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领导我们真反腐败

——“三反”“‘五反”的成功经验

晨钟

1952年,我国建国初期进行的那次全国规模的、以“反贪污受贿,反铺张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已经是48年前的往事了。凡是不怀偏见的人都承认,那次“三反运动”,遏制了党进城以后迅速出现的腐败现象,挽救了成千上万犯有错误的干部,造就了五六十年代清正廉洁的局面,党风之正、民风之好,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所称赞,就连我们过去的敌人也不得不佩服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因此,极大提高了党的威望。这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少有的辉煌年代,也是世界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回忆那段历史,研究当前反腐败斗争,有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浮现在面前,这就是在开国之初那次反腐败斗争仅仅处决了刘青山、张子善二人起到了那么大的震慑作用;而今天仅是处以上干部已经杀了几十个却遏制不住腐败的蔓延之势,有些人顶风作案、有恃无恐;他们何以这样胆大包天?我们究竟在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很值得深思。“温故而知新”。认真探讨这段历史,那次成功的反腐败经验,是不是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呢?

对当时出现的腐败现象,毛泽东同志以他特有的政治敏感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没有就事论事看问题,而是把它看成革命胜利后,成为执掌国家政权的党能否经得住考验,无产阶级江山能否坐得牢,能否避免重蹈“周期率”覆辙的问题。他从刘青山、张子善的腐化堕落,敏锐地看出了党在执政以后,在胜利条件下,发生蜕化变质的危险,把反腐败斗争当作防止党和国家政权变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大事来抓。 党中央明确指出:“现在到了紧要时机,再不进行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我们就要犯大错误。”“不三反党要烂、国要亡、经济建设谈不上,如果再过几年‘三反’,将有许多地方出现政权性质的变化,其危险不堪设想。”

认识深,决心大。毛泽东同志经过痛苦的思索,下定决心,以严厉的手段处决刘青山、张子善,没有因为“地位高、功劳大”而姑息他们。毛泽东同志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它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能否刹住会导致国家政权蜕化变质这股腐败风。按薄一波同志的说法“毛泽东同志严惩刘青山、张子善决定的果断做出,实际上是再一次用行动向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决不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决不会让千千万万个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改变颜色”。 应当指出,当时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是非常严峻的。美帝国主义势力随着国民党的溃败被赶出中国大陆后,不甘心失败,出兵侵略朝鲜,霸占我国台湾,对我国实行禁运和封锁。我志愿军赴朝作战,国内剿灭国民党残余匪帮,全力以赴恢复被国民党破坏得百孔千疮的国民经济。在这种情况下,开展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需要多么大的胆略和勇气啊!毛泽东同志不是认为可反可不反,把它推之遥远,而是只争朝夕;不是单纯为了平息人民的不满,而是要把党和国家政权的蜕化变质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是“杀”了“严惩”了就算完事,而是趁热打铁,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他排除了任何犹豫和顾虑、全力以赴,集中一切力量,发动“三反运动”,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不但没有冲击经济恢复工作,也没有影响新生政权的巩固,反而空前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工人农民干劲冲天。使党不到三年时间内完成了经济恢复工作,实现了国家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开始了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没有毛泽东同志这样的战略眼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如果犹犹豫豫、怕这怕那,要取得“三反运动”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毛泽东同志在这里为我们树立了以反面典型推动工作的范例。他以对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反面典型的严厉惩处震动全党全国,然后“举一反三”,扩大战果,在党的领导下,放手发动群众,开展“三反运动”,使还在隐藏的腐败分子被揪了出来,使沾染腐败风的人悬崖勒马,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了“三反运动”洗礼,普遍受到教育,这就澄清环字,遏制了腐败。可是,近年来,某些地方在反腐败斗争中却忽视了这些宝贵经验致使腐败犯罪接连不断。出现了“逮住的算倒霉,没逮住的照样干”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那次“三反运动”,坚持从上而下、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也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党中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在群众中检查自己和本单位的问题,不得有任何例外。1952年1月8日中央批准陈毅同志的报告,同意地指出:“如果不先检查领导必不能发动群众起来‘三反’;如果强调少检查领导则变成整下不整上,干部脱离群众的资产阶级倾向必纠正不过来,一切工作无法改善,‘三害’无法肃清”。当时,中央曾收到署名“东北一名党员”揭发高岗的信,毛泽东同志照样派人去查,收到天津群众揭发市领导和两位高级军事干部的信后,毛泽东同志叫薄一波亲自上天津去查。对于揭发案件,各省各部门,既不捂盖遮丑,亦不委过塞责,而是采取正视错误,接受教训,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态度。河北省委自发现刘张问题后,可谓迅速果决,但仍就未能尽早发现问题而沉痛地向中央、华北局做深刻检查,华北局亦向中央检讨,表示要吸取教训。 1952年1月18日《人民日报》登载了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的文章《沉重的责任、惨痛的教训》,同一时期,《人民日报》还发表了河北省委书记马国瑞代表省委的检讨文章,公开向全社会承认错误。事实证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能否发挥带头作用是反腐败斗争能否深入下去并取得胜利的关键,这一点很重要,“正人先正己”,“自身正不令而行,己身不正虽令不行”。这在“三反运动”中看得最清楚,各级第一把手敢于引火烧身,敢于亮丑,诚恳地彻底地在群众面前检查自己的问题,形成一股压倒一切的正气,其他干部谁敢不照样来?
历史经验证明,在反腐败斗争中,越是高级干部越应从严查处,不管涉及到谁,都要按党纪国法处理,决不能宽容。因为越是高层次的腐败者,其危害也就越大。查处这样的人可以起到惩一做百的作用。从上层抓起,果断地处理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敢于碰那些不好惹的人和事、效果就会更好。如果“说大就大、说小就小;说有就有,说无就无”,要想端正党风那是痴人说梦。如今,为什么腐败禁而不止、边反边犯、顶风作案?为什么有人唱“不可不反,不可大反”的调子?为什么有人忿忿不平,说什么“若叫真就摊牌,占便宜的不是我一个”;“有本事抓上边的,我们这点算个啥,现在风气就是这样”,这些反映固然是错误的,但是难道没有一点缘由吗? 建国初期的腐败虽然还处于萌芽状态,但是己出现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雏型,像刘青山、张子善这类人他们已经同不法私人经营者勾结在一起,里应外合盗窃国家的财产,榨取人民血汗。这种情况,对于刚刚取得全国政权、开始执政的党来说,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它说明,一方面是执政者内部出现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者;另一方面,在私人经营者中出现以行贿为手段的非法经营者。而这正是当时国内阶级斗争的一种现象。不是有的资本家公开叫嚣,要在上海使共产党“进得来、出不去,要他们在南京路上趴下”吗?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配合深入地开展大规模的反贪污受贿,反铺张浪费和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1月26日,党中央又决定在大中城市开展反对资本家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斗争。把它作为非法资本家向无产阶级的腐蚀和进攻加以清算。从现在看,这个举措的意义极为重大,不可低估。历史经验证明,行贿与受贿的腐败现象是挛生兄弟,它们是相互依存而存在的,有行贿阶层必然会促进受贿阶层的形成。反官员的受贿,不追究行贿的私人经营者,则砍不断官员蜕化的传染源。“三反运动”是反官员的腐败,规范官员的行为,“五反”是反行贿,反腐蚀,规范私人经营者的行为。“清正廉洁”的五六十年代就是这样造就出来的。

现在,反腐败斗争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反腐败不但要惩治受贿者,而且要追究行贿者。不追究行贿者、反腐败是不能彻底的。现在各地已经开始注意了既惩治受贿者,也惩治行贿者,是可喜的现象。但是规模和力度都不够。在有的地方受贿的官员事发被判刑了,而行贿的“大老板”仍然逍遥法外。

建国初期的反腐败斗争,是党发动和领导的群众性的民主运动。那次群众运动声势之大是空前的,规模之广波及全党全国,给予极大的震动。使那些手脚不干净的人心惊肉跳、寝食不安、后悔不迭;使那些贪赃枉法者,人人战栗,束手就擒,倾家荡产;使一切腐败现象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反腐败斗争考核了干部,重者惩之,轻者戒之,劣者罢之,优者奖之。在全党全国树立了以腐败为耻,廉洁为荣的正气,谈贪色变,不敢越雷池一步,长达十余年之久。

“三反运动”的成功经验证明,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造成强大的声势,才能布下天罗地网,才能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今天的反腐败斗争更是如此,不发动群众起来揭发,很难突破腐败分子结成的“权、层、网”,就很难改变检察和司法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困难局面。

过去曾有过一个时期、群众运动过多,有的出了偏差,使人感到厌倦,后来,就干脆不愿意再槁群众运动,甚至有人把群众运动视为洪水猛兽;这恐怕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吧。群众运动中的过火行为不好,压根儿不搞群众运动就好吗?现在许多腐败问题,积重难返,难道与不愿或不敢发动群众无关吗?把健全法制与发动群众结合起来不是更好吗?

“三反运动”中,毛泽东同志特别重视政策和策略,强调一定要争取多数,打击少数,严惩极少数罪大恶极分子,挽救失足者,争取犯错误干部悔过自新、重新做人。“三反运动”一开始,党中央就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规定“洗手洗脚,轻装上阵”的政策。使犯有轻微错误的干部甩掉包袱成为运动积极分子和领导者,这就解放了大多数。同时规定了“但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受奖”的政策,使某些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只要“认真坦白,彻底退赃”,就从宽处理,极大地减少了运动的阻力、促进了腐败分子的分化瓦解。


原载《中流杂志》2000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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