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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腐败降点温

 

    名词: 官员, 本文“官员”一词为泛指, 包括政府各部门各级官员, 国营企、事业领导, 一些要害部门的负责人和经办人, 以及一切能够利用职务捞取好处的办事职员。

 

    中国官员腐败成风, 已是家喻户晓, 妇孺皆知的事。无须隐讳什么, 也无须遮掩什么。

    为什么中国官员会腐败成风?笔者只是一个最普通的小老百姓, 知之甚少, 说不清, 道不明。据我揣测, 最重要的因素可能是: . 官员任免制度存在弊端。 按现行任免制度, 各级官员只要对他的直接上司负责就可以了, 根本无须对群众负责; 只要搞好直接上司的关系就不愁没有官当, 大胆腐败也无所惧, 群众奈何他不得, 他也根本不把群众看在眼里。 .权力无边, 没有监督, 没有制约。⑶. 官员对他所负责的部门不承担责任, 搞坏了不给处罚, 平级调动甚至升级调动了事, 或者是根本不做任何处理。⑷.民主制度不健全, 长官说了算, 职工群众被整怕了, 不敢过问领导的事, 不要说不知道谁贪了多少, 就是知道了也不敢说。⑸.没有把官员的利益同他所负责的部门的效益挂起钩来, 搞好了多拿一点也有限, 搞差了没有任何惩处。 因此, 部门搞好与否不关他的痛痒, 那他就一心一意往自己腰包里塞, 不贪白不贪。以致出现穷庙富方丈的反常局面。⑹. 腐败成风, 腐败者结成了紧密的关系网, 一荣俱荣, 一损俱损, 互相包庇, 互相保护, 难于揪出来。 .打击力度不够, 不足以威慑腐败分子。

    腐败所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各种矛盾对抗, 是非常严重的, 人民对腐败早已深恶痛绝。腐败问题直接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 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衰成败和生死存亡, 必须彻底消除。

    国家政权在手, 如果真正下定决心消除腐败, 不讲情面, 不护短, 不官官相护, 腐败现象就不可能消除不了。 当然, 中央政府最高领导层必须首先自己廉洁过硬, 才好有资格去要求下级各级官员廉洁, 才能理直气壮地严厉惩治腐败。

    本文的目的不是讨论为什么会形成腐败与如何消除腐败, 而是想站在为腐败者着想的立场上说几句话。

腐败分子也是人, 也是同普通人一样的人, 其本质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之所以成为腐败分子, 不过一念之差而已。而且,也与社会环境和社会价值观念等因素有关,责任并不全在腐败分子自身。责任不全在腐败分子自身,不是说腐败分子没有责任,同样的环境,为什么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变成腐败分子!“浊者自浊,清者自清”, 腐败分子之所以成为腐败分子,还是自己本身的问题。

    任何一个人,钱再多也只能吃两碗饭睡半张床。若说玩乐享受,担惊受怕(做了亏心事,永远也不可能坦坦荡荡)的玩乐享受,怎么也不会比心情坦然、开开心心过日子好。而且,一旦染上爱兹病,死了还不光彩。“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好好读读《红楼梦》中的“好了歌”吧。来路不明的钱留给子女也不敢公开花销,钱多又有何用。而且,聪明人都是注重培养子女的才干本事,而不是留给他们钱财。没本事钱再多也守不住,有本事没钱可以挣回来。

不管怎么说,这一念之差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非常悲惨的报应(不信请看“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一旦暴露,就会被判刑甚至枪毙,而且永远遗臭人间。何苦来?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家人,腐败分子们,收手吧!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读《知音》1990年第12期所载“他不是‘贼王’, 而是‘侨办主任’━━一起特大受贿案侦破纪实”, 感触颇深, 这里只谈其中一点。

    在我国, 数千年来, 善良的人们一直信奉着这样一句警言: “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 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 时候一到, 一切都报;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一些文学作品如三言二拍、《金瓶梅》和《续金瓶梅》等又不遗余力地加以渲染, 致使这一观念深入人心, 根深蒂固。但文学作品多以宿命论论之, 使其披上一层神秘迷信色彩, 以致遭到批判。事实上, 善恶之报事例俯拾皆是, 并非迷信━━在现阶段大力劝善对于扭转社会风气、改善人际关系有着特别的现实意义, 根本就不应当批判。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去其糟粕(迷信色彩), 存其精华(劝善主题)。

    武汉市汉阳区侨务办公室主任张国荣, 利用手中职权, 索贿受贿数十万元, 金银珠宝不计其数, 长期诱奸、逼奸女性30多人, 受害者无一人敢于检举揭发, 其罪恶滔天, 但却无人知哓。一个与他毫无关系、互相根本不认识、也不知道他家住址的小孩因偷窃受审, 胡说八道随便说出一个窝藏赃物的地址, 结果这个地址居然正是他家的地址, 一搜查, 他懵懵董董不知是怎么回事就把索贿受贿的事给暴露了, 因为他索贿受贿得来的钱财太多了。他罪行暴露, 伏法受诛。张国荣恶贯满盈, 报应不期而至。

    QH省LD县五二厂职工LHW, 因与同厂一个女职工勾搭成奸, 遂同谋将农村原配妻子杀死, 分尸数块, 埋在工厂墙外地下, 却散布谣言说妻子失踪, 又是报上登广告寻人, 又是电视台寻人, 谁也不曾怀疑这里面有诈。过后工厂加固围墙时又将埋尸地点严严挡住, 再无后顾之忧, 这一对奸夫淫妇便正式结婚, 相安无事过日子。十数年后, 淫妇因贪污受审, 大家只知道她贪污, 谁也不知道有杀人分尸事, 可淫妇却自己心虚供了出来, 并带人挖出了尸骨。LHW判死刑, 淫妇判无期徒刑。此案在LD轰动一时, 知者无不说这是报应。

    明末奸相严嵩, 执掌朝政二十余年, 势倾朝野, 不仅无人弹劾得动, 而且弹劾者都做了刀下之鬼, 就连一代重臣夏言、曾铣、张经、杨继盛等都不能幸免。结果严嵩子严世蕃自己不检点, 做了皇帝最忌讳的事, 又让人抓住把柄, 才有邹应龙、林润先后弹劾的成功, 严嵩发配, 严世蕃处死。

    南宋卖国贼秦桧, 风波亭害死抗金民族英雄岳飞, 自以为得计, 满以为从此可以毫为阻碍地投靠金人, 安享荣华富贵, 谁知背疽无情, 使其痛苦而死。而且死后永恒遗臭, 永远跪在岳飞墓前, 让人唾骂敲打。而岳飞子孙不久即昭雪冤情, 官复原职。岳飞则英名永留青史, 万世受人敬仰。

    日本一家公司派间谍进入与自己竞争的对手公司, 意图刺探情报以击败对手, 结果是促使对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而自己却以倒闭关门为终结(见《海外文摘》1991年第五期“大计划”一文, 原文见马来西亚《通报》)。

    我的一位朋友,一生善良正直, 仅以两分之差高考落榜, 回乡务农勤勤恳恳, 兢兢业业。文革期间, 因揭露区武装部长利用职权(那时此人掌握区党委、区政府一切大权)奸污下乡女知青, 被整得狼狈不堪, 一个漂亮的大姑娘被挂上黑牌子由武装民兵押着游大街, 宣布她是反革命, 又连带整她的父亲及其全家。造成谁都不敢同她接近, 连与她说一句话都害怕的局势, 28岁了还没有找对象, 一般人都认为她这一辈子完了。但结果刚好相反, 1972, 她凭着自己的善良正直和才干, 在一位同学的帮助下, 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成为一名正式的国家干部, 同时找上了一位好丈夫, 至今一直工作成绩突出, 家庭生活幸福美满。而那个区武装部长, 因奸污知青是铁的事实, 虽然因他有权费了不少周折, 但终究在1973年被政府判了十年徒刑。

    我的另一位朋友, 初中任校学生会主席, 高中任学习委员, 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1966年文革开始, 差一年高中未毕业就回乡务农。因其父误划富农, 他被视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受尽种种磨难, 实在过不下去, 被迫跑江湖为人做棉絮挣几个钱维持生活。1977年冬, 改革招生制度, 实行考试择优录取, 他一举考上大学, 毕业后分配在一个区中学任教, 对工作尽职尽责, 他带的班总是名列全区前矛, 年年被评为先进。后被提升为该校有史以来的第一任正校长(以前从未设过正校长, 只有副校长)兼任党支部书记。他上任后该校各方面工作都有明显改观, 是全县数得着的好校长。而且家庭生活也美满幸福, 父亲误划富农也得到纠正, 儿子又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

    对上述几例稍作分析就不难看出, 善恶之报并非迷信, 而是一种辩证唯物的必然结果。

    第一例, 张国荣被偷窃小孩咬出确实是偶然, 似乎在冥冥之中有鬼神驱使一般。但其罪行终将暴露则是必然: 他手握巨额赃款和无数金银珠宝, 又长期控制那么多女人, 不可能不露出蛛丝马迹; 30多位女人不可能永远无人敢告他, 暂时不敢告他是因为力量不够, 但人生三起三落不到老, “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谁能说这三十多人中就没有人今后可能比张国荣更强! 受害者一旦有力量时, 决不会放过他这种衣冠禽兽。正如在某种特定历史条件下会出现伟人是历史的必然, 伟人是谁则是偶然一样, 张国荣罪行暴露是寓于必然之中的偶然。

    第二例, 那个淫妇自己供出杀人分尸的事, 貌似鬼使神差, 其实也是一种必然。

    任何一个人, 都有一种倾泄欲, 这是潜意识的本能。有些事, 从理智上来说不能说出来, 但一个人不可能一生永远都理智, 潜意识本能的顽强性远远超过人的理智与感情。因此, 只要心里有事, 迟早都会倾泄出来, 这是必然的。当然, 什么时候倾泄出来是偶然的。同时, 做坏事的人心里有鬼,总是疑神疑鬼,耽惊受怕, 神经紧张。在一定的场合, 别人的无意之言就有可能迫使做坏事的人自行供认罪行。所谓“此地无银三百两, 隔壁阿二不曾偷”, “不打自招”, 即此也。那个淫妇做贼心虚, 害怕隐瞒罪行一经查出罪加一等, 故而自行供出, 偶然中包含着必然性。

    第三例, 所谓“久走夜路必然撞鬼”, 一贯作恶之人, 久而习以为常, 逐步防备松弛, 难免有疏漏之时, 严世蕃虽然奸狡巨滑, 也不可能永远不露马脚。何况, 象他们这种罪行滔滔之家, 天下人恨之入骨, 谁都时时千方百计收集他家的罪证, 他以一家人对付天下人, 防不胜防, 哪有不暴露之理。

    第四例, 秦桧生背疽遭报应似乎难于做出科学解释, 实际上并非如此。坏事永远也不可能正大光明, 做坏事之前暗中谋划本就提心吊胆, 坏事做成之后又害怕被人知道, 害怕被害者报复, 心中老是不得安宁, 遇有旁人提起, 或是旁人无意言谈与此无关之事但做坏事者过分敏感错以为别人已经知道, 都会产生强烈惊悸。如此惶惶不可终日, 必然造成中枢神经紧张紊乱, 进而引起体内器官功能失调, 以致造成奇形怪状的病症。心病无药医, 又不敢说出来, 这种人一般都不可救药, 必死无疑。

    第五例, “大计划”一文的叙述本身就解释了原因, 这里无须赘述。所谓“以害人之心始, 以害己之果终”, 一毫不爽。

    第六、七两例, 无须分析即可明了, 这是客观的必然结果。

    多行不义必自毙, 常做善事有好报, 并非迷信, 而是科学规律。居心不良之人总是想着整别人、利自己的勾当, 又不敢公开, 既要挖空心思劳心伤神, 又害怕别人知道时时惊悸; 同时, 多行不义千夫指, 随时随地都得防着有人与之为敌, 时时提心吊胆, 长期处于紧张状态, 生理心理都受到严重影响, 常常神经质, 虽一时得利, 却难免最终报应悲惨。与人为善常做好事者, 心明日月可鉴, 胸怀坦荡, 无惊无怕, 有朋友无敌人, 虽一时吃亏, 但却终生获益。所谓“奸滑奸滑越奸越往下滑, 本份本份始终都有一份”, 亦此理也。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 是为人民大众的, 是伸张正义、惩治邪恶的,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毕竟是少数, 而且是暂时的, 老实人吃亏也是暂时现象, 任何一个恶人都休想逃脱法网, 休想逃脱报应, 善良者终究不会吃亏。“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 不是不报, 时候未到; 时候一到, 一切都报;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尤其如此。奉劝那些居心不良之人, 趁早改恶从善, 以免报应悲惨。

199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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