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旋

首页 » 谈天说地心想事成 » 街头巷尾 » 徐州国企古彭商业大厦被破产 职工在哭诉:权益谁来保护?
还我自然 - 2017/5/24 19:19:31
2017-05-24 16:09:02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徐州古彭商业大厦全体职工
2016年11月30日徐州中院宣告徐州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此消息我们徐州古彭商业大厦全体职工(以下简称我们)一直不知。直到2017年5月中旬徐州《都市晨报》刊出破产公告,我们才知道。

  徐州古彭商业大厦始建于1987年.是较大型国有零售企业。连续多年入围全国百货零售百强企业。大厦高九层,占地面积十多亩,营业面积为5.6万平方米,是徐州六大主题百货商场之一,更是徐州唯一一家国有控股大型商业企业。 徐州古彭商业大厦位于徐州市淮海路、中山路两大主干道的交叉点,地处徐州中心商务区。是城市中心的中心(城市中心零坐标)。徐州古彭大厦,是真正的地处徐州黄金钻石地段。 就这么一个国营大型商业企业,在我们广大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宣布破产了。

  我们怀疑古彭大厦破产存在着严重的人为运作操控、国有资产流失、暗箱操作、程序违法、欺骗和损害广大职工利益、补偿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凭古彭大厦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知名度,又如何评估资不抵债的?单凭商场对外出租的专卖店、名品店每年租金收入是多少?又怎能符合破产法第二条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之要件?这是明显有人为运作操控之嫌。最让我们接受不了的是,我们作为古彭大厦职工竟然是和全市市民同时从网络及媒体获得古彭大厦破产这一痛心消息的。在此之前,大厦领导层并没有提前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而只是让部分人参加了内部会议,这部分人大多都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他们只顾自己利益,怎么可能代表全体古彭大厦职工?
  通过徐州媒体报道,我们了解到“此次破产的是古彭大厦责任有限公司而不是古彭大厦,目前古彭大厦还在正常经营,没有关门停业一说。”而我们的职工在办理各种公私事务时,一直都是徐州古彭商业大厦职工的身份,那古彭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与我们古彭商业大厦职工有何关系?据大厦出具的涉及破产及安置问题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是古彭商业大厦第八届二次代表大会,公章为徐州古彭商业大厦工会委员会。这样就是对古彭大厦全体职工的欺骗。

  目前古彭大厦领导层强逼职工在安置书协议上签字,协议书除几项安置方法为格式内容及为自愿将破产补偿金给新企业等外,其余的内容拦都是空白,不允许职工带回家商量,也不允许拍照协议内容,口头警告职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作为放弃处理。这样的协议职工怎么能签字?合同法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威逼、引诱等不正当的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为违法无效。同时我们职工对古彭大厦怎么没有的?新企业是谁?他们是干什么的?所有这些我们一概不知。外们怎么能糊里糊涂的签这么重要的字?我们迫切需要真相,还我们一个真相。


  我们我们强烈要求公开古彭商业大厦的财务资料,让我们也见识一下古彭商业大厦是怎样的资不抵债?怎样破产的?我们必须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要让任何的暗箱操作,受到法律的惩罚!
  我们古彭商业大厦破产在其相关程序、公告、文件存在着诸多疑点的同时,更是严重侵害了广大职工的利益。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1月30日裁定的是徐州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而古彭商业大厦正常经营,并未破产,相关领导对此已明确说明,而职工的劳动关系是徐州古彭商业大厦,理应和职工没有任何关系,现古彭商业大厦的领导对职工说过我们的身份,已被置换到徐州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对自己的身份置换表示不解。
  职工的国有企业职工破产经济补偿金大厦规定只要和重组私营企业签订合同,经济补偿金强制必须交到新企业,这是继续上班上岗的先决条件,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此项规定严重侵害了为徐州古彭商业大厦职工的利益,针对此项不公平的安置方案,广大职工现坚决反对。劳动法明确规定,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首要先安置好职工方可进入破产程序,现在非但未能合理的安置好职工,经济补偿金职工也不能拿到,并且古彭商业大厦针对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安置方案出台了一份公告,限令职工要在5月27前签订职工安置方案,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在广大职工对古彭商业大厦的程序、法规等众多问题,古彭商业大厦的领导层以此要挟职工签署安置方案,此种做法极为错误。经济补偿金交于新企业有无法律依据。我们全体职工不同意有关领导所做出的侵害我们利益的决定。
  很多职工在徐州市社保中心查询得知,现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社保均由徐州古彭商业大厦交付,由此可见,广大职工和徐州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并无劳务关系。徐州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重组,不应由徐州古彭商业大厦的职工来承担相关责任事务,更不应以此损害古彭商业大厦的职工权益。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中白纸黑字写着徐州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而非徐州古彭商业大厦。
  职工代表大会不具有效性,参加古彭商业大厦的第八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身份,经职工内部沟通发现不是职工所选,而是领导指定,不具合法性。更为蹊跷的是,古彭商业大厦第八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是徐州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审议。在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时,徐州古彭商业大厦董事长孙江诱导职工代表,审议时告诉非选所谓职工代表,同意的在同意的栏内划✔,不同意的在不同意的栏内划✘,即使这样,这些非选职工代表也在不同意的栏内划上了✘,表示反对这样的安置方案。而领导层恰恰抓住这一有预谋的做法实施了职工安置方案,相关事宜均可由参加会议审议的当事人予以证明。

  我会徐州古彭商业大厦职工对于非选职工代表及安置方案进行了否定性签字、按指模加以证明。由于很多职工在签字按指模时,遭到派出所工作人员的阻止,大多数职工未能签署表达内心的不满,均到清算组进行了理论。
  徐州古彭商业大厦领导层操控的这场古彭商业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重组,严重违反了破产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同时损害了众多为大厦付出终生贡献的广大职工权益,我们表示坚决的反对。

  徐州古彭商业大厦全体职工

  2017年5月21日

1
查看完整版本: 徐州国企古彭商业大厦被破产 职工在哭诉:权益谁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