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003-11-25 17:01:00 [第:70853] [点击:28]
关于“邪教”(转贴)
近期彷佛有一种趋势,只要对某一教派不喜欢,就把这教派冠上“邪教”之名,因此在报纸上,我们可以看到“某某教是邪教,某某功是邪教。”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早期的基督教,是被认定为邪教的,耶稣被钉十字架,到“使徒”的经历,他们均背负邪教的罪名。回教的穆罕默德,从麦加逃往麦地那,是因为敌人追杀,当时大家评论穆罕默德是邪教。
其实,佛教的释迦牟尼佛最初创立佛教时,也一样受到原有婆罗门教的排挤。
如果一个研究宗教史的人,深入这类历史的事迹之中,不难发现许多案例,在某一阶段,就算著名创教的教主,也难免被当作疯言呓语,其所创立的宗教,初期都被目为邪教。
在现代,美国的“戴维教派”,及“人民圣殿教”,或日本的“奥姆真理教”,还有欧洲的“太阳圣殿教”,均被世人认定为邪教,要认定这些教派邪不邪,一般人是从其发生的许多案例来判定,这些自发的案例,由于爆发开来,终至变成世人公认的邪教。
我说,违反善良风俗的就是“邪教”。杀生害命的是邪教,主导色情的是邪教,教导赌博的是邪教。
我认为:
一、伤害别人生命,甚至伤害自己生命,是邪教的特征之一。(此点最重要)
二、扰乱公共秩序,破坏戒律法律,是邪教的特征。
三、障碍人之善事,是邪教的特征。
四、修行要愈修愈清净,如果愈修愈烦恼,是邪教的特征。(要改变修法)
五、欲望要愈来愈少,欲望愈来愈多,是邪教的特征。
六、只求名闻利养,现实的利益为重,只要钱,是邪教的特征。
要进入信仰之门,好好修行,要合乎自然原则,以上可资佐证是不是邪教,如此对于初入门者,未尝不是正确的认知
回复: 讲得不错 [我要回复]
--- 拈花微笑 发表于 202003-11-26 9:28:00 [第:70911][点击:6]
象法轮功:伤害别人生命,甚至伤害自己生命;扰乱公共秩序,破坏法律;障碍人之善事;其修行愈修愈烦恼,欲望愈来愈多;只求名闻利养,现实的利益为重。符合邪教特征。
回复: 美国特务走狗也在颠倒是非,企图把正道打成为“邪教”,但是它们必定失败得更加悲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我要回复]
--- 神枪手! 发表于 202003-11-25 23:33:00 [第:70887][点击:6]
是不是这位网友又踩中了某些邪教的“尾巴”呢? [我要回复]
--- 1314 发表于202003-11-26 15:24:00 [第:70926] [点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