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歌”不是抽象的革命口号,更不是单纯的政治符号。它能够广泛流传而且经久不衰,首先在于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红歌”的创作源泉是民歌,这就决定了它为普通老百姓所喜闻乐见。从井冈山时期的江西民歌、延安时期的“信天游”,到祖国解放和改革开放的满怀豪情,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民歌构成了“红歌”多样化的风格,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人民都能在“红歌”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音调。这就使得“红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红歌”曲调优美,语言精炼。每一首流传至今的“红歌”,几乎都经过了千人唱、万人传,并在人们的反复传唱中日益精炼、成熟。从这个角度说,“红歌”既是艺术家创作的作品,更是人民大众创造的艺术,是平民百姓真情实感的表达。因此,无论是“红歌”的词还是曲,都显得简洁、单纯、明畅、优美。
“红歌”另一个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它的质朴。质朴是民歌的特色,来自于民歌的“红歌”不仅继承了这一特性,而且将其发扬光大。它产生于人民群众的劳动、斗争、生活和娱乐之中,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讴歌了祖国,讴歌了人民,讴歌了党,以直截了当的叙事抒情发挥感人的力量,闪烁着艺术光芒。
“红歌”还具有时代性。产生于不同年代的“红歌”,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非常贴近生活。其歌词内容固然反映了不同时代的革命、建设与生活实践,呈现出特定的时代性;其旋律也莫不反映那一时期的真实生活和精神状态。如战争年代的《小放牛》、《游击队歌》、《东方红》等,建设时期的《我的祖国》、《翻身农奴把歌唱》、《十五的月亮》、《祝福祖国》等。
“红歌”的这些艺术特色,使它区别于其他音乐艺术,也是它具有独特的美育功能和社会教育功能的基础。
“红歌”的传唱仿佛把人带到那烽火连天的战争年代,带到热火朝天的建设工地,让人在追忆那些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而奉献青春热血乃至宝贵生命的英雄的同时,生发出一种豪迈的英雄气概,激励人们奋发向上。人们欣赏“红歌”,不仅能得到感官上的享受,愉悦身心,而且能从中汲取精神力量,受到感化和教育。可以说,“红歌”既是宣传革命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的绝佳载体,也是进行审美教育不可多得的好形式。
总之,“红歌”是一种具有独特魅力和思想内涵的艺术形式。我们在欣赏它的艺术魅力的同时,还必须深入挖掘其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其美育功能和社会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