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公告(摘录)

废除国家机关高薪法令

鉴于到目前为止,各国家机关的高级职务由于支给高薪,是被当作肥缺来钻营和授予的

鉴于在真正的民主共和国里,既不应有干俸,也不应有高薪;

为此决定:

各公社机关的职员,最高(年)薪金规定为六千法郎。

——摘自巴黎公社公告第56号(1871年4月2日)

“保持我们的高尚品德”

劳动者们,你们破天荒第一次完成了为劳动、依靠劳动、争取劳动的革命。

不要忘本,尤其不要为自己的出身而感到脸红:我们过去是劳动者,今天仍然是劳动者

,将来也还是劳动者。

我们正因为是代表道德反对邪恶,代表克己奉公反对滥用职权,代表廉洁清正反对腐化

堕落,所以才获得胜利的——这点千万不可忘记。

应当保持我们的高尚品德,首先应当做一个忠于职守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严

正的共和国,而只有这样的共和国,才能够,也才有权存在下去。

——摘自巴黎公社公告第94号(1871年4月7日)

以上两件均摘自《巴黎公社公告集》(罗新璋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