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草集 |
|
|
|
用800×600浏览效果最佳。 |
《怎样对待离婚问题》读后感
呜呼! 从此强者可以为所欲为, 弱者将喊天不应, 叫地不灵矣! 什么“纪律处分”、“行政处分”, 对现时的“摩登”风流人物来说, 有什么用! 何况还是“建议”、“给予一定的”处分, 是否处分还未可知。 “我们必须采取严肃慎重的态度, 不要轻率离婚”。此话谁不会说!? 既然喜新厌旧、搞第三者的人可以离婚, 并且强调“不能用不准离婚作为惩罚其有资产阶级思想行为的手段”, 那么, 所谓“严肃慎重的态度”, 只有鬼才相信━━具有崇高道德品质的人是相信的, 也是力所奉行的, 但对于这些人来说, 根本就不会出现上述情况。 1980.10.30 《怎样对待离婚问题》载《中国青年报》 1980年10月28日第三版“婚姻法知识问答” |
卷首语|建议|时评|随笔|言论|自白|学习|问题|文艺鉴赏|一事一议|读书笔记|文字游戏|网友评说|关于作者|留言|欢迎评议|网友评说|关于作者|留言|欢迎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