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中南海,把前往探访香港特首董建华到京述职新闻的九位香港记者训了一顿。
1975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被迫辞职后,曾与跑白宫新闻的记者们开玩笑地说:“今后,再没有尼克松在此地遭你们修理了。”
1992年,美国总统布什竞选连任失败回到德州老家定居后,有一回拒绝接受记者的访谈要求,他说:“我已经不再需要应付记者的纠缠。”
在西方社会,公众人物与新闻媒体之间一直存在一种“又恨又爱”的关系,媒体需要从公众人物那儿挖掘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新闻,延伸读者及民众“知的权利”。公众人物有时需要利用媒体与民众沟通,但是又往往受不了媒体侵犯到他们的隐私界线。因此,媒体与公众人物之间永远存在一条“爱”、“恨”难分的界线。
从西方的观点看,像江泽民这样在台面上的政治人物敢如此坦白斥记者的人不多,主要原因是担心媒体在事后反扑、修理。美国广播公司ABC名记者山姆·唐纳生在跑白宫新闻期间,经常隔着远距离向总统“喊”问题、访问总统时也经常语出尖锐,许多总统及白宫官员对他恨得牙痒痒的,但也都敢怒不敢言,怕的就是遭事后修理。
但是,据笔者所知,江泽民这回把几名香港记者教训一顿的举动,许多香港政府官员、公众人物、商界领袖,在私底下都大声喝彩,因为终于有人替他们对一向为所欲为,道行不高却自视过高的香港媒体出了一口气。笔者倒是建议,香港媒体及民意测验机构应针对香港公众人物就此事进行一次意见调查,就可以知道笔者上述所言是否属实。
多年以来,香港媒体令人诟病,一直到现在,民众对媒体的信任度极低。去年9月,香港大学在一次民调中发现,港人对媒体的信任度可以说是每下愈况。此外,相同的民意调查更发现,38.8%的受访者认为媒体在报道时不负责任。
人咬狗才是新闻
香港媒体,尤其是报业,长久以来一直误以为,报纸的生存只有采取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法去吸引读者,这种以“人咬狗才是新闻”的观念,再加上香港法律对诽谤行为并无约束力的宽松条例,乃形成香港媒体滥用新闻自由的独特现象。
举个例子:依据香港的法律,媒体若涉及诽谤,即使罪名成立,原告也必需出示证据证明媒体是“恶意”中伤,才能使其罪名成立。这种高门槛的诽谤法律使许多报纸往往先准备一大笔经费应付官司,先求吸引读者,获得短期利益(销路),再用已准备好的经费去和提出控告的当事人打“消耗战”。对许多公众人士来说,费时、费钱,费精力去打这么一场官司未免“劳民伤财”,何况香港法律如此偏袒媒体,相对之下,他们只好忍受媒体的暴力施虐。最近香港富商黄鸿年遭《壹周刊》捏造“专访”文章,因此怒而在四家香港大报上登广告斥责该周刊的发展,便是公众人物对“媒体暴力”极度不满的例证。
在“九七”之前,香港社会对政治冷感,香港报业在对港英当局不敢“造次”之余,在政治新闻报道上也十分淡漠,因此养成了香港报业对政治新闻不甚了了的专业水平。
香港回归后,香港社会对政治逐渐有谈论,参与的空间,新闻界人士也逐渐对政治报道加温,但是,由于以下的原因,香港媒体就经常出现江泽民所提到的“年轻”、“天真”、“肤浅”的洋相:
*香港报业近年来一将难求,许多年轻记者跑了几年之后就升“官”,担任内勤工作,因此在外头跑新闻的,永远是一群刚出道,对自己的采访路线毫无所知的年轻记者。笔者有一次就目睹一位年轻记者向外交部驻港特派员马毓真问:“什么是特派员?”10月17日向江泽民提出“为什么那么早就提出(支持董健华连任),是否没有别的人选?”问这么一个问题的记者和不知道“外交部特派员”为何物的记者一样,令人啼笑皆非。
“狗仔队”心态
*江泽民怒斥香港记者的消息传开后,许多香港媒体主管纷纷发表谈话表示,记者有提问的权力,不认为10月27日在中南海的记者有何不对。其实这又是一种香港媒体似是而非的习惯。记者固然有权提问题,但是必需遵守礼貌和专业的守则,并“无权”提出愚蠢或者是无礼冒犯性的问题;
*香港报业往往用“狗仔队”心态去采访,报道政治性新闻,对政治事件并不求甚解,这种用社会新闻心态,取宠心态去处理政治新闻的方式,乃产生政界人士与媒体鸿沟越来越大的现况;
*新闻评论化,许多香港报业人士根本不了解“新闻报道”、“新闻标题”不应评论化的专业标准,可以说,85%以上的香港报业在新闻版面中,都掺有评论色彩。今年7月,香港《苹果日报》在头版以斗大的标题说:“徐四民放屁”,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对于大陆新闻,香港大多数媒体大都任意报道“小道”传言,从不以为忤,一位大报总编辑向笔者解释,这是因为大陆当局“不透明”态度,很少答复记者的采访,似乎“大陆不发言”港报就可以“乱写”,因此,长久以来,北京及大陆官员对香港媒体已忍无可忍。以今年7月美国中东峰会为例,当时美国政府采取新闻封锁,但是美国各媒体并未因为这种新闻封锁措施而胡乱报道。
因此,对于遭到江泽民斥责的香港记者而言,我们站在专业的立场,只能这么说:“对香港的读者和观众而言,这已经是迟来的正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