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先正己 - 2016/5/28 11:25:39
2016-05-28 10:11:56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陈朝文
众所周知,两位导师没有写一本社会主义制度,因为社会主义事业进程、规律不会给他们这个历史使命;但他们在科学论证资本主义必然要消亡,将被社会主义所替换时,又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为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编写出一本社会主义制度,只能是构建崭新社会主义阶段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使命。 要把这本社会主义制度严密、科学地编写出来,必须首先明确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是什么?有了核心,整个制度的方方面面才能完善的、严密的、符合逻辑的编织起来。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的核心: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 十大根据、理由支持这样解读: 1、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经典论断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第7节“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里写道:“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这就是马克思社会主义的“哥德巴赫猜想”。 解读这一经典论断的难点在:究竟是哪类财产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用排除法就能找到正确的答案。 社会财产,可以大致分为生产资料财产、生活资料财产、新产品财产三大类。 肯定不是生产资料类财产个人所有制。 因为论断很明确,土地、生产资料是“共同占有”的,即公有制。 肯定不是生活资料类财产。 理由:①分配给个人的生活物资,人类社会几十万年来,都归个人所有;如果是指生活资料,那就是无意义的废话。②生活资料个人所有,根本就不存在重新建立的问题。③这里是关于“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方式即经济体制的论断,并不是社会物质资料分配、生活的论断。 结论:排除后,就只能是新产品类财产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这符合论断的逻辑:资本主义否定了“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制;资本主义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就是重新实行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制;但已经是“自由人平等联合劳动体”的个人所有制了,必须重新建立。 新产品财产“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就是劳动、劳动成果,生产者所有制。 2、劳动、劳动产品谁占有是社会经济制度的落脚点 马克思指出: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要不占有劳动的产品就不能占有财富。”(2) 恩格斯指出:“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的权利,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3) 列宁给阶级下定义写道: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就是阶级。(4) 马列的观点很明确:劳动、劳动产品谁占有,是社会经济制度的最终目的,落脚点。 所以,社会主义事业就是要达到,由生产者占有劳动、劳动产品的根本目的。 3、唱响世界的《国际歌》就是这么唱的 《国际歌》,是全世界劳动人民、社会主义革命者唱得热血沸腾的歌:“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4、只有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才能彻底消灭剥削 马恩的社会主义,很明确,必须是彻底消灭了剥削的社会。 剥削,就是生产者创造的一部分价值即一部分劳动成果,被生产资料所有者无偿占有。经济制度彻底消灭剥削,就是制度保证生产者创造的全部价值,谁都不能无偿占有去。所以,要彻底消灭剥削,劳动成果就必须归生产创造者所有,装在他们包包里,保证谁都不能无偿占有去。剥削,就是也只能是这样彻底消灭的。 5、只有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才能彻底消灭阶级 马恩的社会主义,很明确,必须是彻底消灭了阶级的社会 只有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人人都只能靠自己劳动才能占有财产,吃饭生活,人人取得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人才不再被分裂成不同的阶级,社会阶级就被彻底消灭。 6、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就使国家、政党逐渐自行消亡 马列的国家学说认为,国家将自行消亡,阶级社会的所有东西都将消亡。 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的社会,就是“世外桃源”的大同社会,没有阶级对抗,几乎没有犯罪,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这样的社会,就不再需要强制力的国家来管理,人民自己就能管好,国家就慢慢“失业”,只有自行消亡,放到历史博物馆去。 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阶级被消灭。没有阶级,政党就没有存在的基础、根据,只有自行解散消亡。 7、只有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职工才能成为自己企业的主人 马恩社会主义很明确,被颠倒了几千年的生产关系要颠倒过来,职工是企业的主人。 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职工就顺理成章地成了自己企业的主人,当家人。就把被颠倒了几千年的企业生产关系完全颠倒过来了。 8、只有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人民才能自己当家作主社会 马恩社会主义很明确,被颠倒了几千年社会关系要颠倒过来,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 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后,就是全社会生产劳动者,拿出自己创造的、所有的价值,来安排社会方方面面的需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自然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一人一票决定社会特别重大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社会的重大问题。 9、只有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 马恩社会主义很明确,是没有民主问题,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真正民主的社会。 什么是真正的民主?社会生产、经济、政治等等大事,都是人民群众民主决定的,即一人一票表决后决定的,才是真正的社会民主。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后,生产、经济,是民主的生产、经济,社会管理,是民主的社会管理。真正的社会民主就实行了。 10国有国营不可能是成熟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 理由有三: ⑴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社会主义论”持批判的态度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指出:“国民财富这个概念,在十七世纪经济学家看来,无形中是说财富的创造仅仅是为了国家,而国家的实力是与这种财富成比例的,……这是一种还不自觉的伪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财富本身和财富的生产被宣布为现代国家的目的,而现代国家被看成只是生产财富的手段。”(5) 恩格斯1881年3月12日给爱·伯恩施坦的信,明确认为,对“国家等于社会主义”,“这种捏造我们应当加以批判,而不应当相信。如果我们相信它,并且根据它建立起一套理论,那末,只要提出下面的简单论据就会使这套理论同它的前提一起破产,这种论据就是: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不过是封建的反动,另一方面不过是榨取金钱的借口,而它的间接目的则是使尽可能多的无产者变成依赖国家的公务员和领养老金者,同时,除了一支有纪律的士兵和公务员大军以外,再组织一支类似的工人大军。在国家长官,而不是工厂监工的监视下举行强制性的选举—好一个美妙的社会主义。”(6) 恩格斯晚年对“国家社会主义“论十分忧虑,他1884年2月16日给卡·考茨基写信说:“如果有人肯花点力气用爪哇(国家社会主义在这里极为盛行)的实例来说明猖獗一时的国家社会主义,那倒是一件好事。”(7) ⑵国家是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里写道:“国家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以后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能够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掉为止。”(8)说成熟社会主义也是国有国营经济体制,就是说,成熟社会主义是祸害有祸害营的经济体制。这是十分荒唐的观点。 ⑶社会主义将使国家自行消亡 也就是说,到了成熟社会主义社会,国家接近自行消亡了。国家消亡,就是国家慢慢衰老死亡,变成“古董”、“僵尸”。说成熟社会主义也是国有国营经济体制,就是说,成熟社会主义是“僵尸”有“僵尸”营的经济体制。这是十分可笑的观点。 二、实践证明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制是可行的 从理论上说,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有充足的理由:生产,是生产者付出劳动力的生产,没有生产者的劳动,就没有生产。所以,生产就应该归生产者所有,自己劳动的成果就应该自己收获;就是不归生产者个人所有,也要归家庭、社会大家所有;不能归不生产的他人所有。生产所有权归不生产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所有,只能是社会特殊的、短暂的现象。 集体所有制企业,生产归生产者所有。国企,生产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奖金比其它企业高,集体福利比企业好,就是生产归生产者所有的表示。 夺取国家政权后,党排除各种干扰,坚忍不拔地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以摧枯拉朽之势,剥夺了剥夺者,建立起强大的国有国营;大力宣传、动员、组织个体走集体化的道路,建立起占社会第二位的集体所有制。建立起最终实现生产归生产者所有的“根据地”。 不同的个人物质利益追求,站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上,对这两种所有制这一阶段的表现,评价不一样,甚至是对立的。但它们的以下四点表现、优势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事实: 1、正是这两种所有制短短二十多年就改变了中国积弱积贫的状况 正是这两种还处在“幼苗”阶段的所有制,把中国从一穷二白发展到世界第六大经济体、军事强国。30年后与30年前相比,简直判若两个中国,谁都不敢对中国轻举妄动了。 2、基本成型的农业集体所有制,为中国改革留下了巨大的“人口红利”。 首先要明确,农业集体所有制是探索产生出来的,有它的“婴幼儿”阶段。常识告诉人们,决不能以它“婴幼儿”阶段的表现来评判它,可行还是不可行。 六十年代初以前的6、7年,就是农业集体所有制的探索、产生,“婴幼儿”阶段:成立初级农业合作社体制——变革到高级农业合作社体制——又变革到人民公社体制。 1961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才把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体制、规模等等明确下来,也就是说,这时,农业集体所有制才基本成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农业集体所有制基本成型后的表现,才是评判它可行还是不可行的依据。 从1962到1977年的15年间,中国人口从6、7亿猛增到9、5亿,暴增42%,这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世界奇迹。这就证明,农业集体所有制是可行的——它提供了这么多人基本吃饱穿暖的前提条件,不管吃得好不好,要顿顿吃饱了,孩子才生得多、养得多;饿肚子,是生不出也养不大孩子的;衣不蔽体,小孩寒冬就会冻死。 在还没有良种、化肥的情况下,以下4个主要因素留下了巨大的“人口红利”:⑴集体所有制能充分利用、改造土地、水等自然资源,扩大耕种面积、增加产量;⑵集体所有制能充分发挥现有农具、牲畜等的作用,保证生产的需要;⑶劳动生产效率比单干高,——单干,土地分散,不少劳作时间化在东走西走上。比如农业用水管理,生产队,只要半个劳动力,就把全队的水合理调配、管理好;单干,不少劳作时间都用在解决水问题上,而且效果很差,甚至为争抢水源出人命。⑷国家的农业工业开始起步,能为农业提供一些物资。 3、这两种所有制在风霜雪雨的环境里扎了根 农业集体所有制,遭到前所未有的强拆、打击,但仍有少量农业集体顽强地活了下来,而且实现了农民共同过上现代化生活的目的,劳动人民更加向往这种所有制。 人民、国家都在维护国企体制。 4、这两种所有制的信誉高 国企、集体企业的产品、服务信誉度高。人们总是信赖国企、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品、服务,就是价钱贵一点,也要买国企、集体企业的产品;两种企业的广告,信任度高得多;人民看病,愿意到公立医院去。 三、国企怎样转变成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 对成熟过程中的生产归生产者所有的集体所有制,现在的关键,是立场、态度问题——为了最终完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社会经济、政治,成为社会主人的目的,就要全身心地关爱、保护它,满腔热情地教育它、指导它发展,逐步完善、成熟起来,成为完全的、巩固的生产归生产者所有的企业。这里就不更多论述。 现在理论、实践要重点解决的是:国有国营的生产所有权怎么转变为归生产者所? 1、国企的生产所有权必须变革为归生产者所有的理由 因为社会主义,只能是生产所有权归生产者所有的生产方式的社会制度;如果继续国有国营体制,生产所有权,就不可能归职工即生产者所有,就实现不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经济、政治的最终目的。所以,国有国营,并不是成熟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只能是从生产归资本家所有体制变革到生产归生产者所有体制的过渡性的体制。 2、把国有国营转变成社会有职工营 把生产归国家所有,变革为归企业职工所有(通过企业联合劳动体),就是转变国企的生产方式:国家不再有国企的生产所有权,就没有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权,企业当家管理权。社会所需的税费、生产积累等,转变为全体职工上缴企业承担的任务;(国家根据计划安排,分配一部分生产积累给该企业使用) 这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实际就不再是国家所有制了,而是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没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利益,不需要占有生产资料的收益,就不需要生产所有权,企业当家管理权;它只有生产资料(包括生产积累)财产所有权,管理权。 马克思恩格斯写得很明确,替换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 3、保证国有国营转变为社会有职工营成功的主要措施: 上个世纪90年代进行的股份合作制改制,就是把生产国家所有,变革成企业职工所有的改革,从经济制度来说,就是把国家所有制,转变变为集体所有制,从而改变企业的生产方式,扩大职工的经济权利,民主权利。所以,这个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应该肯定。 这次改制的效果:总体的来说没有成功——大部分改制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经济都陷入了困境,资不抵债,有的已经破产倒闭;只有小部分生存下来,发展了。 认真总结出这次改制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就是保证变革成功的主要措施: ⑴生产资料国家所有转变为社会所有制 生产所有权转变成生产者所有后的企业,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国家(社会)无偿提供的;也可以规定企业给这些生产资料财产支付低利息。这些财产属于国家(社会)所有;侵蚀、鲸吞这些财产,都是犯法的。企业必须确保这些财产的安全,通过折旧费补充,保证这些财产量不减少;但没有给这些财产增殖的责任。 ⑵建立起党领导的职工当家管理企业的体制 生产所有权转给生产者所有,是不能一步到位,搞成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的。这是股份合作制失败的惨痛教训。必须经过党领导的职工当家管理企业的体制来过渡,保证“自由人联合劳动体”的建立、发展、完善。 ①企业的所有重大问题,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形成建议性的议案,提交职工大会即全体职工公决,或者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决定。有些问题,可以形成两种甚至多种建议性的议案,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择决定。决不能搞成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 ②企业党组织掌握、掌控住企业的全局,一旦内部矛盾闹到影响企业正常运转时,经上级批准,党组织可以临时接管企业领导权,避免把企业闹垮。 ③抓好教育、宣传、思想工作。批判小团体、小宗派等歪风邪气。 ④抓好企业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的解决。 ⑤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⑶选好企业的厂长经理等管理干部。 ⑷实行初步的真正的按劳分配 ①创造价值量的确认:创造价值量==企业总收入—没有劳务费的直接成本 由国家(社会)确认,企业单位时间内创造了多少价值量,每人平均创造了多少价值量。 ②一定的分配比例关系的确定:由国家(社会)确定。 ③社会各项所需的保证:企业按社会确定的一定的分配比例关系,分割本企业单位时间创造的价值,主动把分配给社会各项所需的资金上缴给社会。 ④企业内分配:建议实行类似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分配;对此,各企业应该大胆创新。 2016/5/25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 第二卷 第267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 第三卷 第6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 第三卷 第202、203页 (4)《列宁选集》 1972年 第四卷 第10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第二卷 第111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第四卷 第423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第四卷 第44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第二卷 第3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