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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坏事能否变成好事 ━━与关靖强同志商榷 看了《文汇报》1980年11月24日第四版转载《吉林日报》11月12日关靖强同志的“坏事能变成好事吗?” 以后, 有一些不同看法, 在此提出与关靖强同志商榷, 错误之处, 还望批评指正。 任何事物的内部, 都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 事物的性质, 则是取决于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世界上, 并没有绝对的好事, 也没有绝对的坏事。在同一事件中, 其本身就既包含着好事、也包含着坏事。“质是事物内部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 这种规定性决定一事物是这一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 把它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① ,但“质总是具有一定量的质, 量也总是一定质的量”② 。所谓好事与坏事之分, 只不过视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居于哪一方面而已。此即所谓质的规定性。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事物发展的一定阶段上, 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易其位”③, 也就是说, “事物由于其自身的内在矛盾, 在发展过程中, 必然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④ , 这种转变, “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 又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⑤ 。矛盾的转化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 都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好事与坏事, 同样是一种客观存在, 难道它们能够超越这一普遍规律? 所谓“质的规定性是不能转变的”, 就是说事物是一成不变的, 恐怕这已属于形而上学的观点了吧。是不是, 还可以商量。 现就以关靖强同志文中所举的林彪、“四人帮”所犯罪行为例, 来看坏事是否可以转变为好事。 所谓林彪、“四人帮”所犯罪行是坏事, 是指它对于我们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拉了历史的倒车。如果不是因为这样, 那就很难说它是坏事了, 也不能说他们犯下了罪行。如果承认这一观点,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 这件坏事已经变成了好事! 林彪、“四人帮”的倒行逆施, 使我们国家不但未能前进, 反而向后倒退了一大截, 这确实是一件很大很大的坏事。但是, 也正因为这样, 中国人民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不断地觉醒, 不断更进一步地认识他们的本来面目, 不断地积累对他们的仇恨, 当仇恨积累到不能再忍耐的时候,人民便不会再沉默。天安门广场的“四.五”革命运动, 正是这种仇恨的暴发。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 正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粉碎“四人帮”以后, 新的党中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南, 制订了一系列有利于我国向前迅速发展的方针政策, 推动和促进了我国向前发展, 大大加快了发展的速度, 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能有今天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大民主, 能有今天的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的可喜局面, 正是由林彪、“四人帮”所犯罪行这一坏事转变来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假如没有林彪、“四人帮”的充分表演, 就不会积累这么强大的革命暴发力量, 那么我国制度的改革也不会进行, 至少不会进行得这样快、这样彻底, 当然也就不可能进一步加快前进的步伐。林彪、“四人帮”拉了历史的倒车, 现在速度加快了, 补上了他们所倒退的里程之后, 不是就前进得更远了吗? 还有一点可以说明坏事变成了好事: 经历了这场大灾难之后, 人民觉悟提高了, 具备了识别真假马列主义的能力, 为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在制度上也为避免类似事情发生而作了相应改革, 如充分发扬民主, 干部由选举产生而不再由任命产生, 强调集体领导, 废除干部终身制等等, 这就使得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情有了充分的保证。 在这里, 我们要声明一句, 我们并不是说出现了坏事比不出现坏事还好一些, 而是说, 事物由于其内部自身的矛盾斗争性, 在一定条件下, 事物的性质是可以转化的, 坏事是可以转变成好事的。当然, 反过来, 好事在一定条件下, 也是可以转变成坏事的。人们的主观能动作用仅仅在于创造怎样的转化条件。 《中国青年报》1980年11月27日第三版刊载的“迟开的花未必不香艳━━记北京朝阳工读学校学生佟景芝”, 又是矛盾性质转化的一个好例子。事物性质发生转化的例子很多, 无须一一列举。 要是依关靖强同志的观点, 我们对犯过错误的人, 甚至犯过罪的人, 就没有教育改造可言了, 因为好的就是好的, 坏的就是坏的, “质的规定性是不能转变的”。但是, 无数犯过错误、甚至犯过罪的人被改造过来成为好人的事实, 又说明了什么呢? 至于把坏事当作教训以为后车之鉴, 从而认为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来这一点, 是无须论证便可成立的逻辑。关靖强同志怎好把石头不能转化成小鸡作为此处的例子呢? 这不显得成了诡辩哲学了吗? 我们在这里讨论坏事能否变成好事, 并不是为那些为自己错误辩护的人说话, 我们希望这些同志不要来钻这个空子。自己错了就是错了, 承认错误, 改正错误, 照样是好同志。但一味地以“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来为自己的错误辩护, 这确实就如关靖强同志所说的“诡辩术”了。但是, 我们也不能因为有人借用这一观点为自己的错误辩护, 从而就否定这一观点的正确性。要是这样, 与“因噎废食”的寓言故事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读者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有兴趣的话, 建议你们亲自去读一下艾思奇同志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对立统一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两章(人民出版社1978年4月第三版, P66~P112)和毛泽东同志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的第十个问题“坏事能否变成好事?”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P397~398), 这样, 你们的思想上就会有一个系统(旁人摘录出来的只言片语, 往往容易误解原作者的本意), 就会明白到底应该怎样来回答这个问题了。
注: ①. 艾思奇同志主编《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 人民出版社1978年4月第三版, 第97页; ②. 同上, 第99页; ③. 同上, 第86页; ④. 同上, 第97页; ⑤. 同上, 第98页。 1980.11.29 附: 关靖强同志原文 坏事能变成好事吗? 长期以来流行着一种观点, 即坏事能够变成好事。实际上这个命题是不科学的。其不科学之处就在于它很容易使人理解成为事物的性质发生了转变, 坏事与好事互换了内容。其实就一件事情来说, 是坏事还是好事, 都有其质的规定性。这种质的规定性是不能转变的, 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林彪、“四人帮”为害十年所犯下的罪恶, 无论怎样转化, 也决不会成为好事。 也许有的同志会认为, 坏事只要处理得好, 可以从中吸取教训, 改进我们的工作, 从这个角度说, 坏事就变成了好事。这种观点也是站不住脚的。一个事物的好坏, 是由事物的内在矛盾决定的, 这同处理这一事物所产生的外部影响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 不能混同。对坏事处理得当否, 只能起到扩大或者缩小其影响的作用, 不能改变坏事固有的属性而变成好事, 就象石头不能转化成小鸡一样, 两者之间没有转化的条件。 由于长期流行“坏事变好事”的观点, 使得我们的一些同志当坏事出现的时候, 往往不是认真研究其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 严肃处理, 避免重犯。而是对坏事进行粉饰, 千方百计寻找“坏事变好事”的因素。在这里, “坏事变好事”这一观点为某些人提供了“通向诡辩术的桥梁”。 另外, 这一观点也为某些官僚主义者对错误所采取的“交学费”、“算政治账”的态度提供了理论依据。使得一些人知错不改, 以大量的“学费”来探讨这实现不了的“坏事变好事”的命题。
----(原载于《吉林日报》1980.11.12, 录于《文汇报》1980.11.24, 第四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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