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法律落后于时代典型案例。所以必须修改。
只要是违背人类文明价值观的法律就是恶法,当然随着条件成熟必然逐步修改。
这下毛左又有情绪,可是你们能阻挡的住吗?不能。具有修法权的人大委员几乎没有一个毛左,你们凭什么能影响人大决定?普选产生人大委员你们又坚决反对,活该你们。
要改就得一起改:明明有卖国贼,为什么不惩处?对于罪大恶极的贪官污吏为什么不枪毙?对于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渎职罪为什么不依法追究?在依法治国下,如此巨大的惩戒漏洞视而不见,还叫依法治国?!
为什么对“镇压反革命”那么害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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