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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词话》就是个人创作的作品 自从潘开沛先生1954年8月29日在《光明日报》文学遗产第18期上发表“金瓶梅的产生和作者”,提出万历丁巳本《金瓶梅词话》集体创作说以来,至今仍有人支持此说,甚至还有人继续寻找理由进一步加强这个观点。 到底《金瓶梅词话》是个人创作还是集体创作? 下面试作一些分析。 集体创作说的重要论据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⑴,⑵,⑶) : 一. 《词话》保留了大量的说唱痕迹,是民间艺人的说唱材料。 二. 以子弟书演唱《金瓶梅》故事八种、张岱《陶庵梦忆》“用北调说《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的记载作为《词话》是说唱材料的直接有力证据。 三. 行文粗疏,讹误错乱,相互抵牾,前后矛盾,不是一人所作。 四. 由民间长篇说唱发展到文人创作长篇小说,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出现《词话》时还不具备文人个人创作长篇小说的条件,因而《词话》不是文人个人创作。 五. 由于许多人的连续创作,越来越长篇化。 六. 一些淫猥描写,是说唱艺人为迎合当时民众的嗜好而自编的内容。 以上论据,重点在二、三、四条,关键在第三条。 先看集体创作说的第二条论据。 1. 《词话》能公开演唱吗?首先是人们对《词话》的评价。在《词话》刚刚开始流传时,马上就有人极力反对,在以后的流传过程中反对的人从来没有间断过。虽然有人赞赏,但却压不过反对的力量。仅就朱一玄先生所编《金瓶梅资料汇编》所载明人(清人及其以后者一概不论)就有沈德符、董其昌、李日华、弄珠客、笑花主人、陈氏尺蠖斋、张誊等七人持反对意见。持赞赏意见的只有袁宏道、廿公、谢肇氵制 三人。持折衷意见的有袁中道、薛冈二人。屠本峻只读过抄本二帙,读完后的意见将是如何无法推测,姑不论。这些文学家的思想尽管不一定能代表对《词话》的正确评价,但可以认为是他们那个时代思想的代表,因而可以想象,当时赞赏《词话》的人很难战胜反对者,这就对《词话》的公开演唱形成了社会阻力。 其次,《元史》卷105《刑法》四《禁令》规定:“诸民间子弟不务正业,辄于城市坊镇演唱词话,教习杂戏,聚众淫谑,并禁治之。”(转引自文献⑵)。这一方面说明说唱艺术可能曾风行一时,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政府方面对此是禁止的。元代统治者以蛮武著称,其文明远不如中原汉人,尚且禁止淫谑说唱,作为中原汉人的朱明统治者,不可能视若无睹,必有相应措施。说唱艺人谁敢不顾身家性命去违抗上命。 第三,《词话》应当属于只可意会,难于言传的一类作品,说唱艺人也很难启齿去公开演唱。 这条论据列出子弟书与张岱《陶庵梦忆》为证,证明《词话》确实曾经在民间说唱过。这里所说的子弟书说唱《金瓶梅》故事八种是: 《葡萄架》一回;《得钞傲妻》(包括《绪(续)钞借银》)四回;《遣春梅》(又名《不垂别泪》)五回;《永福寺》四回; 《旧院池馆》四回;《满汉兼升官图》一回;《挑帘定计》一回; 《哭官哥儿》四回(文献⑷)。张岱记载原文是: “甲戌十月携楚生往不系园看红叶,至定音桥,客不期而至者八人:南京曾波臣、东阳赵纯卿、金坛彭天锡、诸暨陈章侯、杭州杨与民、陆九、罗三、女伶陈素芝。馀留饮。章侯携缣素为纯卿画古佛,波臣为纯卿写照,杨与民弹三弦子,罗三唱曲,陆九吹箫。与民复出寸许界尺,据小梧,用北调说《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⑸ 从子弟书所载《金瓶梅》故事八种看,似乎是《金瓶梅》问世后,说唱艺人从中挑出某个故事情节改编而成,不象是《金瓶梅》成书前流传的雏型材料。理由很简单:如果《词话》是以说唱材料为基础的,那么单凭这八个故事怎能拼成近百万言的长篇巨著? 其他内容的说唱本子弟书为何没有记载? 如果说子弟书未能全部记下,那么,遗漏总是少数,不可能把多数漏掉。而且,除《葡萄架》外,其余七种并非色情情节。就是《葡萄架》故事,与《金瓶梅》纵情淫乐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而且,只一个色情情节,与通篇都有色情描写的长篇巨著是有区别的。张岱的记载明显地告诉我们,这里“用北调说《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完全是朋友意外聚会,一时高兴的即兴表演,与说唱艺人在民间流传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这里明显写着“甲戌十月”,甲戌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沈德符的《野获编》⑹ 说:“袁中郎《觞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予恨未得见。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 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涎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这里的记述明显说明,在丙午之前袁中郎就已读过《金瓶梅》,至少在丙午时刘涎白就已有全本,而丙午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张岱所记为万历三十八年事,在其后,只能说明杨与民已经读过《金瓶梅》,而决不是杨与民是说唱艺人。也就是说,这两则材料无法证明《金瓶梅》曾经在民间说唱过,也不能证明《金瓶梅》可以公开说唱而无阻力。2. 证据何在?如果《词话》是说唱材料,是由说唱艺人长期流传,不断发展完善而来,那么,《词话》故事在民间就应当留下广泛深刻的影响。象《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故事,民间略有一些年纪的人,哪怕根本就没上过学,一字不识,也知道。唐太宗李世民在民间也广为人知。故认为《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以及《大唐秦王词话》是经说唱流传后由文人写定的,尚还可信。而《词话》故事却鲜为人知,在以前,连《金瓶梅》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的人比比皆是(还包括一些非文科大学生),还谈什么了解《词话》故事! 知道《金瓶梅》的人多起来,不过是近几年来的事,而这几年逐渐知道《金瓶梅》的人,也还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人把知道西门庆与潘金莲故事说成是知道《金瓶梅》故事,如果有人乐意深入研究这一问题的话,稍作调查就会发现,这些人所知道的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仅仅限于《水浒传》所描写的内容,实际上与《金瓶梅》毫不相干。 对于《词话》是说唱材料还是个人创作这一问题来说,民间是否留有影响是最好的社会佐证。 再看集体创作说的第四条论据。 这条论据认为,由民间长篇说唱发展到文人创作长篇小说,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民间创作短篇→长篇→文人加工写定→作家创作短篇→长篇,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 出现《词话》时还不具备文人创作长篇小说的条件, 因而《词话》不是文人创作。强调发展过程和社会历史条件, 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同时也符合文学发展规律的,令人信服,同时对其他《金瓶梅》研究者也是一种不小的启发。问题是,这个发展过程始于何时? 文人创作长篇小说又始于何时? 中国第一部由文人个人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哪一部、哪个时代? 如果说出现《词话》的时代还不具备文人创作长篇小说的条件,那么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的《玉娇李》,据沈德符的记载看,当是《词话》问世后有人根据《词话》的内容所写的续书,在如此短渐的时间内成书,不象是经过说唱艺人流传后再经文人写定的。而据沈德符所载《玉娇李》内容看,《玉娇李》亦当是一部长篇小说。这又作何解释? 当然,也可以认为《玉娇李》是与《词话》同时在说唱艺人中流传后经同一文人写定的,何况沈德符又说过“亦出此名士手”。但是,这似乎不大可能。一是,既是同时流传,而内容又是再世人物对应,各设报应,当是连贯的整体,为何分作两部书而不分作《词话》的前后部? 二是沈德符说“亦出此名士手”难信。从沈德符向袁中郎打听“曾有全帙否”的欲睹全书的迫切心情和“借抄掣归”、“固箧之”看,虽说他也认为《词话》淫秽描写不好,但还是可以读、值得珍藏的;而《玉娇李》却是“秽黩百端,背伦灭理,几不忍读”,因而“弃置不复再展”,同时,《玉娇李》“笔锋恣横酣畅,似尤胜《金瓶梅》”⑹ 。同一时期所出的两部书,意识、风格如此不同,很难说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明代是小说迅速发展的时期,已经具备由话本向小说过度的社会历史条件。自明初施耐庵、罗贯中整理加工写定《水浒》、《三国》到《词话》问世,其间经历了二百多年漫长历程。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一些知识分子受到施、罗的启发,孕育出自行创作长篇小说的念头,以便改换题材,抒发心中情怀,是合乎情理的。因而基本可以推断《玉娇李》是另一个文人根据《词话》内容创作出来的续书。同一时期,个人能创作《玉娇李》,当然也能创作《词话》。 现在讨论集体创作说的关键的第三条论据。 《词话》所表现出来的粗疏错讹、相互抵牾大体可以分为如下七种类型:1. 不合逻辑 第二回(P25)⑺:“但见他(潘金莲)……软浓浓白面脐肚儿,窄多多尖跤脚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正不知是什么东西。”这里写的是阳春三月,山东阳谷、清河一带的三月还较冷,衣着不可能很单薄,怎能见到贴身乃至阴部? 即使是炎热的夏天,年轻妇女也不可能不穿衣服,也不可能见到贴身,何况下面紧跟着写了潘金莲的服饰穿着:不仅穿了衣、裙,而且还穿了长裤。 第八回(P89)描写夜景:“密云迷晚岫,暗雾锁长空。群星与浩月争辉,绿水共青天斗碧。”既然是“密云迷晚岫,暗雾锁长空”, 哪会有群星、皓月,又怎能看清绿水共青天斗碧? “月明星稀”,无月方能星明,哪可能群星与皓月争辉?2. 不合情理 第三十回(P363?/FONT>364),李瓶儿待产,疼痛难熬,事情紧急,月娘派玳安快马请来接生婆蔡老娘。蔡老娘进屋向月娘磕头,“月娘道:‘姥姥,生受你。怎的这咱才来? ’蔡老娘道:‘你老人家听我告诉:我做老娘姓蔡,两只脚儿能快。身穿怪绿乔红, 各样鬏髻歪戴。嵌丝环子鲜明, 闪黄手帕符 寨。入门利市花红, 坐下就要管待。不拘贵宅娇娘,哪管皇亲国太。教他任意端详,被他褪衣 划。横生就用刀割,难产须将拳揣。不管脐带包衣,着忙用手撕坏。活时来洗三朝,死了走的偏快。因此主顾偏多,请的时常不在。’”在事情如此紧急的情况下,蔡老娘不可能罗罗嗦嗦地讲这么一大通话;接生挣钱度日的蔡老娘,只会吹嘘夸张,不可能自己贬低自己。这里的描写显然不合情理。 第六十一回(P831?/FONT>832)李瓶儿生病请太医赵龙冈来珍治时,赵龙冈亦如此表演了一番。 从这里可以看出, 作者只是为了表现不同类型人物的品格和特征, 根本就不管是否合符逻辑和情理。事实上, 整部《金瓶梅词话》都表现出来小说家(而不是严谨的文学家)写作风格的随意性━━为了故事的发展, 照样也不顾逻辑和情理, 这恐怕是那个时代乃至以后很长时期小说家小说作品的通病, 而文学家的小说作品则不是这样, 例如冯梦龙的三言, 凌蒙初的二拍, 曹雪芹的《红楼梦》,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 施耐庵的《水浒》, 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吴承恩的《西游记》, ……等等, 都是很严谨的。因此可以说《金瓶梅词话》的作者是一个很有才气的小说家, 但决不是严谨的文学家。3. 文意晦涩 在第二十七回(P326?/FONT>327)写道:“这西门庆……看着小厮每打水浇灌花草。只见翡翠轩正面前,栽着一盆瑞香花,开得甚是烂熳。西门庆令小厮来安儿拿小喷壶儿,看着浇水。……两个(潘金莲和李瓶儿)携着手儿,笑嘻嘻蓦地走来。看见西门庆浇花儿,说道:‘你原来在这里看着浇花儿呢! 怎的还不梳头去? ’”这里前面说西门庆看小厮浇花,可后来又说潘金莲和李瓶儿“看见西门庆浇花儿”,西门庆到底是在浇花儿还是在看浇花儿? 第五十二回(P681?/FONT>682)写潘金莲与陈经济扑蝴蝶嬉戏在一块,被李瓶儿瞧见,“李瓶儿……见金莲和经济两个在那里嬉戏,扑蝴蝶,李瓶儿这里赶眼不见,两三步就钻进去山子里边,猛叫道:‘你两个扑个蝴蝶儿,与官哥儿耍子! ’慌的那潘金莲恐怕李瓶儿瞧见……”,李瓶儿走后,“那潘金莲记挂着经济在洞儿里,那里又去顾那孩子,赶空儿两三步走入洞门首,交经济说:‘没人,你出来罢! ’”依照前后文所述情节,这里当是:李瓶儿见金莲与经济一起嬉戏,担心撞破会使他二人难堪,故远远地即大声嚷叫,以便二人趋避;经济和金莲亦怕别人撞见,因而听见李瓶儿叫声即走入山洞的应是陈经济,故有金莲“赶空儿两三步走入洞门首,交经济说:‘没人,你出来罢! ’”的描写。但前面却写成了“李瓶儿这里赶眼不见,两三步就钻进去山子里边”,显然不对。 第八十四回(P1272)写岱岳庙庙祝石伯才意欲霸占吴月娘,欲以酒灌醉吴大舅,然后好行事。在饮酒间,“吴大舅见酒利害,遂往后边阁上观看随喜。伯才便教偷酒在怀,推醉了,更衣要往。徒弟守清引酒,拿钥匙开门,教大舅观看去了。”这段文字明显地晦涩难懂。 这实际上也是小说家写作随意性的体现。4. 衍文、缺文、误字 第四十六回(P584)写西门庆和伯爵众人饮酒,“先是伯爵与希大二人整吃了一日,顶嗓吃不下去,见西门庆在楼(椅)子上打盹,赶眼错,把果碟儿带减碟都收拾了个净光,倒在袖子里,都收拾了个净光,和韩道国就走了。”这里重复出现的两个“都收拾了个净光”,显然是衍文,去调一个就通顺了。 第二十九回(P345)写潘金莲、李瓶儿、孟玉楼一处做鞋,“三人一处坐下,……先是[ ]梅[ ]茶来吃了,然后李瓶儿那边的茶到,孟玉楼房里兰香落后才拿茶来。”将两个括号中分别加上“春”、“拿”就通顺了。 衍文、缺文、误字之多,只要看一下文献⑺每回后面的校记,即可知道,这里仅举此二例。5. 同一事件,重复描写 第二十五回(P304)写西门庆请银匠赶造蔡京的生辰礼品,说少两匹玄色蕉布和大红纱蟒衣,到处买不到,结果李瓶儿献出她的私房存货解决了问题;并对来旺儿说,“你收拾衣服行李,赶后日三月二十八日起身,往东京押送蔡太师生辰担去。……”。第二十六回(P307)写“西门庆就把生辰担、并细软银两,驮垛书信,交付与来保和吴主管,五月廿八日起身,往东京去了。不在话下。”(后遇潘金莲出主意将来旺儿换成了来保).第二十七回(P325)又写西门庆请银匠打造蔡京生辰礼品,说少两件蕉布纱蟒衣,到处买不出好的,将就买二件充了数,仍说是来保和吴主管五月二十八日出发去的东京。 这里一是同一事件重复写了两次,二是有两处矛盾:①。二十五回说所差两样东西到处买不到,由李瓶儿献出私房存货解决了问题;二十七回却说是到处买不到好的,结果将就买了两件充数。②。二十五回说打算三月二十八日动身去东京,二十六、二十七两回却说是五月二十八日动身去的东京。 第十回(P112)和第十一回(P121)介绍西门庆的十兄弟,亦属此类型。6. 情节矛盾 第六十一回(P815)写王六儿请西门庆作客,叫申二姐唱曲,为讨西门庆高兴,先自夸申二姐唱得好,“……名唤申二姐,诸般大小时样曲儿,连数落,都会唱。我前日在家里,见那一位郁大姐,唱的也中中的,还不如这位申二姐唱的好。”同一回(P817),王六儿“笑嘻嘻说道:‘爹,你慢慢儿的消饮。申二姐这个才是零头儿,他还记得好些小令儿哩。到明日闲了,拿轿子接了,唱与他娘每听。’又说:‘宅中那位唱姐儿? ’西门庆道:‘那个是常在我家走的郁大姐,这好些年代了。’”前面王六儿是知道郁大姐姓名的,后面又不知道了,这是不可能的事。7. 时间矛盾 第一回至第九回,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毒死武大一节,武松为知县送东西上东京花了八个多月时间(政和二年十一月下旬至政和三年八月初旬),以至西门庆有足够的时间与潘金莲通奸、毒死武大,并娶潘金莲回家。而当案发申详东平府后,西门庆派家人去东京打点,居然能在陈文昭提人之前赶回,这能有多少时日? 同一路程,所用时间竟是如此不同! 这能让人相信吗? 西门庆死时孝哥生。据七十九回(P1214)西门庆断气身亡时刻和八十回(P1224)应伯爵为西门庆所念祝文知,西门庆死是重和元年正月二十一日五更时分,那么孝哥亦此时生,重和元年为1118年。第八十四回(P1273)普静法师对月娘说十五年后要月娘的儿子做徒弟,据月娘说:“小儿还小,今才不到一周岁儿”,又月娘去岱岳烧香还愿是九月,可知这是重和元年之事。第一百回(P1483)说月娘同吴二舅、玳安、小玉“领着十五岁孝哥儿”要往济南府投奔云离守(秋天之事),据本回(P1481)叙述,这是太上皇与靖康皇帝被掳去金国的那一年,靖康之变是1127年。本回(P1484)说月娘不肯将孝哥交给普静法师,普静道,“娘子,你休推睡里梦里! 你曾记的十年前,……你许下我徒弟,如何不与我? ”这里无须分析即可见出矛盾,孝哥应是十(虚)岁,而不是十五岁。 全书这一类矛盾甚多,主要表现在人物生肖、年龄,事件发生时间方面。 上述这些问题能不能成为集体创作说的论据? 下面试作一简要分析。1. 不合逻辑类 这一类描写一般均为短短的一段骈文、赞词或诗、词、曲,显然是出自一人之手,不可能是几人所作。对这种不合逻辑现象的唯一解释是:作者只顾写得出(甚至可以说是想有意卖弄文才),没有考虑逻辑性和自然规律。这是《词话》的特点之一。2. 不合情理类 这类描写一般均为很短的一段滑稽讽刺文字。明显地仍是出自一人之手。这类描写贯穿全书,形成一个统一的风格(这进一步说明作者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人):作者是一个好滑稽、爱讽刺的人。任何时候,都会不失时机地进行滑稽表演,讽刺挖苦人,八十回(P1224?/FONT>1225)应伯爵等人祭奠西门庆的祝文,更是登峰造极。3. 文意晦涩类 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有三:①。丢字;②。错简;③。写作随便,不认真。如第一例,将潘金莲和李瓶儿“看见西门庆浇花儿”添一个字,改成“看见西门庆看浇花儿”就明白了;第二例,将“猛叫道:‘你两个扑个蝴蝶儿,与官哥儿耍子! ’慌的”移至“李瓶儿这里[ ]赶眼不见”的[ ]号里,然后再在“慌的”之后,“赶眼不见”之前加上“经济”二字,也就明白了。第三例,将“偷酒在怀,推醉了,更衣要往”移至“吴大舅见酒利害”之后,文意便清楚,但行文却嫌欠佳,表现出一种不认真的随便写划。这一类问题仍然一点也不能说明《词话》是集体创作的。丢字有可能是作者之过,但更大可能是传抄与刻印所造成,错简显然是传抄刻印错误。4. 衍文、缺文、误字类 这类问题无须分析,无疑是传抄、刻印造成的(当然也不能排除作者的个别笔误)。5. 同一事件,重复描写类 这类描写往往是后面对前面的故事有所修改和完善,比如第一例,蔡京是六月十五日生辰,二十五回说打算三月二十八日去东京,这确实太早,不大合情理。于是二十六回、二十七回便改为五月二十八日正式动身去东京,更合适些。第二例也是后面对前面作了修改完善。这可能是作者在写好这个故事之后又想到了一些问题,跟着写出修改完善的故事,打算待等全书完稿之后再统一修改增删,但后来却没有这种机会,或是出于某种原因不愿再做这个工作,以至被传抄者和刻印者顺次刻印出来,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或者是作者每写出一定数量的书稿就交与负责清誊的人去誊抄,当对写好的故事产生新想法时,原稿已不在手中,或是不忍心让清誊者重抄,便在后面跟着写出比较完善的故事。或者是作者有意留下他创作思路的痕迹,以充分展示他的曲折历程,也未可知。这虽属推测,但却在情理之中。如果把这类问题作为多人创作的论据,则难入情理,因为这种重写故事是前后连贯的,不可能是互无联系的多人创作的拼凑。6. 情节矛盾类 这类矛盾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作者有两种构思,没有最后确定保留什么舍弃什么,把两种构思都写了出来。这在对西门庆死后的处理上尤为突出:让西门庆转世为孝哥,要败西门庆家业;第一百回又让普静法师超度西门庆亡灵去投胎。同一个亡灵给出两个出路,显然是不可能的,但在书中又实实在在是这样描写的。把这类问题当作集体创作说的论据,也是缺乏说服力的。象王六儿请西门庆作客,为同一个故事,且发生时间很短,文字描写也不长,不可能是几个人所作。7. 时间矛盾类 这类矛盾全书甚多,成为最突出的问题。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有三:①。为了故事的发展而不考虑时间。如第一例,如果武松离开时间不长,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便无法展开:他们没有充足的时间通奸、毒死武大以至于百日守孝,便不能谋娶回家。如果西门庆派去东京打点的人慢了,西门庆就不可能逍遥法外,后面的故事便没有了。②。构思不严谨。对故事的发生、发展,事前只有轮廓式的构思,没有进一步做精细安排和计算。比如第二例,作者设计十五岁的孩子离开父母出家较为合适,而十岁嫌太小了一点,同时安排月娘领孝哥去投云离守为孝哥完婚十五岁也合符情理,故有八十四回普静法师说十五年后要月娘的儿子做徒弟和一百回月娘“领着十五岁孝哥儿”之说。但写着写着突然想起,靖康之变离重和元年只有十年,于是赶快改口:普静对月娘说:“你曾记的十年前,……”。③。早期长篇小说的副产品。《词话》篇幅如此之长,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完成,写作时间长了,难免出现一些前后矛盾:小说故事毕竟并不都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真事,不象历史那样从头到尾有记载因而时间一点也不错乱,编出来的故事稍长一些,便有可能张冠李戴,有时甚至牛头不对马嘴,于是生肖、年龄、故事时间等,也就错乱了。同时,错综复杂而又琐碎的日常生活故事,为能一个一个地组织起来发展下去,有时则不得不忽略严格的时间概念。加之当时还没有创作经验(这是最重要的原因),难免出现问题。如果全书写成之后做一次认真通读通改,问题会少一些,但《词话》似乎明显地没有做这个工作,因而留下一大堆问题。 这类时间矛盾问题,也难以成为集体创作说的论据。比如第一例,虽然用了第一至第九回一共九回的篇幅,但终究是一个独立的故事,又是全书的开头,不可能是几个人创作。第二例虽然中间间隔了十几回,但八十四回(P1273)的一段话:“看官听说:不当今日许老师一子出家,后来十五年之后,天下荒乱,月娘携领孝哥孩儿,往河南投奔云离守就婚,去路遇老师度化,在永福寺落发为僧。此事表过不题”,就已安排好了一百回的故事,决非多人所作。书中其他时间矛盾,更难说明是多人所作。 之所以有人根据《词话》所表现出来的粗疏错讹、矛盾抵牾认为《词话》是民间艺人说唱脚本的拼集;或认为《词话》是经长期说唱流传,后经文人加工写定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脑子里有两个先入之见的固有概念:①。《词话》出自大名士之手(沈德符语),大名士的作品是不应当出现这些问题的;②。用当代小说审美理论的眼光看《词话》,象《词话》这样存在颇多问题的作品,说它是文人个人所创作,很难让人接受。事实上,根据《词话》所表现出来的对当时社会和官场极为不满,一有机会就尖酸刻薄地讽刺挖苦人,以及颇多低级趣味,文字水平虽然较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事实而言,其作者不是什么大名士,而是一个失意的中、下层知识分子。《词话》所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正好体现出《词话》贯穿始终的特定风格,正好说明是文人个人创作的作品。 那种认为《词话》是经长期说唱流传,然后经文人写定的说法,更是离谱:经长期说唱流传,必定不断修正完善,再经文人写定,则更臻完美,哪会留下如此之多的问题。 至于集体创作说的第一、五、六等三条论据, 基本上是不成其为理由的证据。比如说《词话》保留了大量的说唱痕迹问题,在由话本向小说发展的过度阶段,小说作家不可能一下完全摆脱话本的影响,因而在小说中保留不少的话本风格,甚至创作拟话本小说,这正是小说产生、发展的必然客观规律。所谓由于许多人的连续创作,越来越长篇化的说法,是不符合事实的,据开卷所阐述突出因果报应的创作主旨而论,八十七回以后的故事是不可或缺的,并非多人连续创作形成的多余文字。所谓一些淫猥描写是说唱艺人为迎合当时民众的嗜好而自编的内容的说法,亦是难于说服人,即使当时民众有此嗜好,《词话》中那些露骨的性行为描写,说书人也决难启齿,这些内容只好行诸文字让人意会,不可当众口述表达。就此意义而言,说小说《词话》作者有迎合当时民众嗜好的趋势,倒还有些道理。 前面对集体创作说的主要论据做了驳论,下面我们以《词话》本身的内容为依据,讨论《词话》是文人个人创作的证据。 一. 全书有一个统一构思 全书主要人物和重大故事,均有其自己的发展脉络,互设因果,前后照应,例如:1. 为突出表现潘金莲的好淫性格,第八十六回(P1299)写潘在王婆家待嫁时,熬不过,就连王婆之子王潮儿这样的人也勾搭上。为了这里的这段描写,早在第三回(P36)就已设下伏线:介绍了王婆有一个十七岁的儿子。2. 第十九回(P217)西门庆烦劳张胜、鲁华去整治蒋竹山,许下荐举张胜, “看官听说,后来西们庆果然把张胜送在夏提刑守备府,做了个亲随。此系后事,表过不题。”第八十七回张胜作为守备府周秀的亲随再次登场, 第九十九回(P1469)杀死陈经济,最后被周秀打死(P1470),张胜的故事至此结束。张胜在《词话》中故事不多,敷设此人完全是为了给主要人物陈经济安排结局。 这条伏线有一个小矛盾:十九回说将张胜荐给“夏提刑守备府”,后来登场的张胜却是周守备的亲随。从十九回这句话可以看出,作者事前是打算把张胜荐去守备府的,“夏提刑”三字是多余文字,否则决不会写上“守备府”三字。这点矛盾说明作者写作漫不经心,如是夏提刑,就不是守备府;如是守备府,则不是夏提刑。十九回却写了一个“夏提刑守备府”。但这种前后互设因果,互相照应的故事,决非多人所作,必是一人写作前的统一构思。这也说明《词话》写好之后没曾修改过,否则不会留下这种矛盾。3. 第三十一回(P371)写吴典恩得驿丞官职后向西门庆借钱, 西门庆慷慨地借给他一百两银子, 利钱也不要,紧接着写道:“看官听说:后来西们庆死了,家中时败势衰,吴月娘守寡,把小玉配与玳安为妻。家中平安儿小厮,又偷盗出解当库头面,在南瓦子里宿娼。被吴驿丞拿住,痛刑拶打,教他指攀月娘与玳安有奸,要罗织月娘出官,恩将仇报。此系后事,表过不提。”第九十五回(P1412?/FONT>1422)所发生的故事与此完全相同,只是作者没让忘恩负义之徒占便宜:让他倒赔了几两银子,被周守备训斥了一顿。4. 陈经济拾得孟玉楼的簪子,第八十二回(P1254)便提前安排了这根簪子后来要发生的故事,第九十二回(P1369?/FONT>1374)所发生的故事完全如此。5. 第二十九回吴神仙相面和第四十六回妻妾卜龟儿卦所安排的各主要人物的命运归宿,在书的后部逐一变成事实;四十九回胡僧给西门庆淫药,七十九回西门庆死于此淫药;前面西门庆烧化武大尸体时何九为西门庆出了力,后面西门庆为何九之弟何十办事;……;等等。 这一系列事实说明,《词话》在写作前已由一个人进行统一构思,然后由一个人写成。除此不可能有别的解释。 二. 人物性格连贯一致 书中主要人物西门庆、潘金莲、应伯爵、李瓶儿、庞春梅、孟玉楼、吴月娘、孙雪娥、玳安、陈经济、王六儿、韩道国等人,除李瓶儿嫁西门庆以后性格有所变化外,其余人物性格特征从头到尾连贯一致(这是基本上被公认的,此不赘),非一人之作,不可能做到如此。李瓶儿性格变化,入情合理,符合逻辑,明显地是一个作者有意识的安排,决不是更换作者所产生的突兀变化。 结论 经过前述驳论和论证,基本上可以做出如下结论: 明万历丁巳本《金瓶梅词话》是文人个人创作的作品,受话本影响,保留了一定的话本风格。在明代小说产生、发展的初期,小说家个人创作小说的创作意识还较低下而且写作随意,也没有创作经验,小说系统审美理论尚未形成,而《词话》写成之后,又未经作者统一修改审定,因而尚还存在不少问题。《词话》作者不是什么大名士,而是失意的中下层知识分子。《词话》作者颇有创作小说的才气,但却不是严谨治学的学者。 以上只是个人一管之见,仅供参考;不妥之处,诚望能够得到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⑴ . 潘开沛:《金瓶梅》的产生和作者,胡文彬、张庆善选编《论金瓶梅》,文化艺术出版社1984年12月版,P76?/FONT>82(原载1954年8月29日《光明日报》)⑵ . 徐朔方:金瓶梅的写定者是李开先,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12月第一版《金瓶梅研究》,P150?/FONT>163⑶. 刘 辉: 《从词话本到说散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6月第1版《金瓶梅成书与版本研究》,P1?/FONT>39 ⑷. 百本张:《子弟书目录》,转引自黄霖编《金瓶梅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7年3月版,P299 ⑸ . 张 岱:《陶庵梦忆》卷四《不系园》,转引同⑷,P231?/FONT>232⑹. 凡《万历野获编》文字,均转引自⑷,P230?/FONT>231 ⑺. 戴鸿森校点:《金瓶梅词话》(删节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1989年7月北京印刷。 本文所录《金瓶梅词话》引文,均引自此书,只注回数与页码,不再另行加注。 199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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