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册封所谓“圣人”之中国罪行录


  一、所谓圣人劣迹

  (一)马奥斯汀(即马赖)

  “西林教案”──该“教案”中曾给中国带来沉重灾难的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马赖神甫就是梵蒂冈将册封的“圣人”之一。1852年,马赖神甫违反清政府不得在内地传教的禁令,私自潜入广西西林县传教,并勾结官府,作恶多端,包庇教徒抢掳奸淫,激起民愤。据庾裕良著《广西人民反洋教斗争》记载,马奥斯汀(即马赖)的入境,既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也未经地方当局办理入境登记,因而是不合法的行为。

  他披着神父劝人行善的外衣,在西林一带做了许多坏事。综合起来,有如下数端:

  1、小恩小惠拉拢群众

  马奥斯汀在西林山区住下之后,第一件要务,便是驱使从贵州带来的几个彝族教徒、传教员,向当地彝族农民及山区群众现身说法,宣讲天主教义,便可以免灾消难,即使死了也可以赎罪上天堂;向群众美化马奥斯汀是天主的仁慈使者,从很远的法国来西林山区,解救受苦受难的山区农民。为了拉拢那些对信教抱犹豫态度的人奉教,马奥斯汀亲自出马配合,干了许多收买人心的勾当。如当时山区人民生活十分贫困,一有病痛,不是求神拜佛便是自采草药,绝少延医买药。马奥斯汀便乘人之危,向病者赠送一些价格低廉、疗效尚可的成药,装出一副问寒问暖、休戚相关的菩萨面孔,并不厌其烦地宣扬这是天主的关怀。因而,有的人心中虽然不信奉什么天主,但受人之惠,碍不过情面,只好参加了天主教,与神父、传教员虚与应付。

  经过马奥斯汀和他的传教员的努力,不久在西林县的定安、常井、板坡、那满、白家寨、瑶山村等地。陆续有人受洗奉教。人们并不非难其宣传教义,也不责备其送医赠药,而是谴责这种带有不可告人目的政治手段。

  2、破坏风俗干涉婚姻奸污

  妇女西林县的壮、苗、彝、汉族都有祀奉祖先的风俗,家设祖先神位,逢年过节烧香祭拜,以表达对亲人思念之情。马奥斯汀却将这种由来很久的的风俗当作一种异端来加以反对。他认为敬奉祖先,就不能受洗入教;信奉天主,就不能同时敬奉祖先。他严令受洗的教徒拆除家中的祖先神位,不准上坟拜祖。因而造成许多家庭、宗族纠纷。马奥斯汀又往往纠集教徒、拉拢乡绅袒护一方,从而激怒了当地群众。新教徒白三,受洗后照例奉命回家拆除祖先神位,遭到父母及族中长辈指责,自己也觉得不能忘本,提出退教,又受马奥斯汀的斥责和压制。白三气愤不过,便联合一些要求退教的人,向县衙门告发马奥斯汀“宣扬邪教,煽动宗族不睦”的罪行。马奥斯汀因而受到陶知县的传问。但是经过重金贿赂之后,便以查无实据了案。马奥斯汀乘机和陶知县拉上关系②。陶知县的贪财昏庸,大大助长了马奥斯汀的气焰。

  马奥斯汀还粗暴干涉教徒子女婚姻,加之他私生活淫乱,更使群众反感。西林是民族聚居地区,男女婚姻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影响比较少,各族男女青年有较多的婚姻自由权利。而马奥期汀却借天主教的“教规”加以限制,并趁机奸污女教徒。据西林定安等地的群众传说:马神父从贵州带来一个年轻漂亮的曹姓寡妇,名义上是帮助传教,实际上是他的姘妇;马神父并不以此为满足,他还千方百计引诱长相较好的妇女入教,时常单独和这些妇女在一起鬼混;马神父还规定教徒及教徒子女必须娶嫁教徒,如果对方不是教徒,必须等受洗入教之后才准结婚。结婚时又要由马神父做结婚弥撒,而马神父往往利用这种机会奸污妇女。马奥斯汀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曾说:“……姓段的人总是迟迟不来办告解,是因为他家娶了一个不信教的媳妇。我已指出他们的错误,但我没有从严惩办他们,惟恐会熄灭这一丝微弱的信仰幼苗。我还是给他的媳妇学习教理,希望他们延长到明年才办理婚事。……傅家那个寡妇已经很久不来见我了,有人说她将嫁给一个教外的商人。

  我去魏家住了四天,发现他们父子都吹鸦片烟。我给他的女儿洗礼入教,又给她母亲领坚振圣事。

  还有一件事,我的佣人昨天和我发生纠葛。我派他去为我筹办一星期的食物,而他却偷偷地同我以前的女佣人饮酒寻欢。我斥责他,不准他参加教会仪式,不准他走出房门。他竟立即发怒,卷起包袱走了。“

  信中涉及的事虽不多,但确实从侧面反映马奥斯汀特别喜欢和妇女接近。连佣人都是时常寻欢作乐的妇女,其生活作风可想而知。

  3、软硬兼施强迫入教

  马奥斯汀急于要使西林成为天主教在广西的桥头堡,并以此为基地迅速向省城等地发展。他用一些诡辩言词来强迫群众入教。1962年有人到西林调查访问时,一些老人还能回忆他们的前辈常讥笑这个狂人的某些言词。马奥斯汀威吓群众说,如果不尊奉天主,人就无法生存,死后要沉沦地狱受惩罚。马奥斯汀对于给他多次劝说,仍然不入教的人,不论男女老幼,他都气势汹汹予以斥责。而且告诫教徒,以后不要跟不奉教的人来往。至于曾经接受过他馈赠的人,如果对入教还犹豫不决,就被骂得更凶,有时还夹杂一些威胁性的话,所以,群众对他的传教活动非常反感。

  4、包庇坏人干涉政事

  马奥斯汀的西林白山寨、常井住定后,曾多次前往贵州,平时与贵州省兴义县传教士之间的书信来往以及传教、生活用品的输送相当频繁,而当时从西林县去贵州兴义,所过皆荒无人烟的深山密林,多为“绿林”出没之区,如果不和他们建立关系,即使每次都付出巨额“买路钱”,也很难平安通行。所以,马奥斯汀便通过当地教徒与黔桂边境的“绿林”拉关系,不仅是来往方便和旅途安全,而且还想方设法利用“绿林”来扩大自己的势力,左右地方绅士及官员:“绿林”们也想依靠这位洋大人的庇护,一旦出了事可以在县官面前做人情。

  有一次,一伙土匪在拦路行劫时杀死一个妇女。事发,从广东流落来的马子农与本地的林某一同被捕,经审问供认杀人不讳,判刑斩首。“绿林”们叫林某的妻子串通教徒去向马奥斯汀求情,保证林某等出狱后,无条件为马奥斯汀卖命。马见有机可乘,便备厚礼去见姓陶的县官,经过几次讨价还价,终于成交,将林犯无罪开释。消息一传开,附近的坏人都纷纷找关系来和马奥斯汀拉线,寻求庇护,有的甚至受洗入教;而地方绅士和群众,则议论纷纷,担心地方无宁静之日。有的甚至暗中联名向巡抚衙门申诉,要求撤换贪财失律的陶知县。清咸丰五年(1855年)秋后,上级派张鸣凤为西林知县。他一上任,便秉公处理遗留的民教诉讼。并公开告示禁外人擅自潜入西林传教,更不容借传教之名为非作歹,煽惑群众。马奥斯汀虽然不敢象过去那样,穿戴我国官员的服饰,乘坐四人大轿出入知县衙门,但仍然隐蔽在教徒家中耍阴谋,煽动教徒对知县不满,暗中和山区“绿林”勾结,要他们派人保护,必要时护送他去贵州。

  1856年2月29日,知县张鸣凤将马赖等不法教徒逮捕归案,并判处死刑。法国政府以此事件为借口,与英国组成联军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最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赔款二百万银两,该条约首次规定“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

  (二)法国传教士文乃耳

  青岩开州教案(又称贵阳教案)──1861年,因法国天主教主教胡缚理“庆祝”《天津条约》乘坐紫呢大轿示威游行所引起。胡缚理先到巡抚何冠英官府“呈送执照”,声称从此可在内地任意传教,有条约保护,地方官不得干预。接着,胡缚理又前往提督田兴恕官府,因拒不接见,只得败兴而归。由于这次挑衅性举动,激起了人民和一部分地方官吏的反对,青岩镇的团丁把教会学堂焚毁。由于当时清政府对此案处理久议不决,次年,法国传教士文乃耳便怂恿教徒以抗捐进行报复,民教双方发生冲突,几至动武。地方官即下令,以抗捐闹事为名将文乃耳及4个教民逮捕处死。为此,法国驻华公使联合英、美、俄等国公使,向清政府提出“强烈抗议”,结果清政府将有关地方官革职或充军。提督衙门拨给天主教堂使用,清政府赔款一万二千银两。文乃耳也是梵蒂冈即将册封的“圣人”之.

  (三)法国传教士任德芬、汤爱玲

  据河北景县县志记载,法国传教士任德芬、汤爱玲等在景州大地上站住脚后,恣意妄为。他们不择手段地发展教徒,纵令教徒借端抢劫,渔肉乡里,对不信教的百姓任意侮辱、欺压,更有甚者,迫使众多非教徒离乡背井,东朱河就有几十户村民因不信教被排挤出村。

  (四)传教士董哲西

  据刘泱泱《义和团运动时期的湖南衡州教案》记载,意大利传教士董哲西仰仗八国联军大举侵华的声势更加横行霸道,肆无忌惮。衡州府城北门外黄沙湾法国天主教总堂,借口扩充教堂,培植果园,企图霸占江东岸一带淤洲,他们贿赂县官,纵容地痞流氓,勒令当地农民,船户数百人限期迁徙。该地居地前往教堂交涉,传教士董哲西等竟以“妨障宣讲,侮渎圣母”的罪名,将居民代表十余人捆送县衙惩治。6月底,董哲西引诱衡阳县署钱漕马迪庵家中妇女入教,前往江东岸僻静处洗沐。群众益增反感愤恨,将董杀死。至于范怀德、安守仁、因赴耒阳杉木桥监修新设教堂,听到衡阳发生变故,(指董哲西被杀一事)于5日搭船下驶,打算逼勒地方官加以弹压报复。

  (五)意大利传教士郭西德

  燕子砭教案──义和团运动发生之前,意大利教士郭西德在陕西宁强传教。他在燕子砭地方吸收当地恶霸、地痞、流氓入教,以扩充教会势力,并强占了与燕子砭一河之隔的秀丽的青岗坪,霸占民房作为教堂,郭还规定教民之女出嫁前须到教堂去“领洗”,结果犹如西欧中世纪的“初夜权”一样,凡去者,皆遭蹂躏奸污。当地平民潘长富、郑干仁、举人杨海等人的妻子在出嫁时均遭郭西德的奸污。教堂还规定教民要把女儿送入教堂作“修女”,以供教士们玩弄,满足他们的淫欲。当地民人姜凤翔对教会及教士的劣迹十分痛恨,便在教堂墙上写了几句骂教士的话,教士就勾结地方官,硬逼姜把十五岁的女儿送到教堂去作“修女”②。教士还强迫教民给教会交租、服役等等。由于教会势力与封建势力勾结,压迫、残害人民群众,因此群众对教会势力愤恨异常,时思反抗。

  1898年,陕西燕子砭一带遭到特大水灾,清政府拨出一批赈灾款,委派汉中主教拔士林进行救济,拔士林购卖粮盐等物品后送燕子砭交郭西德向灾民发放。郭原本在百姓中名声不佳,此次又藉救灾之机,以入教者可多得救济粮来劝民入教。这种歧视性的做法引起了未入教百姓的强烈不满。此外郭还利用这个机会,放高利贷,收买农民土地。1900年,年景好转,夏收有望,郭西德及其爪牙李占鳌等为要收回借贷,竟于夏禾成熟时,放纵无赖教徒在农民田里抢收小麦、菀豆,由此引起农民群众的义愤,因而引起民教冲突。光绪二十六年农历某月二十五日傍晚,燕子砭四乡百姓三百余人,手持灯笼火把斧头长矛,齐集燕子砭教堂,郭西德闻迅出逃,被追击的百姓发现后将其处死并将尸体投人嘉陵江中,汉中教区主教拔士林得悉后,即行文罗马教庭,向满清政府提出抗议,腐败积弱的清政府敕令汉中知府火速查办。先后逮捕了不少参与者。为首的李云林、杨海等六人,在押解省城西安途中被奉旨杀害,然后将人头送回燕子砭在街上悬首示众。清政府还勒令宁强知府给教堂赔款五万两白银,另罚银四千两,燕子砭教堂和燕子砭街上各树一块石碑,记述教案经过,表示悔过之意,并停止宁强州文武科举考试五期,尝以汉中教区主教拔士林一品顶戴,司铎康乐尧五品顶戴,如此方平息教案。就是该“教案”中被民众杀死的、臭名昭著的意大利传教士郭西德,也是梵蒂冈将册封的“圣人”之一。

  (六)吴国盛(贵州遵义龙坪人)

  所谓“圣人”吴国盛,在借助帝国主义势力传教同时,还耍地痞流氓的淫威,强迫他人入教。他被发展入教并开始传教后,凡他认识的人,只要经过他家门口,就硬性强迫进屋念经学道,连小孩也不放过。由于他用威势逼使数百人入教,因而引起了当时龙评场一方百姓的痛恨,称天主教为“阎王教”。

  (七)罗廷荫(贵阳人)

  贵阳郊外青岩地方各族人民按月当地习惯,纷纷走出家门上街“游百病”(“踏青”)。一群小孩高唱民谣经过天主教大修院门口时,所谓“圣人”罗廷葫(贵阳人)和当时在场的四个传教士无端怀疑此举有辱天主教,便仰仗他们的院长是法国传教士伯多禄,气焰十分嚣张,竟速出来谩骂和驱赶,对这群不懂事的孩子大打出手,致使多人受伤。彻底暴露了他们言必称博爱的虚伪面孔。

  (八)赵荣(贵州务川县人)

  为了实现中国福音化、世界基督化,在帝国主义炮舰政策保护下的天主教传教士对无宗教信仰者非常反感,尤其对其他宗教更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圣人”赵荣唯我独尊,仇视他教。有一次路过佛教寺庙见到殿堂里的佛像,就认为这是触犯了天主教不拜偶像的戒律,是对天主至上的挑战,几棒就把佛像砸碎了。庙里的和尚认出他是个有洋人撑腰的天主教神甫,敢怒而不敢言。

  二、典型教案

  南昌教案──1862年,传教土罗安当凭借《天津条约》在南昌一带作恶多端,无理强行索赔教堂,甚至以法国全权大臣名义命令地方官张贴传教的布告,激起民众公愤,群众遍贴《扑灭异端邪教公启》等揭帖,拆毁天主教育婴公会和教堂。事发后,因清政府欲勾结法国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指令江西巡抚允许赔款一万七千银两结案。

  酉阳教案──1865年,法国传教士玛弼乐因在酉阳支持教徒欺压百姓,被群众击毙。法国公使以派兵到四川相威胁,迫使清政府处死民众一人,赔款八万银两。1868年,因法国传教士李国在酉阳组织教堂武装,修筑工事,奴役人民,激起公愤。民众于次年年初焚毁教堂并杀死李国。教堂武装借机报复,杀死民众145人,伤700余人,民房被焚毁100余户。法国公使罗淑亚与清政府谈判,主凶竟逃回法国。结果清政府处死民众二人,徒刑10人,赔款三万银两。

  天津教案──1870年6月21日,天津天主堂因虐死婴儿,法国领事丰大业开枪射击天津知县刘杰所引起民教冲突。事发后,法国军舰开到天津进行威胁,英、美、德、意等六国军舰亦结集天津、烟台一带示威。曾国藩、李鸿章受清政府委派到天津查办,他们力主委曲求全,避战求和。结果地方官被处分两人,民众被判死刑二十人,徒刑二十五人,赔款四十九万七千二百八十五银两,北洋通商大臣崇厚赴法国道歉谢罪。

  延平教案──1874年,美国传教士在福建延平县(今南平县)强行建堂,民众于1875年和1876年两度拆毁教堂,驱逐传教士出境。1879年12月传教士又以开设书店为名在延平开办福音堂,民众前往观看时,传教士竟开枪伤人,激起公愤,再次将该“书店”捣毁。闽浙总督何景在美国政府的威胁下,对传教士鸣枪杀人不查究,反以赔款和“惩凶”结案。

  呼兰教案──1882年6月,法国传教士贡罗斯在黑龙江呼兰县强买民地建堂,业主向地方官告状,经判决该地产应归还给原主赎回,传教士恃强不允,会谈时竟开枪打死都统署官员一人,并捏造“旗兵滋事”,告到法国公使馆。法使向清政府提出交涉,以赔款三千银两结案。

  重庆教案──1886年7月,英美教会强行在重庆建堂,激起公愤,武生罢考,商人罢市,民众焚毁教堂和传教士住宅。传教士竟令教堂武装开火,杀伤民众三十余人,致使三千余民众焚毁城内外的教堂并捣毁英国领事馆。事发后,英、美、法三国公使向清政府提出要挟。结果民众被处死二人,赔款二十三万五千银两。

  宜昌教案──1891年9月,湖北宜昌因法国天主教圣母堂拐买孩童而引起民教冲突。孩童家属到教堂寻找,居民群集堂外要求检查。隔壁美国圣公会的传教士竟向民众开枪,击伤一人,激起民愤。数千民众焚毁教堂,打伤传教士。事件发生后,英、法、美等九国公使联合向清政府威胁,各国军舰开至汉口、宜昌进行武力恫吓。湖广总督张之洞以判处民众十二人徒刑,赔款十七万五千七百七十一银两结案。

  成都教案──1895年5月28日,成都民众过端午节举行掷果会,传教士将掷果小孩捕入教堂,后又扣押三名交涉者,激起公愤。当晚,民众将教堂及传教士住宅焚毁。英美法派军舰在长江示威,向清政府进行威胁。结果四川总督刘秉博被革职,各县知县受处分,民众被处死六人,判刑十七人。

  南昌教案──1906年,法国天主教传教士王安之向南昌知县江召棠要挟扩大传教特权,竟当场将知县打死,激起公愤,引发民教冲突。结果清政府竟将龚栋等六人处死,赔款三十五万银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