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旋

首页 » 共同富裕 » 共运 » 全面户改开启 “农业户口”将成历史
反对贪腐 - 2014/7/31 15:26:17
宏观经济
     每经网       [url=]胡健[/url]2014-07-31 00:28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力度、决心、涉及面可谓前所未有的户籍制度改革,于昨日(7月30日)正式拉开序幕。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这块“硬骨头”正式破冰。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了解到,中国政府网昨日全文刊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八部委相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和解读。
  由此,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黄明表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大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建立城乡统一户口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举措,标志着我国“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就未来户籍制度发展目标,《意见》指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袁钢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现在百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迁徙。
  黄明表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成长的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是转移人口的主体。按照常住人口统计,中国的城镇化率为52%,但按照户籍人口来统计,城镇化率只有35%,这17个百分点的差距背后,是两亿多的农民工,他们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介绍说,到去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是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6亿;截至今年6月底,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74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7万,这一次户籍制度改革,将对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起到重要作用。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的显著特点是就业带动、保留地权、渐进落户。
  不再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之后,如何逐渐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诸多社会福利,将是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所在。《经济观察报(微博)》2012年末的一则报道显示,曾有研究表明,户口本上共有67项城乡居民“不同等待遇”。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各项综合配套改革的同步跟进。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说,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教育部将在规划上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并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
  转移支付挂钩户籍改革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 《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
  这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是一个挑战。
  今年初,国家统计局的一项测算结果表明,在福建现有保障政策下,一个农民工(包括随迁家属)市民化需要增加的支出约为12.9万元,如果福建省420万进城农民工全部市民化,全省一次性将新增5429亿元成本,其中公共财政需负担1487亿元,相当于2012年福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80%左右。
  《意见》提出,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在昨天的发布会上也详解了“埋单”方式。“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挂钩问题,财政政策设计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近两年,随着户籍制度的管理改革和探索,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与户籍制度管理匹配、协调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他说,目前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对常住人口超过户籍人口的部分进行了一定比例的折算,已经在转移支付中体现了常住人口的因素。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实质上已经考虑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因素。
  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也介绍说,没有落户,但是已经按照居住证管理办法取得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农民,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满足连续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稳定居住年限等条件的,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逐步享有在居住地住房保障的权利。
  中小城市吸引力待增强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
  黄明说,原则就是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但黄明也坦言,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许多人的眼睛只盯着北、上、广,这个要求难以满足。
  袁钢明分析说,这次改革方案是根据我国面临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实情况而作出的,最理想状态是让人可以自主选择想要迁徙的地方,所有城市都放开户籍限制,但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限制了这一目标的实现。
  他说,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追求平衡发展,不能把好的优惠政策和资源都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差距扩大以后未来会越来越难缩小。
  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也指出,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不仅是实施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方面的内容,也是涉及到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因为,中小城市是我国农民工的重要流入地。根据统计,大约有50%以上的外出农民工分布在县级市和地级市。
  针对如何增强这些城市的吸引力,李朴民说,改善中小城市的交通条件是一个基础。只有交通条件改善了,才会有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集聚。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要覆盖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快速铁路网要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普通国道要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
  他还提到,中小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还有很大的空间,“比如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很多著名的大学都分布在中小城市,而且这些城市也因此而闻名,但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是少见的。”
  《《《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历程
  1951年7月
  《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已废止)
  1955年6月
  《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
  1958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984年10月
  《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
  1985年7月
  《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7年6月
  《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
  1998年7月
  《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
  2001年3月
  《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0年4月
  《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2013年11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2014年6月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反对贪腐 - 2014/7/31 15:30:59
宏观经济      
第一财经日报     邵海鹏2014-07-31 03:59

7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再次上路。但究其根源便可发现,户籍制度改革的难度依然很大。

户籍制度要推进改革,关键是资金。20137月,中国社科院发布《城市蓝皮书》称,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全国平均为13.1万元/人。

平衡城乡利益

2013年两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2010年到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口“农转非”2500万人,是3年前的2.2倍;2012年全国非农业户口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5.29%

因为户籍制度的约束,中国的城镇化存在“半城镇化”现象,即户籍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存在差异。二者之间的数量差即是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但还没有实现身份和地位转变的农民工。这部分群体规模超过2亿。“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成为其显著特征。

尽管计划经济时期附着于城市户籍之上的福利已经逐步剥离,比如粮票、油票等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早已取消,但这些农民工依然难以享有与城市户籍相关的教育、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在大城市哪怕是购房、购车都受到限制。

与此同时,农民也越来越看重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比如宅基地财产权、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等,很多农民进入城市时并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

但是在城镇户口之上,尤其是大城市,比如北京,户籍之上附加着更大的利益。众所周知,2010年底和2011年初,北京市政府相继颁布针对汽车和住房的“限购令”。非京籍居民要想参与购车摇号和购买住房,必须“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或)个人所得税”。

伴随北京房价上涨,暂且不论是否买得起房,购房资格成了是否能够分享城镇化进程中投资增值这块蛋糕的关键一步。早在2008年,“具有北京户口”已经被列为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需具备的首要条件。

改革已经不仅仅是改户口本的问题,而是平衡城乡两种身份所带来的利益问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曾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

成本和效益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综合考虑存在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以及承载力约束等多方面的因素。

户籍制度改革要推进,这早已成为各界共识。之所以久拖不决,更为关键的是资金。上述《城市蓝皮书》称,近年来附着在户籍制度背后大量福利因素所构成的较高成本是又一重要门槛。

《城市蓝皮书》称,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全国平均为13.1万元/人。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推进阶段,《城市蓝皮书》预计到203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8%左右,2020年之前全国大约有3亿、2030年之前大约有3.9亿农业转移人口需要实现市民化。要解决3.9亿农民市民化问题,政府公共成本需要支出约51.1万亿元。这笔巨额支出将成为财政负担。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公共成本是指为容纳新市民化人口,政府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财政投入,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维护投入、公共服务管理投入、社会保障投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性住房投入等。

此外,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要自行承担的个人生活成本,平均每人1.8万元/年。绝大多数农民工还需要支付平均约为30万元/户的购房成本。除去少数被纳入廉租房、公租房体系的市民化人口外,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计算,全国平均为10.1万元/人。

重庆模式启迪

作为国家确定的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重庆进行了农民工户籍制度的改革。只要是在重庆城镇工作了3年以上,或者在重庆城镇有已经落户的亲属的农民工,都可以自愿办理重庆城镇户口。

20135月,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办理了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就能享受到五个“一步到位”,即跟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待遇。

“农民工在重庆城镇落户,使得工业园区可以全年12个月开工,农民工成为城市工人阶级,这形成了重庆非常有竞争力的撒手锏。”黄奇帆说。

这样一来,就不得不面对两个问题,一是,落户农民原先的三块地——承包地、林地和宅基地该如何解决;二是,农民工进城的社会综合成本。

对于前者,黄奇帆表示,对三块地的使用权也被视为财产权,政府建立流转制度,由农民自行支配。

对于后者,黄奇帆认为,农民工本身贡献的是人口红利,几十年来在城市工作的效益绝对可以将十多万的社会综合成本消化掉,并且这个成本只是其贡献的几分之一。

他进一步解释说,农民工进城的成本,不到40%由招聘企业承担,1/3由政府承担,余下由农民工自身承担。此外,这些成本不是在一年中支出的,而是在其长期务工的过程中分期支付的。

1
查看完整版本: 全面户改开启 “农业户口”将成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