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8 17:41:35 来源:
乌有之乡网刊 作者:李民琪
经几位年青同志推动,我们和另外一些同志受年青同志的鼓舞,决定发起此信。
各位同志,经慎重考虑,我们认为,山西太原警察暴行案,左派进步力量除负有道义责任外,如能坚持积极参与和关注,在政治上也属有利。经几位年青同志推动,我和另外一些同志受年青同志的鼓舞,决定发起此信。请各位同志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签署。呼吁信内容平和理性,当无政治风险。参加签名的同志,请发信至:dagongdi@163.com 左派进步力量的发展,离不开所有左派同志相互支援、相互鼓励。 为山西12·13讨薪女工周秀云命案联署呼吁信 联署邮箱:dagongdi@163.com,请发送“真实姓名+职业”参与我们的联署。我们希望以1213名公民的联署,为我们能生存在一个更加安全、更有尊严的社会而呐喊行动。该联署信向海内外所有中国公民以及关注中国工人和公民权利事业的各界人士开放签名。 2014年12月13日,一位47岁的河南籍建筑业女工周秀云在山西太原讨薪未成,反为偏袒资方的警察蓄意伤害,导致意外死亡;其父其子与工友也遭警察殴打拘留,近在咫尺而无法施救。春节即临,夫失爱妻,子失慈母,阴阳两隔,闻者莫不悲戚。逝者虽逝,其冤何得雪?生者固在,身心已创竭。 此案一出,举国震惊,民愤滔滔。案件发生后,山西省和太原市政府部分工作人员一再诿过饰非、拖延调查,并对当事人家属软硬兼施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后来经周秀云家人和工友不懈努力,再加之互联网和媒体的披露,才使问题得以曝光。 我们了解到,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和公检法部门目前正在严肃调查此事,当事的王文军等三名警察已因滥用职权罪被依法逮捕,其余涉案警察也在调查中。山西省太原市还为此案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公安局长出面亲自道歉,并表示将对太原市公安局大力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 但另一方面,张海等13位法律界人士于近日发表联名公开信,指出恶警王文军等人打死周秀云女士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死,其罪行大大超越了滥用职权的性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不依法严惩,将产生严重错误的法律导向,甚至于助长个别执法和司法人员把“公民当成草民,把民命不当人命”的恶劣作风。我们希望,太原市公检法部门能够重视上述法律界人士的意 见,对罪犯依法予以严惩,使受害人家属有所抚慰,使遇难的周秀云女士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这起事件,虽然是极为恶劣的个案,但这种现象并非山西太原一省一市之责,也并非极少数个别官吏操行不检所致。这恰恰反映了当前社会大量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以及党群关系、政群关系中一些严重不正常的状态。 正如沈原等10位社会学家近日以“依法治国,请保护建筑工的合法权利”为题的联名公开信中指出的,尽管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多年,但是对我国经济建设立下汗马功劳的六千万建筑业农民工基本劳动权利得不到保障的问题,竟然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至于建筑业农民工被欠薪、讨薪难、没有社保、缺乏劳动安全保障、罹患职业病、遭遇工伤后得不到合理赔偿等一系列严 重问题普遍、长期存在。这不仅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几千万农民工及其广大家属的切身利益,乃至使其中一部分人生活无着,更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在普通人民群众中的声誉,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作为国家法律机器的公检法机关,本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帮助广大农民工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上述法律往往得不到有效执行。更严重的是,部分公检法人员与开发商、建筑商等资方人员官商勾结,偏袒资方,乃至公然威胁、恐吓、打骂争取正当权利的农民工,这在有些地方也已经成为常态。 根据“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于2014年底发布的《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超过三成的讨薪农民工遭受工地方涉警、涉黑打压。在山西太原12·13事件中,十几个维护国家治安的壮汉面对一个讨薪求助无门的弱女子,即使不闻不问已属丧尽天良,居然还能狠下心在朗朗乾坤之下痛下杀手,将一个弱女子殴打致死,还踩踏死者头发神态自若,这已经完全丧失做人的最低标准,彻底践踏了每一个人内心所尊崇和珍视的价值和情感,这种伤害已经形成且正慢慢发酵扩散,这种失控的公权力将使所有正面的价值毁坏与崩溃。 在一定意义上,周秀云女士是千千万万农民工的缩影,六千万建筑业农民工中,超过80%的人每年都会遭遇到欠薪;他们之中,也有很多人为讨薪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自杀或者他杀。更客观一点讲,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的自杀,实际上也是他杀,是被不能满足底层劳动者最低基本权利的那种社会力量所杀害了。 周秀云女士之死是一个悲剧。在中国现有的维稳体制下,本应属于全体人民的公检法权力,在某些地方,已经成了少数人的私产,甚至于与黑社会相勾结,俨然成为地方一霸,不仅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反而成了当地的公害。这种局面再不改变,中国就有国将不国的危险,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就有被颠覆的危险。 我们殷切期望,中央、山西省等各级党政领导,能够以周秀云女士被害为契机,从人民的立场出发,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从依法治国的原则出发,按照群众路线的要求,做几件得民心、得党心的大事,把上述的几种深层次社会矛盾认真、彻底地加以解决。 为此,我们呼吁: 第一,公正审理周秀云女士被害一案,依法严惩杀人凶手以及其他参与殴打、恐吓周秀云女士及其家属的涉案人员。 第二,在公检法领域开展一场大整顿,全面深入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加大公检法领域的反腐力度,纯洁公检法系统,扫除一批损害人民利益与国家公权力形象的害 群之马,恢复国家在基层的社会治理秩序。对于公安部门的执法权力,要依法予以约束,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不受侵犯。 第三,下大力气解决建筑业和其它各行业农民工被欠薪的问题。首先在所有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建筑业企业,建立正规的用工制度,取消包工制,针对所有的职工、 派遣工、农民工和其他劳务人员落实劳动合同,从制度上消除农民工被欠薪的根源。对于非国有的建筑业企业,相关的公检法和劳动管理部门要大力加强执法和监督 的力度,同时鼓励这些企业的职工、派遣工、农民工和其他劳务人员组成工会,开展集体谈判,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对于大量、一贯拖欠工人工资的地产资本 与建筑公司,要予以严惩;对于国有和国有控股的建筑业企业,可以将是否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作为其法人代表行政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我们相信,只要中央和各级党政部门能够依法办事,按照党的各项决议和政策办事,切实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一定能够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上述几个问题,化解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为长期坚持改革开放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 联署签名邮箱:dagongdi@163.com 请将您的“真实姓名+职业”发到上述邮箱进行公民联署。(联署持续中……) 联署个人: 李民骐 美国犹他大学经济系副教授 许准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刘忱 中共中央党校教师 柴晓明 北京大学成人教育教师 亓昕 首都经贸大学教师 郝彩虹 大学教师 宋阳标 媒体人 李大君 社会工作师 高超 日本早稻田大学在读博士 余锋 公益机构工作人员 尚凯 公益机构工作员 曹曙 天津工人 张亚辉 影视工作者 庞浩然 学生 张海兵 公益机构工作人员 赵俊 公益机构工作人员 联署机构: 武汉在行动工人中心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