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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分明 - 2015/12/18 10:32:23
2015-12-18 09:49:15  来源:草根网  作者:夏小林
【摘要:目前,国务院无“僵尸企业”定义。统计局没给出相关数据。其他各方在自行其是。所以,讨论它有失误风险。但是,既然有人糊涂了,也有人趁机乱来了,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日程因此受到某些干扰,酌情应对还是需要的。(1)以相关国家数据分析为背景,按《人民日报》提出的“僵尸企业”标准,可以认为, 2013年因“三经普”数据而暴露的“无经营活动”的693.5万户私企,都属于“僵尸私企”,是目前全国约15万户国企的约46.2倍。当然,其标准之科学性需切磋。(2)在同样的数据背景下,使用一些经济学人认同的标准,引入银企关系分析后,“僵尸私企”(及本文定义的“活死人”类私企)也可能超过全部的国企户数。但是,这里面也存在认定难等问题。由此可见,政府等使用公权力尽快将“僵尸企业”概念、来龙去脉,尤其是它的科学性、操作性到底如何等问题彻底搞清楚,避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是非常必要的。央行、证监会的个别司局级干部、海归博士等以“民营企业得不到贷款”的伪观点为由,否认存在“僵尸私企”,集中“僵尸”炮弹轰炸国企,完全是偏好美国供给学派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所至。他们的“妄议”不可能得逞。】

  一、国务院尚无“僵尸企业”定义



  截至 2015年12月11日,据国新办主持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信息,国务院还没有对“僵尸企业”给出定义和衡量标准。国家统计系统也不支持相关统计分析工作。人民日报社的《百万亿国有资产怎么管?》专攻国企使用的那个定义,即“很多‘僵尸企业’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已经没有正常的经营活动。之所以能够‘僵’而不死,背后往往有地方政府的支撑”,也并不为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所接受。这种现象说明,仅就“僵尸企业”内涵等而言,目前体制内并没有什么共识。有的新闻单位也初步评论了这种迷团式问题。作者将在下一篇文章中分析它。



  二、有风险也要讨论



  当下要说的是,在这种概念、标准不清或一头雾水的场景下,讨论治理所谓“僵尸企业”将以哪种性质企业为主,是有风险的。只是,治理政策取向都出来了,舆论也大造特造了,偏差所在,令国企心凉,使经济结构调整走样,不讨论是不行的了。《杨家将演义》中“三岔口”的险段子,也是摸黑进行的呢。“摸”亦有道。再如,“摸着石头过河”。

  实际上,尽管上上下下对有关问题都处于“信息不完全”状态,但讨论该问题还是有端倪可察,而非无信息可利用的。本文依据一组重要的全局性国家数据而假说非公“僵尸企业”可能全国数第一。因为,在一定条件下,“见微知著”和“见著知微”是相辅相成的。“可能”也是寻找事实、真理的一种工具。当然,在提此新“眉目”供各方参考、讨论的同时,还是建议政府等使用公权力尽快将该问题彻底搞清楚,不可长期沉溺于“难得糊涂”的境界,或自乱阵角,或授人以柄。

  2016年将相继拉开国企改革和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的大幕。如果国内外一些特殊利益群体,利用一个迷迷糊糊的“僵尸企业”概念和失实的量化判断,浑水摸鱼,肆无忌惮地大规模贱买、贱卖国资国企,不着调地调整经济结构,体制内外媒体再一哄而上、推波助澜,唯恐天下不乱,唯恐没有 “杀出一条血路”,后果可不善哩。当然,下一篇文章将提到,除去心怀叵测或糊涂的少数人外,比较清醒的政府职能部门领导人和媒体人还是存在并发声的。只是,这些声音远未达到广为传播的程度。



  三、《人民日报》标准:“僵尸私企”是全部国企的46.2倍



  如前文(即《<人民日报>莫以“僵尸企业”抹黑国企》)所述,当前汽车业、上市公司中的非国有企业情况并不如人意。其实,全国的私企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从全国层面看,目前一些重要的全局性国家数据也在提示政府,即使按上述《人民日报》专文提出的“僵尸企业”标准或定义,非公“僵尸企业”也可能是全国数第一,甚至是大大超过全部的国企总户数。

  如是,政府真要整治所谓“僵尸企业”,首先就应当抓住非公企业这个“牛鼻子”,亦即《矛盾论》中说的要善于识别、抓住“主要矛盾”及“矛盾之主要方面”。或如列宁说的,要善于抓住“整个链条的关键环节”。如果有人反其道而行之,跑上去就扭住国企当清除所谓“僵尸企业”的主要对象,可能十个人就有十个要失败的。

  何以见得?以下利用国家数据提出相应的初步分析,抛砖引玉,以供读者或有关方面评判,或做进一步研究时的参考。

  先来看看三次国家经济普查数据显示的中国私企中“有照”但“无经营活动”的企业有多少,且有无增多的现象(见图1)。从中,我们可以大致感受到,尽管由于缺乏概念、标准等方面的共识,要搞清楚市场中所谓非公“僵尸企业”有多少并不容易,但是,即使按《人民日报》的那个标准,该现象的严重性也已不容掩饰、否认、回避和缩小了。



  



  图1中,国家工商总局历次按“有照”口径统计的私企户数是非常多的。以2013年为例,按国家工商总局的“有照”口径统计,私企已达1253.9万户,是经济普查发现的有、无经营活动两类私企数的相加之和。人们几乎可以因此而无视很少的15万户左右国企了。这好像说明,两届政府持续贯彻两个“非公36条”成果巨大,金融危机以来还特别大。

  但是,国家的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却掀开了这种亮丽数据的红盖头。据同年、同期的国家经济普查数据分析,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统计的“有照”的1千多万户私企中,有693.5万户私企是“有照”却“无经营活动”(超过了2008年“有照”的全部675.4万户私企),占比高达55.3%,超过一半多了。并且,2013年“三经普”的结果还显示,金融危机以来,“新常态”下“无经营活动”的私企比2008年的同类私企增加了395.7万户之多。当然, “一经普”、“二经普”时,“无经营活动”私企的占比也不少,分别为50.7%、44.1%。

  显然,在这些令人一目了然的权威国家数据目前,不需什么火眼金睛,简单对照一下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通过国家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披露出的这些巨量的“无经营活动”私企,完全符合《人民日报》描述的“僵尸企业”标准或定义,即“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已经没有正常的经营活动。之所以能够‘僵’而不死,背后往往有地方政府的支撑”。其中,2013年国家“三经普”披露的“无经营活动”的693.5万户“僵尸私企”,是目前全国约15万户国企的约46.2倍。

  由此可见,就是按《人民日报》提出的“僵尸企业”标准计算的结果,清除“僵尸企业”也应该是以“僵尸私企”为主要对象,而非其他“僵尸企业”。据此,该报是不是该再发篇评论文章,专门评论一下最为严重的“僵尸私企”问题,以示平衡报道、不偏不倚,及勇于纠错和全面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决心呢?

  还需要补充一下的是,在这些“ ‘僵’而不死的企业背后”,不仅有“地方政府的支撑”,更为重要的是,还有国家工商总局相关统计制度的“支撑”,及利用这些巨量“僵尸私企”来显示政绩、制定“发展非公经济政策”的其他政府部门的“支撑”。在此问题上,《人民日报》记者仅打地方政府的屁股是远远不够的,且有妖魔化他们之嫌。改革政府系统及统计制度,端正思想路线,确实很重要哩!

  以上分析是借《人民日报》提出的“僵尸企业”标准完成的,且假定其标准是正确、可行的。但也正因为这样,有关数据分析及结论也就和假定条件联系在一起了。所以,这里必须说明:这些分析内容仅供讨论时参考,未必可用。不过,其中肯定也有一些道理。



  四、“银企关系”标准:“僵尸私企”还最多



  在讨论“僵尸企业”时,一些经济学人使用的标准还包含了这种企业往往能够得到银行支持的银企关系问题。但是,即使这样来讨论“僵尸企业”,“僵尸私企”也仍然可能是消除“僵尸企业”行动的主要对象。

  仍以2013年“三经普”披露的693.5万户“无经营活动”私企为例来分析。

  显然,一方面,谁不能妄定这些“无经营活动”私企全都负债累累,且能够得到银行等的支持。但是,它们都以各种形式占用着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的公共资源,为政府显示着每年经济发展、就业等“政绩”,并为进一步 “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提供着误导性的数据支持,则是确定无疑的。这种情况是不是比占银行贷款、负债累累的那些“僵尸私企”的负面作用好一些?恐怕是半斤八两吧。

  另一方面,谁也不能否认在这些“无经营活动”私企中,确有一部分私企拖欠银行贷款、“民间集资”等,负债累累,并能够继续得到银行的帮助等。其中一些私企,可能还占着一些其他经济资源(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还有一些负债的私企老板则以“跑路”而著名。如浙江温州等地的一些私企,都曾是全国媒体上的“热题”。

  由此而论:

  假设1:“无经营活动”的693.5万户私企都是负债累累、得到银行等支持的“僵尸企业”。那么,如前所述,它们就是全部约15万户国企的约46.2倍。当然,这种假设的“打击面太宽”,可能离现实比较远。

  但是,无论如何,这类私企的共性就是不断地占着政府一部分公共资源(如工商、税务部门的统计分析平台、监管平台等),并能够误导政策取向。针对它们的这种共性,姑且采用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名词,认为其是“虽生犹死”的“活死人”吧。实际上,在人口统计中,这种“活死人”也是要耗费公共统计资源,并计入总人口的。但他们不是“劳动力”。

  假设2:“无经营活动”的693.5万户私企中只有10%是负债累累、得到银行等支持的“僵尸企业”。那么,这些“僵尸企业”应是69.4万户,是全部国企的约4.6倍。同时,这些“僵尸企业”及其余既“无经营活动”,又无银行支持的624.1万户私企,仍然都兼备或具备以上“活死人”的特征。

  假设3:“无经营活动”的693.5万户私企中只有3%是负债累累、得到银行等支持的“僵尸企业”。那么,这些“僵尸企业”是20.8万户,是全部国企的约1.4倍。当然,这些“僵尸企业”及其余既“无经营活动”,又无银行支持的672.7万户私企,也都兼备或具备“活死人”的特征。

  由此看来,在上、中、下三种假设下,无论如何私企的所谓“僵尸企业”都会比全部国企多出许多,“活死人”类的私企则更多。

  近些年,由于国家工商局公开发布的市场主体数据不显示国企的户数,这里不便计算国企中“无经营活动”企业的比例。但是,以上数据分析已经多少表明,就是退一万步,假设全部国企都是某些人眼中的所谓“僵尸企业”了,那么,私企中的所谓“僵尸企业”或“活死人”类企业户数也是中国最多的。当然,这种对于国企的极度“悲观假设”根本就不能够在事实上成立。

  显然,这一部分的分析,特别是假设之2、3,可能是更为接近实际情况了。不过,这里的所谓“僵尸企业”标准或定义还是有问题。如它难以区分那些一时间(也可能是数年)负债累累,并得到银行、政府援助,但就是能“起死复生”的企业(如美国的前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等),与已毫无生机、死定了的企业之间的区别。相关的是,这个概念也难以认定、甄别导致企业亏损、负债累累的各种复杂情况,如行业周期性波动、政策性亏损、布局不合理、技术跟不上市场形势,及内部管理等问题,及这些因素相互间的关系,等等。据《半月谈》的记者调查,一些政府机构已经遇到了这些问题,颇感困惑。有时候就像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口”。

  由此可见,在政策层面,“僵尸企业”这个词不是那么好定义,且方便操作的。其中可能会存在机会主义基因和寻租空间。当然,也可以用来抹黑对手(如国企)什么的。因为,“僵尸”这个词毕竟是带有蔑视、侮辱意味的。用它来泛说企业似乎还好一些,但用来特指某个企业、个人或政府机构,那肯定是要“出状况”,惹官司的。



  五、两点辩证



  (一)有人可能说,私企的所谓“僵尸企业”多,这是国企太少造成的。但这可不是什么重要原因。还在2013年,所谓中国的王首富就承认,“国企、国资太强大”了。之前的2010年,希望控制中国“未来”的外企巨富马云也说过,“我们一直找了很多借口,说民企发展不好是因为国企太强大了,30年河东,30年河西,民营企业有没有问问自己发生了什么问题?我自己觉得国企近几年的学习能力远远超过了民企,多少国企的干部,朱行长这些国企的领导他们的视野,他们的政治水平,他们的全局把握能力,以及他们不断的学习参加各种各样的研讨,他们比我们的民企做得更好,这几年民企落后了”。而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则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国企既如此,能够不强大吗?还能够允许存在大量所谓的 “僵尸国企”吗?

  (二)还有一种说法是,“民营企业得不到贷款”,所以,不能够说它们是浪费银行贷款的“僵尸企业”。例如,2014年10月20日,厉以宁教授曾在“北大金融国际论坛”上发表演讲称,银行“贷给谁呢?国有企业占大部分,民营企业得不到贷款,很少的贷款。”而北京“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中的个别央行、证监会司局级干部及商人,则利用这种说法抹杀存在占用银行贷款的“僵尸私企”问题,集中“僵尸”炮弹轰炸国企,为私有化鸣锣开道。这种非客观、非理性的行为,是由于他们偏好美国供给学派的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所至。

  但这却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观点。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民营企业”不仅能够得到贷款,且占比还相当高。在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主编的《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0(2012~2013)》中,由央行研究局、调查统计司职员撰写的《2013年民营经济融资报告》就曾指出,“截至2013年末,广义民营经济(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者注)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为65.8%”。同期“内资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占比为50.4%”。

  另外,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上升及反弹的过程还表明,就是在不少非公企业经营困难的时期,它们也仍然不失为“不良贷款”的制造者之一,亦即是贷款获得者之一。我们利用2015年11月30日财新网《不良贷款腾挪术》这篇专题报道,加入非公经济因素观察后就可以看到一些眉目:这一轮不良贷款反弹,(1)在地区方面,自2011年末始于非公经济大省浙江,由点到面波浪式推进,逐步蔓延至整个东部沿海、进而到中西部。(2)在企业规模方面,不良贷款沿着产业链从非公经济集中的小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目前,小微企业新增不良贷款占全部企业新增不良贷款的五成以上,但大中型企业违约增多,一些担保圈企业出现集体逃废债倾向。(注意:中国政府网曾发文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互为主体”,各在对方的占比均达95%以上。)(3)在行业上,各类型非公企业集中并占数量优势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采矿业的不良贷款规模较为集中、增长较快。

  进一步看,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浙江省面对大量非公“僵尸企业”采取了种种应对措施,并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吴敬琏研究员去考察、咨询及进行官、企、学三方对话。这不也证明,现存的大量非公“僵尸企业”问题,在浙江省已得到了官、企、学三方的认可了吗?在一次对话会上,某私企董事长还向吴敬琏请教,说“‘僵尸企业’的数量在逐步增长,这个现象在浙江,包括苏南非常普遍。……政府是怎么做的呢?还是要给它输血,给它扶持,……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吴敬琏的回答是,“‘僵尸企业’不应输血扶持”。“日本的经验告诉我们,对那些永远也无法恢复的企业,用输血的办法来维持,徒然耗费了国家的财富,不会带来什么好的结果。”而按浙江等地的做法,这种“输血”往往就包括了“政府出面专门帮助协调银企及互保单位关系”。

  其实,读者随便网搜一下,就可以发现,诸如《温州僵局:僵尸企业数不胜数,产业转型艰难》、《吴敬琏对话浙商:“僵尸企业”不应输血扶持》、《占用资源不产生效益 ,“僵尸企业”出路何在》等反映“僵尸私企”及银企之间纵横交错的复杂关系的文章还是比较容易出现的。人若真想讨论解决“僵尸企业”之道,对这类信息不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思考题:

  1、谁还能信誓旦旦地说,私企等非国有企业中没有所谓“僵尸企业”,或其数量少得可怜,乃至到了不值一提,也不需政府采取对策的水平了?

  2、谁能在翻阅十年来的任何一部《中国统计年鉴》后,仍说在那些产能过剩行业中,私企等非国有企业数量没有远超国企?如是,其政策含义是什么?

  3、当下,治理所谓“僵尸企业”,可能该以何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为主要对象?这个问题是不是需要政府认真地搞清楚、说明白了?体制内有人和媒体片面地树立国企为治理“僵尸企业”主要对象,是否有违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在添乱?



  李丽辉:《百万亿国有资产怎么管? (热点聚焦·国有资产三问①)》,《人民日报》2015年11月30日,。

  夏小林:《统计局、工商总局同期非公经济数据的矛盾》,国民经济研究所《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15年8期,。

  《王健林:中国改革红利将结束 国企国资太强大》。

  《马云:国企近几年学习能力远超民企》。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公报、说明(全文) 》,

  《厉以宁:钱荒根源在国家投资 贷款过分集中于国企》。

  “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 成员金海年、姚余栋、周健男:《防止“僵尸企业”蔓延成“僵尸经济”》,2014年7月4日《中国证券报》。这三位作者中,金海年是在美国上市的诺亚(中国)控股的首席研究官;“海归”姚余栋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现任该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健男是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

  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主编:《民营经济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0(2012~2013)》,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2月,第060 页。

  《政府工作报告解读:如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

  霍侃、吴红毓然:《不良贷款腾挪术》,《财新周刊》 。

  《吴敬琏对话浙商:“僵尸企业”不应输血扶持》,。

  《温州僵局:僵尸企业数不胜数,产业转型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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