒刑19年,刘经梅被判有期徒刑2年。
海南省最年轻的市委书记----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和其妻子----东方市中国银行支行行长符荣英更是“同气相求、肝胆相照”,在1993年至1997年的短短5年间,二人索贿受贿金额人民币1217万元,美元3万多元,港币65万元,新加坡元4700元,马来币1500元,金项链35条,金手链4个,金戒指47枚,金手镯9个,金条8根,黄金4块,金耳环5对,存放其弟弟戚如军处的财物92、5万元。另外还有超过100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998年11月4日,戚火贵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符荣英被判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江西省鹰潭市原副市长魏时中本来很廉洁,为躲避别人送礼,他逢年过节带全家躲在亲戚家,因为他认为这样做既可以不收礼,又不伤送礼者的面子。但其妻子侯水娥则不然,她对丈夫的拒贿非常不满。在侯的一再煽动下,夫妻双双共同犯罪,结果魏时中被判刑15年,其妻被判刑4年。原青海省人大副主任韩福才续娶了一位小其22岁的妻子马玉龙,老夫少妻,韩对马百依百顺,一篇报道这样记述他们夫妻受贿的情形:“对于外财,他不敢收的,她敢;他不便收的,她方便。”结果韩福才被判刑8年,马玉龙也被判3缓5。山东日照市原市委书记王树文更是一个经不住枕边风的干部,他收受贿赂9万元,并与其妻徐峰丽谋取非法所得18万元。其妻还走私日产摩托350辆,总价200余万元。说王树文之败,主要败在其妻。案发后,王竭力包庇其老婆,最后夫妻双双入狱,王被判刑9年,徐被判刑4年。另外,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董事长张德元和其妻子,河南省鹤壁市原市长朱振江和其妻子,湖南第一贪----机械工业局原局长林国悌和其妻子,特区改革的风云人物----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虞德海和其妻子……都是这类腐败的代表夫妻。
八、不明收入,高居不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打破了分配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提倡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使得城乡各阶层居民的经济收入差距明显拉开,目前已产生了一批“新富”和“新贵”,这些人的富裕程度及“长袖善舞”与财大气粗,常常令普通劳动者为之咋舌。
据国家计委“城镇居民个人收入分配状况典型调查课题组”首次在全国进行的一次大规模调查中发现,当前经济收入最高的富裕者群体,主要是由下列人员所组成:1、股票证券经营中的获利者。2、部分个体工商户。3、部分私营企业主。4、部分歌星、影星、舞星。5、部分公司的负责人。6、部分经营者与承包者。7、部分“三资”企业中中方管理人员。8、部分专业人才……
以上人员,即是今日的“大哥大”阶层,囊括了当今中国经济收入最高的富裕群体。而在人们的印象中,有相当数量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收入亦颇丰,其居所之豪华、生活之阔绰、出手之铺张、行事之挥霍等都俨然“大款”,但其工资性收入都不高,花销的多是公款,其拥有的巨额财富几乎都是来自于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属于“来历不明”及“非法所得”等等。一旦东窗事发便统统化为乌有,须“上缴国库”,故这部分人员的“隐秘性高收入”还属于那种战战兢兢、提心吊胆的“虚假繁荣”,这里尚没有将他们列入收入最高的富裕群体中。然而,他们却又是实实在在的富裕群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能说清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这些几年前还属于洋鬼子们的专有法律词条,如今已成了我们中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句,即使我国的一个普通百姓,也都耳熟能详了。这方面的案例可谓比比皆是:“到处是贪官污吏,遍地有不明收入”,在此不再一一例举。
七、蛇鼠一窝,前仆后继
近年来的腐败案件中最为突出的现象是窝案串案骤然增多,一挖就是一窝,一扫就是一片,令人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湛江烂透了,走私分子已经指挥了我们的党政军!”这是朱总理在听取中纪委对湛江特大走私案情汇报作出的评价。在湛江,寡鲜廉耻的政客们与境内外黑社会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坑害国家、鱼肉百姓,真正做到了“官匪一家,警匪一家”。“黑金”发挥了足以动摇国家根基的巨大破坏力量,境内外黑社会分子利用走私的数百亿的黑钱,公然收买当地的大小官员,以换取一切非法活动如走私、勒索、抢劫、杀人的“合法化”。此案被查处后,有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等300多名党政官员翻身落马,有的甚至被送上了断头台。
山东泰安市市委书记胡建学受贿一案,拖泥带水牵出一串贪官污吏,大大小小200余人。胡建学后被判处死缓,副书记孔庆祥被判无期,市委常委兼秘书长卢胶青被判死缓,副市长孔利民被判死缓,此案还牵出市公安局长李惠民腐败案等15起特大腐败要案。哈尔滨市国贸城总经理张庭贪污受贿一案,牵出该市常务副市长朱胜文在内的一大批贪官污吏。其中厅级干部7名,处级干部13人,共有6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辽宁昌图县粮食局局长桂秉权腐败案所涉及党政领导人数多达412人,桂秉权和大兴粮库主任赵福、信用社主任胡玉章被判处死刑,县政协主席许连忠被判处无期徒刑。
江苏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变频器厂厂长朱超腐败案,牵出开发区办公室主任郭根根受贿案,又引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许和平贪污案,带出开发区经贸局副局长戴建华、管委会副主任赵锦士、开发区公安局局长沈剑平、副局长陆剑国受贿案,接着又引出常州市公安局局长周顺安受贿大案,可谓案中有案、案外有案,就象桦树皮一样,剥了一层又一层。所涉及的党政领导干部之多,令人惊异。广西玉林市市委书记李乘龙受贿一案更为离奇:李乘龙大肆索取贿赂,拥有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共计1600余万元,号称“广西第一贪”,此案直接牵出玉林地区的三任地委书记:调任自治区任纪委书记、中纪委委员的李恩潮,调任自治区任副主席的徐炳松,调任钦州市任市委书记、人大主任的俞芳林。该案还另涉及一大批身居要职的党政官员,现正在查处之中。
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1988年2月至1993年2月,其在担任海南省副省长期间,利用主管该省土地审批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4月10日对孟庆平受贿一案依法立案侦查。同月23日,孟庆平被逮捕。1999年12月1日,孟庆平受贿案宣判,武汉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孟庆平有期徒刑十年。
此外,闻名全国的还有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北京西客站“豆腐渣”工程案,被称作“涪陵硕鼠”的四川涪陵市委书记赵甫安贪污受贿案。浙江钱塘江“豆腐渣”工程案,广西合浦的“腐败一条街”案,河北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院长程贵卿受贿案牵出来的区、市、省三级法院法官受贿案,海南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腐败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殿武贪污受贿案,广东省恩平市副市长郑荣芳贪污受贿案,四川省简阳市市长王善武受贿案,海南省琼山市人大主任许书凤受贿案,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长蒋克忠腐败案,安徽省阜阳市法院副院长袁明腐败案,北京电子动力公司经理陈铭贪污案,江苏省靖江市市委书记冯国平受贿案,江西广丰县县委书记郑元盛受贿案,青海省海南州财政局长任吉山贪污案,交通银行苏州分行总经理蔡涵刚腐败案、天津市教育招主考试中心主任高玉林受贿案,中国民航华东管理局副局长王国强受贿案,江苏省如东县“养鳗大王”顾成兵行贿案,四川自贡市东方锅炉集团领导班子利用股票集团贪污案,浙江宁波市市委、市政府集体腐败案等等,都是轰动全国的特大窝案串案。而江苏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的一个老太婆邓斌非法集资32亿元案,更是现代版本的经典传奇故事: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北京郊外的一声枪响,将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等一大批贪官污吏送上了审判台。
九、权钱交易,投桃报李
如今,中国官场腐败的趋权性与交易性,随着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日趋突出。一些腐败现象主要发生在掌握人、财、物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少数当权者身上。他们凭借和滥用手中的权力,在招工、招干、分配、提拨、农转非、批地皮、承包基建工程、批贷款等方面,开“后门”、走邪道,从中贪污受贿,或倒卖物资、侵占他人利益,疯狂地侵吞国家、集体资产。这一切都无不与“权”有关,并且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实权人物”的身上。社会上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的私欲和目的,他们把聚焦点对准了这些“有权有势”的人,先施以小恩小惠作诱饵,进而抛以重金贿赂进行收买。这正中一些人的“下怀”,使之乖乖当上了“俘虏”。同时,“实权人物”还利用“权力”进行各种“曲线交易”,今天我利用你手中的权力,帮我办事,给你好处,明天你利用我手中的权力,帮你解决问题,给我“酬谢”。如此“投桃报李”、相互利用,以“权”换“钱”,以“钱”还“权”,可谓是“等价交易,公平其利”,所取得的是实实在在的“双赢”局面。
当前的腐败,可谓隐蔽性与公开性同时并存,且有蔓延之势。一些党政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少数“身居要职”者,腐败起来“隐而不露”,公开的违章、违纪、违法现象也日渐增多。某些掌权者利用自己所管辖的部门“衙门”,欺上瞒下,为所欲为,不仅私下“动作”、“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而且还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把本单位或个人的违法、谋私,说成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或美其名曰“有偿服务”;把行贿受贿说成是“搞活经济的‘润滑剂’”,列为“公(攻)关经费”、“活动经费”;把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说成是“业务上的礼尚往来”、“感情投资”等等──可谓“扯虎皮拉大旗”,巧立名目。在这些幌子、招牌的掩盖下,他们便对其下属或有关系的单位、个人进行摊派、“募捐”,吃拿卡要,甚至发展到“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滥办事”的混乱状态。
十、即当婊子,又立牌坊
虽然做官不是做圣人,这是人人明白的道理。爱财之心人人有之,官也是人,咱老百姓也坦白地承认这一点,“好汉做事好汉当不就结了!”但许多腐败分子则是“即当了婊子,又立了贞节牌坊”,实在虚伪。这“伪君子”比“真小人”可要坏上几千倍,因为在人们的心目中,对他们还有道德上的企望和诉求,他们使人民付出的是成倍的失望。“牌坊”将“婊子”伪装得光芒四射。一旦那些伪装成“君子”的政客们显露出了他们的本来面目,那么他们过去所灌输给人们的价值观就会失灵,而人民心目中的信仰大厦一旦坍塌,就足以产生动摇统治阶级根基的力量。
使人们记忆忧新的是,1996年年初,山东泰安市委的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公安局长、建设银行行长、某大公司经理等七人因犯走私、贪污、行贿、杀人灭口等罪逮捕收审,引起了全国的极大震动。除去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之外,这个案件的几个特征令人才吃惊:一是党委一班人集体犯罪尚属罕见;二是此案所涉及上至中央、省,下至公安、银行、企业的党政官员数百人,犯罪人的亲缘关系连及某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秘书、某省人大副主任等人,牵扯面之广亦属少有;三是腐败分子长期被上级党委负责人视为“先进典型”、“有改革开拓能力”、“优秀的后备干部”、“开拓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被中央、省的报刊广为宣传,并已预定其为省级负责人,“为中央输送的干部”的人选,对其所谓“监督、管理”失察到如此程度,令人闻所未闻。
1999年,在中纪委的直接领导下,深圳市增大反腐败力度。结果,在全国赫赫有名的、曾被传媒鼓吹为“廉政南山”、“文化南山”、并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区”、“全国廉政建设模范区”的深圳南山区五套领导班子,一下子就垮掉了三套:区委书记虞德海,区长、区委副书记何初本,区人大主任、党组书记彭虎相继翻身落马。此前,深圳市福田区区委书记朱文辉亦因受贿罪被撤职查办。而这仅仅只是深圳市反腐败运动的一个小小开端。人们相信,随着深圳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还将“挖”出更大的贪官。
然而,颇具讽刺色彩的是,这何初本居然还是一名以写反腐败文章、提倡廉政建设而著称的“杂文家”。他在他的“杂文”中经常引用的“廉者常乐无穷,贪者常虞不足”的古语,不知令多少人读后激动不已。深圳海天出版社还出版了他个人的一本厚厚的杂文集《咏竹》,他以竹的精神比喻自己为官及做人的“廉政为民”及“高风亮节”。而虞德海此前更是一名“公而忘私”、“廉洁奉公”的“模范”人物,其“俭朴的生活”和“忘我的拼搏精神”,使他成了“特区廉政建设”的风云人物,名气响遍全国。他是中国著名改革家袁更一手栽培起来的“虎将”与“儒将”。然而,正是因为他的“模范”与“表率”作用,才使得“文化南山”变成了“腐化南山”。
“婊子”现象也俗称之为“红帽子现象”。这些红帽子和光环有的货真价实,有的则是不择手段取得的。但这些腐败分子并没有珍惜人民给予他们的荣誉,在获得荣誉后疯狂地贪污受贿,极度地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
安阳市纺织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胡安沈曾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省优秀青年厂长、省市优秀经营管理者、市十佳青年、市十大新闻人物等荣誉称号。就是在这顶顶红帽子下,他受贿116万、贪污61万、挪用公款30余万元,另有48万元来源不明。吉林省总工会原副主席薛景文曾获全国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特等劳模等荣誉称号,是80年代中期全国著名的新闻人物。但薛景文不珍惜人民给予的这些荣誉,鲸吞公款,斗胆收受贿赂,案发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原广东省惠东县委书记李锡鹏曾被团中央授予“全国新长征突击手”,他在任期间,亲自领导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集体“罚款放私”,使走私活动从非法一下子变成“合法”,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
另外,曾创造广东“四小虎”奇迹、并使东莞市飞速发展的功臣----原东莞市委书记欧阳德有“廉政战线上的一颗明珠”之称。曾被新闻单位宣传为廉政为民、廉洁奉公楷模的河北邢台地委书记李明珠,被誉为“严惩腐败、威震一方”的原兰州钢铁集团总经理张斌昌,曾因开口讲廉洁、闭口谈廉洁而闻名全国、并带领职工由行业亏损冠军跃为盈利冠军、10年利润增长100倍、挤身于全国500强企业的原中国长江动力集团董事长于志安等人,都是红帽子下边的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