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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词话》是说唱材料”说还需完善

 

有的《金瓶梅》研究者认为,《金瓶梅词话》不是文人个人创作,而是民间艺人的说唱材料经长期流传,不断丰富完善,后由文人写定的①。也有人认为《金瓶梅词话》是一部说唱钞本拼集,未经文人写定,更不是文人个人创作,说散本《金瓶梅》(即以前所说的崇祯本或天启本)才是文人写定本②。徐朔方先生和刘辉先生的论文是很有说服力的。但这里不讨论徐、刘二位论文的重大成就,而只是想谈谈自己对徐、刘二位论文的理解。

如果站在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去发挥,则有可能作出与徐、刘二位不一样的解释,或者说,徐、刘二位的论点还需作一些完善工作。比如说《金瓶梅词话》保留了大量的说唱痕迹问题,如果认为是文人拟话本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说文人拟话本不可能如此熟练的话,那么《天雨花》、《再生缘》是纯粹的说唱弹词,陶贞怀、陈端生是怎么写出来的?

刘辉先生论文中有两条关键性的理由:

1.由民间长篇说唱发展到文人创作长篇小说,须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刘辉先生归结为: 民间创作短篇→长篇→文人加工写定→作家创作短篇→长篇,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出现《金瓶梅》时还不具备文人创作长篇小说的条件,因而《金瓶梅》不是文人创作。强调发展过程和社会历史条件,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同时也符合文学发展规律的,令人信服,同时对其他《金瓶梅》研究者也是一种不小的启发。问题是,这个发展过程始于何时? 文人创作长篇小说又始于何时? 中国的第一部由文人个人创作的长篇小说是那一部、那个时代? 如果说出现《金瓶梅》的时代还不具备文人创作长篇小说的条件,那么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的《玉娇李》,据沈德符的记载看,当是《金瓶梅》问世后有人根据《金瓶梅》的内容所写的续书,在如此短渐的时间内成书,不象是经过说唱艺人流传后再经文人写定的。而据沈德符所载《玉娇李》内容看,《玉娇李》亦当是一部长篇小说。这又作何解释? 当然,也可以认为《玉娇李》是与《金瓶梅》同时在说唱艺人中流传后经同一文人写定的, 何况沈德符又说过“亦出此名士手”。但是,这似乎不大可能。一是,既是同时流传,而内容又是再世人物对应,各设报应,当是连贯的整体,为何分作两部书?二是沈德符说“亦出此名士手”难信。从沈德符向袁中郎打听“曾有全帙否”的欲睹全书的迫切心情和“借抄挚归”、“固箧之”看,虽说他也认为《金瓶梅》淫秽描写不好,但还是可以读、值得珍藏的;而《玉娇李》却是“秽黩百端,背伦灭理,几不忍读”,因而“弃置不复再展”,同时,《玉娇李》“笔锋恣横酣畅,似尤胜《金瓶梅》”③ 。同一时期所出的两部书,意识、风格如此不同,很难说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2.《金瓶梅词话》讹误错乱,相互抵牾不少,不象一人所作。这是一个极难驳倒的命题。如果说是作者粗心所致,那么为何细节描写得那样细腻、严密? 作者似不是粗心之人。但是,以此结论非一人所作,似又有另一个问题:

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毒死武大一节,是一个独立的故事,而且是全书的开头,不可能是几个人写的。在这个故事中,武松上东京办事花了几个月,以致西门庆有足够的时间与潘金莲通奸、毒死武大,并娶潘金莲回家。而当案发申详东平府后,西门庆派家人去东京打点,居然能在陈文昭提人之前赶回,这能有多少时日? 同一路程,所用时间竟是如此不同! 又如第七回,在同一回中述西门庆28岁,西门大姐14岁。28岁的西门庆有女14岁,似不大可能。这同一回不可能是几个人所作。这类例子并非只有这两个,这种现象应当怎样解释才对? 如果说,《金瓶梅》就是个人创作的,由于当时个人创作长篇小说还在草创时期,还没有成型的理论和审美观念,因此作者重细节真实,轻连贯统一,为了故事便于发展而不考虑前后之间是否矛盾,这样解释是否可以呢?

徐朔方先生的论文也有两条关键性的理由:

1.行文粗疏,前后矛盾。这一条与刘辉先生的相互抵牾为同一内容,前已谈及,不再赘述。

2.列出子弟书演唱《金瓶梅》故事有八种,还包括色情描写露骨的《葡萄架》;举出明末张岱《陶庵梦忆》“用北调说《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的记载。这似乎是一种直接有力的证据,但因其中有一个问题,也是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的(下面再讨论)。

因此,徐、刘二位论文的证据是必要的,但却不是充分的。下面从逻辑推理和社会效应两个方面提两个本人认为可以作为充分证据的问题,仅供参考。

一.《金瓶梅词话》能公开演唱吗?

首先是人们对《金瓶梅词话》的评价。在《金瓶梅词话》刚刚开始流传时,马上就有人极力反对,在以后的流传过程中,反对的人从来没有间断过。虽然有人赞赏,但却压不过反对的力量。仅就朱一玄所编《金瓶梅资料汇编》所载明人(清人及其以后者一概不论)就有沈德符、董其昌、李日华、弄珠客、笑花主人、陈氏尺蠖斋、张誊等七人持反对意见。持赞赏意见的只有袁宏道、廿公、谢肇氵制 三人。持折衷意见的有袁中道、薛冈二人。屠本峻只读过抄本二帙,读完后的意见将是如何无法推测,姑不论。这些文学家的思想尽管不能代表对《金瓶梅词话》的正确评价,但可以认为是他们那个时代思想的代表,因而可以想象,当时赞赏《金瓶梅词话》的人很难战胜反对者,这就对《金瓶梅词话》的公开演唱形成了社会阻力。

其次,《元史》卷105《刑法》四《禁令》规定:“诸民间子弟不务正业,辄于城市坊镇演唱词话,教习杂戏,聚众淫谑,并禁治之。”(转引自徐朔方《金瓶梅的写定者是李开先》)。这一方面说明说唱艺术可能曾风行一时,但另一个方面也说明,政府方面对此是禁止的。元代统治者以蛮武著称,其文明远不如中原汉人,尚且禁治淫谑说唱,作为中原汉人的朱明统治者,不可能视若无睹,必有相应措施。说唱艺人谁敢不顾身家性命去违抗上命。

第三,《金瓶梅词话》应当属于只可意会,难于言传的一类作品,说唱艺人也很难启齿去公开演唱。

徐朔方先生列出子弟书与张岱《陶庵梦忆》为证,证明《金瓶梅词话》确实曾经在民间说唱过。徐朔方先生所说的子弟书说唱《金瓶梅》故事八种是: 《葡萄架》一回;《得钞傲妻》(包括《绪()钞借银》)四回;《遣春梅》(又名《不垂别泪》)五回;《永福寺》四回;《旧院池馆》四回;《满汉兼升官图》一回;《挑帘定计》一回;《哭官哥儿》四回④ 。张岱记载原文是:

“甲戌十月携楚生往不系园看红叶,至定香桥,客不期而至者八人: 南京曾波臣、东阳赵纯卿、金坛彭天锡、诸暨陈章侯、杭州杨与民、陆九、罗三、女伶陈素芝。馀留饮。章侯携缣素为纯卿画古佛,波臣为纯卿写照,杨与民弹三弦子,罗三唱曲,陆九吹箫。与民复出寸许界尺,据小梧,用北调说《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⑤

从子弟书所载《金瓶梅》故事八种看,似乎是《金瓶梅》问世后,说唱艺人从中挑出某个故事情节改编而成,不象是《金瓶梅》成书前流传的雏型材料。而且,除《葡萄架》外,其余七种并非色情情节。就是《葡萄架》故事,与《金瓶梅》纵情淫乐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而且,只一个色情情节,与通篇都有色情描写的长篇巨著是有区别的。张岱的记载明显地告诉我们,这里“用北调说《金瓶梅》一剧,使人绝倒”,完全是朋友意外聚会,一时高兴的即兴表演,与说唱艺人在民间流传是有本质区别的。也就是说,这两则材料无法证明《金瓶梅》曾经在民间说唱过,也不能证明《金瓶梅》可以公开说唱而无阻力。

二.证据何在?

如果《金瓶梅词话》是说唱材料,是由说唱艺人长期流传,不断发展完善而来,那么,《金瓶梅词话》故事在民间就应当留下深刻影响。象《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故事,民间略有一些年纪的人,那怕根本就没上过学,一字不识,也知道。唐太宗李世民在民间也广为人知。故认为《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以及《大唐秦王词话》是经说唱流传后由文人写定的,尚还可信。而《金瓶梅词话》故事却鲜为人知,在以前,连《金瓶梅》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的人比比皆是(还包括一些非文科大学生),还谈什么了解《金瓶梅词话》故事! 知道《金瓶梅》的人多起来,不过是近几年来的事,而这几年逐渐知道《金瓶梅》的人,也还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人把知道西门庆与潘金莲故事说成是知道《金瓶梅》故事,如果有人乐意深入研究这一问题的话,稍作调查就会发现,这些人所知道的西门庆与潘金莲的故事仅仅限于《水浒》所描写的内容,实际上与《金瓶梅》毫不相干。

对于《金瓶梅词话》是说唱材料还是个人创作这一问题来说,民间是否留有影响是最好的社会验证。

以上所谈,只是自己的一点读书感想,不一定正确,也许是在横扯。仅供徐先生和刘先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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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徐朔方: 《金瓶梅的写定者是李开先》,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12月第1版《金瓶梅研究》第150163页。

②.刘 : 《从词话本到说散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6月第1版《金瓶梅成书与版本研究》第139页。

③.凡《万历野获编》文字,均转引自朱一玄编《金瓶梅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10月版, 85页。

④.百本张: 《子弟书目录》,转引自黄霖编《金瓶梅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73月版第299页。

⑤.张 : 《陶庵梦忆》卷四《不系园》,转引同上,第231232页。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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